1. 獨生子女證的條件
職工到本單位計生部門領取《自願終身只生一個孩子申請表》(一式兩份 見表樣)
2、按表要求填寫與審批;
3、交二張一寸照片到本單位計生部門;
4、由單位計生部門到計劃生育主管部門統一辦理。
1、夫妻雙方寫申請書;
2、夫妻雙方戶口復印件一份(需要用A4紙進行復印);
3、夫妻雙方身份證復印件(需要用A4紙復印);
4、夫妻雙方結婚證復印件(需要用A4紙復印);
5、孩子的戶口復印件(需要用A4紙復印);
6、雙方所在單位開具證明(證明需寫明夫妻結婚時間,孩子出生時間,為計劃內生育情況屬實特此證明等字樣);
7、到社區填寫獨生子女申請登記表。
此外還需要准備夫妻合影照片4張。
一、首先報好孩子出生戶口,符合領證條件者,填寫領取獨生子女證申請表,一式兩份,分別
由雙方所在單位簽名並蓋公章。
二、持申請表及戶口簿、結婚證書來校計劃生育辦公室登記,如系外地調入上海換證者,還
需帶原來的獨生子女證。
三、領取獨生子女證後,持街道所發通知書來校計生辦登記證號,最後轉勞資料。
2. 獨生子女的范圍
獨生子女是指同一對夫妻終生只生、育有一個兒女的。你描述的情況不是獨生子女的范疇。你的父親也有兩個兒女,你的母親也有兩個兒女
3. 農村獨生子女戶在許可權范圍之內享受什麼樣的優惠政策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規定了獨生子女費發放標准問題:
第二十七條 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可以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一)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或者依法收養一個子女的;
第三十一條 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由父母申請,經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核實,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頒發。
獨生子女或者父母享受以下優待、獎勵:
(一)自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每月獎勵獨生子女保健費十二元,發到子女年滿十四周歲止;
(二)國家機關和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在產假期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可以增加產假四十天,並給予男方護理假十天,工資、獎金照發。夫妻不在一地的,除探親假外,另外給予男方護理假三十天,享受探親假待遇;
(三)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女方,在產假期滿後撫育嬰兒有困難的,經本人申請,單位給予六個月的哺乳假,工資按本人工資的百分之七十五以上計發,不影響晉級、調整工資;
(四)貧困地區發放中小學人民助學金時,對農民獨生子女的發放金額應當高於其他學生的百分之三十;
(五)農村獨生子女參加高中招生(含職業高中)考試的,給予加分的照顧。農村獨生子女參加大、中專招生考試,報自治區屬院校和地方院校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六)安排勞務輸出時,應當優先安排獨生子女或者其父母;
(七)免去農村居民夫妻雙方兩年的無報酬農村用工
4. 中國獨生子女政策
1949年~1961年。馬寅初在1957年7月的人民日報上發表《新人口論》提出節制生育政策。當時中國沒有明確的人口生育政策,但由於政府嚴格限制流產等規定,被專家認為,實際上是在實行鼓勵人口增長的生育政策。
1962~1969年。限制生育政策提出,並在部分市、縣試行。1962年12月中共中央和國務院發出關於認真提倡計劃生育的批示。一年之後中共中央和國務院明確提出,大力提倡晚婚。並對不利於計劃生育的規定進行了修改。1964年國務院成立了計劃生育委員會。節制生育的實際工作在城市展開,農村約有五分之一的縣不同程度地開展了計劃生育工作。
1970~1980年。計劃生育政策逐步形成並全面推行。1970年開始實行計劃生育政策。人口計劃正式納入了國民經濟發展計劃。1973年明確了「晚、稀、少」的方針,經過逐步發展,政策明確要求,一對夫婦生育子女數最好一個。最多兩個,生育間隔3年以上。
1980年~1984年。計劃生育政策進一步抽緊。1980年9月,中共中央、國務院提出,要普遍提倡一對夫婦只生育一個孩子。在此情況下,計劃生育政策一度抽緊。地方政府最終把「提倡」當作「政治任務」來抓。基本只准生一個孩子。這形成了國家生育政策與家庭個人生育需求之間的重大反差。1982年把計劃生育作為基本國策。
1984年-現在。計劃生育政策調整並穩定下來。在農村放寬了生育二胎的條件。並且各省、市、自治區先後制定了本地區的計劃生育條例,實現了區別對待、多元化的生育政策,緩和了計生矛盾。這一政策在主流穩定的基礎上不斷開展獎勵扶助制度、「少生快富」扶貧工程和「關愛女孩行動」以及「婚育新風進萬家活動」等各項試點服務。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劉永富2004年9月表示,同西方國家相比,中國工業化還沒有完成,老齡化就提前到來,規模大、速度快。是「未富先老」。英國等發達國家從成年型社會向老年型社會轉變用了80年,同期人均GDP為5000美元到10000美元;而中國完成這種轉變只用了20年左右,人均GDP只有1000美元左右。
全球在2002年,60歲以上的老齡人口是16個億,這個數字到2050年將要達到20億,也就是由占人口比例總數的10%上升到21%。其中發展中國家增幅最大、增速最快。
目前最有代表性的一個老齡化國家是日本,66歲以上的老人已經佔到總人口的18.5%,到2050年,這個數字將上升到35.7%。
5. 第一代獨生子女的父母界定
既然,學界普遍認同第一代獨生子女是緣於我國計劃生育政策而產生的第一批獨生子女人口,那麼,第一代獨生子女父母就可以理解為生育這些「第一批獨生子女」的父母們。(風笑天,2009)但是,與第一代獨生子女年齡段的劃分困難相似,第一代獨生子女父母的年齡段劃定也莫衷一是。譬如,就已有的研究看,2006年「北京城市獨生子女家庭風險和制度性規避」課題組將第一代獨生子女父母操作化為「夫婦雙方年齡在50歲以上,且夫婦至少有一方退休」的獨生子女家庭。(尹志剛,2008)而同年也是對北京首批獨生子女父母的調查則將其界定為「其子女為1984年以前出生且領取了獨生子女證的父母」(王樹新 等,2007)也有人根據研究的需要將其界定為「出生於1952-1959年的獨生子女父母」。(趙莉莉,2006) 風笑天將我國城市第一代獨生子女父母的范圍界定為「1948-1960年出生且只生育了一個子女的夫婦」。而在研究第一代農村獨生子女父母和同齡的非獨生子女父母時,根據調查和研究的需要,則將第一代農村獨生子女父母具體界定為「有當地農村戶口,出生在1955年-1965年的已婚已育者」。(風笑天,2009,2010)可以看出,對於第一代獨生子女父母的年齡劃分確實跨度較大。(僅供參考)
6. 請問農村獨生子女加分可以使用的范圍只有河北省的大學還是院校自己決定
。
為確保手續合格率達到100%,保定市人口計生委將嚴把政策關、人情關,對每個申請對象及父母雙方戶口性質、獨生子女證進行查驗,堅持誰查驗誰負責,確保做到准確無誤,不錯不漏。
據了解,依據《河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河北省農村獨生子女參加省中考、高考時給予增加10分照顧。」根據這項規定,農村獨生子女考生辦理加分手續時,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父母雙方或母親一方為農業戶口;父母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並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考生本人為農業戶口。
辦理具體程序如下:一、符合加分條件人員攜帶相關材料和證件,分別到鄉、縣、市人口計生部門辦理中高考加分手續辦公室進行登記核實,各單位將明確有關專職人員辦理此項工作。二、嚴格審批。在各縣(市、區)辦理完相關手續後,加分人員將分別到市人口計生委獎扶辦辦理審定手續。
7. 2020獨生子女中考加數范圍是一級完中二級完中都可以加嗎
2020獨生子女中考加數范圍,
當然是一級完中二級完中都可以加。
但只限於農村戶籍的。
居民戶口不能加分。
8. 獨生子女證 屬於哪個法律管轄范圍
《人口與計劃生抄育法》第二十七條規定: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已經取消了原來計生條例中「獨生子女證」,改為「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9. 辦理獨生子女證對孩子的年齡范圍有限制嗎不能超過多少歲都需要什麼證件 家長去辦理還是孩子去
只生育了一個孩子的,其父母就可以申請辦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只要孩子14周歲之前或者是母親49周歲之前就可以。 夫妻雙方為初孕,且雙方都只生育了一個子女,拿著孩子的《計劃生育服務手冊》、《出生醫學證明》、戶口簿、夫妻雙方的身份證、戶口簿。到孩子戶口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