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辦理公證需要提交什麼資料
1、辦公證應提供證明:應提供居民身份證、戶口簿;
2、若是單位辦公證應提供法人資格證書或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證明和身份證。
3、代理人代辦公證的,應提交本人的身份證及委託人簽名的《授權委託書》。
4、還應按申辦的公證種類提交有關證明材料:例如,出生公證、親屬關系公證須提交(出生證)或單位出具的證明;
5、結婚公證須提交《結婚證》學歷公證須提交《畢業證書》。
6、另外,涉及財產的公證應提交有效的產權證(如《房地產權證》、《山林權證》、《車輛行駛證》、《股權證》、《儲蓄存摺》等。
(1)獨生子女公證需要什麼cai62liao擴展閱讀:
公證效力
一切公證行為都產生證據上的效力。
任何法律行為和有法律意義的文書、事實經過公證證明,國家證明它的真實性、合法性,即產生法律上的證據效力。
人民法院審理案件中,如果在收集、調查證據時涉及某項文書,而這項文書也經公證證明,即應確認其效力,可以直接采證。
依照法律必須公證證明的法律行為,則公證證明就成為這些法律行為生效的必要條件。
法律對於不同的法律行為有不同的形式要求,包括口頭、書面及公證證明;
取決於該法律行為所產生(或變更、消滅)的法律關系的重要性、復雜性和它對於第三者的作用。
B. 父母去世,獨生子女的我想去辦遺產繼承公證書,需要帶哪些東西去
戶口本、身份證、父母死亡證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死亡證明、不動房的證回明(房、車的)答
一般先去公證處一次預約,會給你一份類似調查函之類的,你去相關部門請他們填寫蓋章就可以了。通常需要調你檔案填寫家庭成員關系等。
因為你父母去世,祖父母外祖父母也有繼承權,公證處會相應需要他們是否在世的一個證明,這個可以去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
C. 公證需要什麼手續
1、被繼承人死亡證明。(1)注銷的戶口;(2)醫院的死亡證明書或火化證明。2、被繼承人單位證明內容:(1)被繼承人的姓名、姓別、出生日期、死亡日期、死亡地點、死亡原因、生前住址;(2)被繼承人的父母生存狀況(後於被繼承人死亡的註明死亡日期);(3)被繼承人的配偶狀況(註明是否原配);(4)被繼承人的生子女(包括已死亡子女的死亡日期、其配偶和子女);(5)被繼承人的養子女、有撫養關系的繼子女。3、要繼承的財產權利證書。(包括房屋所有權證書、存款憑證、股票帳戶及證券公司出具的股票明細單、債券憑證、專利權證書等)。4、被繼承人的遺囑公證書。5、全部繼承人均攜帶戶口、身份證到公證處。6、要放棄繼承權的人必須本人到公證處。在外地的,在當地公證處辦理「棄權聲明書」公證;在國外的,在駐在國的中國大使館辦理「棄權聲明書」公證。7、被繼承人的檔案復印件(單位蓋核對章、密封)。8、公證員審查所需要的其他材料。
D. 獨生子女繼承父母遺產要通過公證,公證都要帶哪些相關的證明材料
辦理繼承公證,需要死者死亡證明,婚姻證明,住房房產證,契稅證,土地證,
繼承人身份證,戶口本,婚姻情況證明,開具繼承人和死者直系親屬證明,
然後有死者第一序列繼承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爹媽,一起到公證處,辦理選取一位繼承,其他人簽署放棄協議,
得到公證書,有被選定繼承人到房管,辦理住房繼承過戶
E. 怎麼公證是獨生子女
獨生子女證辦理流程如下:
1、申請領取《獨身子女證》,需攜帶戶口簿、結婚證原件。
2、由女方到所在單位(無單位的到所在地居民委員會)領取《獨子女證申請審批表》。
3、經雙方單位(無單位的由所在地居民委員會)初審同意後,至本機關審核。
4、對於材料齊全的申請,在十五天內審核完畢,報區計劃生育委員會審批。
5、區計劃生育委員會接到本機關審核申請次日起三十天內審批完畢,對符合條件的,發給《獨生子女證》。
參考自法律快車衡水律師www.lawtime.cn/hengshui
F. 獨生子女公證需要什麼手續
帶著身份證、戶口本、出生證明、獨生子女證、2寸照片3張去當地公證處辦理。
G. 獨生子女公證如何辦理
獨生子來女公證是指公證機源構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法對公民系唯一子女的事實予以證明的活動。
辦理獨生子女公證一般需要提交的材料:
1、申請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如居民身份證、護照、港澳通行證等,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
2、申請人的《居民戶口簿》,集體戶籍的申請人提供《常住人口登記卡》本人頁。(如不方便提供原件,可提供復印件)
3、如需委託他人代辦,提供受託人的身份證件,手寫委託書(寫明因何原因委託誰辦理何種公證,本人簽名,原件或傳真件均可)。
4、《獨生子女光榮證》。
5、父母雙方檔案存放機構或戶籍地街道計生辦開具的證明,雙方均需開具此證明。
6、如果您所提供的證據材料不嚴謹、不完整,不能准確證明所辦公證事項時,請根據公證員要求補充證明材料。
證明信樣式:
茲有XXX前往貴處申請辦理獨生子女公證。XXX檔案現由我單位保管,根據其檔案記載,現證明如下:XXX(性別,XXXX年XX月XX日,公民身份號碼XXXXXXXXXXXXXXXXXX)的兒子\女兒是XXX(XXXX年XX月XX日,公民身份號碼XXXXXXXXXXXXXXXXXX),XXX(子女姓名)是XXX(父親姓名)與XXX(母親姓名)唯一的子女。
H. 公證需要什麼材料
1、 申辦各類公證均需具備的證明材料
戶口簿、身份證、護照(出境日期及有效簽證)或境外其他身份證件復印件、委託書2、 出生公證
父母戶口簿、身份證、出生證明書(由父母之一或了解當事人出生情況的長者填寫)、親屬關系證明(戶口簿能反映父母子女關系的無需提供)、出生證/獨生子女證;3、 親屬關系公證
親屬關系另一方的有效身份證件、親屬關系證明(戶口簿能反映親屬關系的無需提供);
4、婚姻狀況公證
結婚公證:《結婚證》、離婚公證:《離婚證》或離婚《判決書》(需同時提交法院的判決生效證明)/《調解書》 、未再婚公證:除提交上述離婚公證證明材料或配偶死亡證明(證明材料同死亡公證)外,還需提交未再婚證明 、未婚公證:未婚證明;
5、未受刑事處分公證
未受刑事處分證明;
6、學歷、學位、成績、學時公證
學歷(含畢業/肄業/結業)證書、學位證書、在讀/成績/學時證明(均由所在學校出具)
7、工作經歷公證
履歷證明、專業技術職稱證書、行政職務任命文件、勞動合同/聘用合同;
8、死亡公證
死亡證明(死亡所在醫院或死亡時戶籍所在區衛生防疫站出具);
9、繼承、贈與公證
財產所有權憑證(《房地產權證》、存款證明等)、親屬關系證明(贈與公證無需提供);
10、關於照片的使用
申辦出生、學歷、工作經歷公證,交兩寸照片各三張、申辦結婚公證,男女雙方各交兩寸照片三張、公證書到美國、台灣地區使用的,上述公證事項各交兩寸照片四張、照片應同為黑白或彩色,增加一份副本,相應增加一張照片。
有關專業名稱、單位名稱、境外姓名的專門譯法請當事人(代辦人)提供,並填寫在本處的《外文翻譯登記表》上,如不提供的,則照常規翻譯。
I. 公證親屬關系要准備什麼材料
辦理親屬關系公證應提供以下證件和材料:
1. 當事人的身份證及復印件。
2. 本人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出具的蓋有人事、勞資、組織專用章的證明材料。證明材料內容詳見證明信參考樣本。
3. 當事人的親屬在境外,則還需提供境外親屬的來信。證明信參考樣本中「域外親屬關系」一欄要求開具。
4. 如果委託他人代辦,受託人還要提供當事人的委託書及受託人的身份證及復印件。
費用各地各有不同,具體按當地情況。
(9)獨生子女公證需要什麼cai62liao擴展閱讀:
公證親屬關系內容:
1、親屬關系公證的管轄。親屬關系公證由當事人依據地的公證處管轄。
2、申辦親屬關系公證應提交的材料。申辦此項公證,當事人應向公證處提交身份證明,並提交有關部門根據檔案記載出具的當事人與關系之間關系的證明材料。
3、對親屬關系公證審查內容和應注意問題。
公證處應審查的內容有:材料是否齊全,當事人之間親屬關系是否真實合法,以及當事人使用親屬關系公證書的目的等。
J. 辦理公證需要哪些材料
婚前財產
當事人要准備好以下幾種材料:
1、個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薄,已婚的還要帶上結婚證。(已婚也可補辦)。
2、與約定內容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如房產證、未拿到產權證的購房合同和付款發票等能證明財產屬性的證明等。
3、雙方已經草擬好的協議書。協議書的內容一般包括:當事人的姓名、性別、職業、住址等個人基本情況、財產的名稱、數量、價值、狀況、歸屬,上述婚前財產的使用、維修、處分的原則等。一般雙方當事人的簽名和訂約日期空缺,待公證員對協議進行審查和修改後,再在公證員面前簽字。
公證效力
一切公證行為都產生證據上的效力。
①任何法律行為和有法律意義的文書、事實經過公證證明,國家證明它的真實性、合法性,即產生法律上的證據效力。人民法院審理案件中,如果在收集、調查證據時涉及某項文書,而這項文書也經公證證明,即應確認其效力,可以直接采證。但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公證證明的除外。
②依照法律必須公證證明的法律行為,則公證證明就成為這些法律行為生效的必要條件。法律對於不同的法律行為有不同的形式要求,包括口頭、書面及公證證明,取決於該法律行為所產生(或變更、消滅)的法律關系的重要性、復雜性和它對於第三者的作用。
雖未為法律規定而當事人自行協議公證證明作為雙方法律行為必要的形式條件之一的,這一法律行為也必須公證證明方能成立。
③債權文書,如債權人和債務人對權利義務關系沒有爭議、並經公證證明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當債務人拒不履行時,債權人可以直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不需要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作出裁判。
中國公證機關辦理下列公證行為:
①證明合同(契約)、委託、遺囑等法律行為。
②證明法律行為以外的法律文書:一切在法律上有效的文書均可公證證明,書面形式的法律行為也是法律文書。
③證明法律事實:凡引起法律關系產生、變更和消滅的事實均可公證證明。法律事實分行為和事件兩類:行為以人的意志為轉移,事件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公證證明法律事實主要是證明法律事件,指的是事實的發生與人們意志無關但可引起一定法律後果的事件,如死亡。
④證明非爭議性事實:某些事實並不一定發生法律後果,但為避免日後可能發生爭議,亦得公證證明。如證明某人的住所地或居所地,證明親屬關系。
⑤對於追償債款、物品的文書,認為無疑義的,在該文書上證明有強制執行的效力。
⑥證據保全:在當事人提起訴訟之前,出現了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以後難以取得的情況,當事人為准備將來進行訴訟的需要,可以申請公證處採取措施,保全證據。
⑦保管遺囑、保管文件。
⑧辦理與公證行為有關的輔助性工作,代當事人起草申請公證的文書。
⑨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和國際慣例辦理其他公證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