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獨生子女證剛領丟失,二十年後才發現怎麼補辦
拿著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去當地計劃生育辦公室咨詢、辦理。
② 獨生子女證丟失,戶口又已經遷移外地十多年了能補辦嗎要什麼手續
如果獨生子女證丟失,是可以補辦的。
領取獨生子女證後,計生部門會留下底簿,你只要持雙方的身份證、戶口簿、小孩原來的准生證等相關手續,到原發證的計生部門要求補辦即可。
如果計生部門的檔案齊全,很快就會辦好。
③ 獨生子女證遺失了該怎麼辦
現在北京對於入京戶口控制的很嚴格的,通過綠卡辦理北京戶口現在基本不可能了。你要和北京人結婚,孩子現在戶口可以隨父母都行。
要通過買戶口,一般人比較難辦,怎麼也得10來萬,還很有可能是郊區縣城的,所以買戶口不值。
一)入戶條件:
1、投靠人滿45周歲,且結婚滿10年;
2、投靠人超過45周歲不超過55周歲的,結婚應滿5年;超過55周歲的,結婚應滿2年;
3、隨遷子女年齡原則不超過18周歲,且符合我市計劃生育政策。
(二)應向派出所交驗的證明材料:
1、入戶申請;
2、投靠人及隨遷人《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4、被投靠人《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住房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5、隨遷子女如系獨生子女的,出具獨生子女證原件及復印件;80年以後出生的二胎以上的子女應出具准生證;超計劃生育的應出具原始罰款收據及被投靠人單位的處理證明;
6、其他必要的證件證明。
(三)辦理時限:50個工作日。
辦理市外遷入
來源:北京市公安局網站 日期:2005-10-11
辦理市外遷入戶口登記,須出具以下證件證明到其戶口遷入地派出所辦理:
(一)復員、轉業退伍軍人系從本市參軍的須出具市或區、縣復員轉業安置部門的落戶介紹信或市局《入戶通知單》、《復員證》或《轉業證》;非本市參軍的須出具市局開具的《入戶通知單》、檔案部門出具的戶口項目證明及《復員證》或《轉業證》;從本市參軍注銷戶口後,被部隊退回入戶的,須出具所在部隊師以上單位退兵證明;以上人員還須出具部隊或原戶口注銷地派出所出具的公民身份號碼證明。
(二)大中專院校錄取或畢業分配的學生
錄取學生須出具《居民身份證》、《戶口遷移證》、《錄取通知書》及分縣局《入戶通知單》。
畢業分配的學生須出具:
1、本市院校畢業分配的外地生源須出具《就業報到證》、接收單位證明及分縣局或市局的《入戶通知單》;
2、外地院校畢業分配的(含本市生源)須出具《居民身份證》、《戶口遷移證》、《就業報到證》、接收單位證明及分縣局或市局開具的《入戶通知單》;本市生源未分配工作的須出具《居民身份證》、《戶口遷移證》、分縣局或市局的《入戶通知單》及學校證明;
3、本市學生到外地院校上學後退學的須出具就讀學校出具的退學證明和《居民身份證》、《戶口遷移證》。
(三)本市出國(出境)未取得定居權的人員須出具《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或其他出入境證件;在國外遺失《護照》的,須出具我國駐外使領館簽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在國內遺失《護照》的,須出具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出具的「原護照簽發證明」。
出國前戶口在外地及非北京生源學生在京院校學習期間出國留學,歸國後安置到本市的人員,須出具分縣局或市局開具的《戶口准遷證》、《戶口遷移證》或《入戶通知單》、《常住人口登記卡》、《護照》。
(四)華僑、港澳台同胞到本市定居人員須持市局出具的《入戶通知單》。
(五)失蹤注銷戶口又尋回的須持原注銷戶口登記證明、本人或監護人書面申請,經派出所長審批辦理。
(六)刑滿釋放、解除勞動教養的,提供監管場所釋放證明或解除勞動教養證明。監外罪犯入戶的,提供監管場所釋放證明及派出所長審批單。
(七)外省市人員調動工作進京、投靠等入戶的須持《居民身份證》、《戶口遷移證》、《准予遷入證明》、《入戶通知單》。
(八)遷入人員新立戶的,非農業人口須持房屋產權證明或公有住房租賃合同原件及復印件;單位自管房提供單位出具的《住房分配通知單》及復印件;農業人口須持村委會同意立戶證明。
上述人員戶口遷入,還須持遷入戶的《居民戶口簿》。回國、釋放、解除勞動教養及退兵、退學(經市局審批入戶的除外)不在戶口注銷地恢復戶口的,須持原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注銷戶口證明。
④ 獨生子女證丟了退休幾年了還能領錢嗎
摘要 您好,不可以領,必須先去有關部門補辦獨生子女證,才可以領補貼。也可以可以憑檔案中的《獨生子女證申請表》,或者到當初頒發《獨生子女證》的機關出具證明。
⑤ 獨生子女證二十五年前的要補辦嗎
隨便你,可以補辦,也可以不補辦。
獨生子女證遺失或者損毀,可以補領。
補領《獨生子女光榮證》應當提交領取過《光榮證》的相關證明材料。
所以需要您提供原證辦理時的《<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審批表》作為補辦材料。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審批表》一式四份,分別由夫妻雙方單位在個人檔案中、原證辦理地街道(鄉鎮)和區縣級人口計生部門留存。
您只要取得任意一份復印件(加蓋出具復印件單位印章)即可到原辦理街道計生科申請補辦。
⑥ 94年辦理的獨生子女證丟了可以重新補辦嗎
94年辦理的獨生子女證丟了可以重新補辦嘛,這個當然是可以重新補辦的,因為證件丟了,我們肯定是要找政府補辦的。
⑦ 我在很多年前遺失了兒子的獨生子女證,打算補辦,請問都需要什麼相關手續,謝謝。
《獨生子女證》全稱為《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作為一種榮譽。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獨生子女證如何補辦呢?需要什麼樣的材料?
2016年獨生子女證如何補辦?
獨生子女證補辦所需的材料:
1、需帶補證證明一份(證明格式另行列印),有單位的單位開,無單位的社區居委會開。
補辦獨子證證明格式樣本
ⅩⅩⅩ是我單位職工,Ⅹ年Ⅹ月出生,與ⅩⅩ在Ⅹ年結婚,Ⅹ年Ⅹ月生育一子(或一女)ⅩⅩⅩ,Ⅹ年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現不慎遺失,ⅩⅩⅩ和ⅩⅩ於Ⅹ年Ⅹ月已離異,ⅩⅩⅩ離異後未再婚再育,現仍符合領取獨子證條件,要求補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單位名稱(蓋章)年月日
2、需帶父母及孩子的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需帶離婚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4、孩子的出生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獨生子女證補辦
到發證單位領取表格,父母雙方單位、居委會寫出介紹信、表格蓋章。帶上身份證、戶口復印件、結婚證、父母雙人照片到發證單位補辦。
1、補辦申請人出示原《領取獨生子女證申請表》原件及復印件,無原件者,復印件上應有出證單位領導簽字、蓋章。寫明:法律效力同原件。
2、個人申請,說明丟失原因。
3、夫妻雙方單位出示的現在婚育狀況(註明是否存在再婚、超生)。因故離開單位的,由本人現單位或村(社區)委會出示證明,並註明何時由原單位轉入現單位,社區出示的證明需附本人下崗證明或失業證明復印件一份。
4、結婚證及家庭成員(一家三口)的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5、再婚家庭應當附離婚協議書或法院民事調解書、判決書、喪偶家庭應附死亡證明。
辦理獨生子女證注意事項
1、《獨生子女證》發給獨生子女父母,不發給獨生子女本人。
2、領取《獨生子女證》以自願為原則,必須由獨生子女父母提出申請,不申請者不得領證。
3、孩子年齡超過16周歲的,憑自願原則也可申請領證,但在《獨生子女證》上要加蓋不再享受條例規定優惠政策」章。
4、孩子戶口未申報的,不予發證。
5、未辦理《生殖健康服務證》的,需補辦後再辦理此證。
《獨生子女證》丟失如何補辦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丟失的,當事人持以下相關材料:(1)夫妻雙方的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2)子女的戶籍證明;(3)子女的出生證明或合法收養子女的證明;(4)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時的原始檔案或夫妻一方某月發放獨生子女費的財務憑證(原件及復印件);(5)工作單位或村委會、居委會的證明材料,向原發證機關申請補領新證。原發證機關變更、撤銷的,向女方戶籍所在地鄉鎮(街道)申請補辦。
另外,凡實行晚婚者(男25周歲,女23周歲),除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四日。婚假視為出勤,工資照發,福利待遇不變。
凡晚育者(女23周歲零10個月以後初育),女方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六十日。男方享受7天護理假,產假、護理假視為出勤,工資照發,福利待遇不變
⑧ 90年後獨生子女證丟失怎麼補辦
您可到所在鎮(街)計生辦或計生局檔案室查找當時辦理「獨生子女證」的審批表或審批花名冊等檔案材料,如有這些檔案材料,計生局可在其復印件上簽注意見,證明您有辦理過「獨生子女證」,如沒有這些檔案材料,就無法證實您有辦理過「獨生子女證」。對於子女在18周歲前未辦理「獨生子女證」的不能補辦。 具體流程: 補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條件是曾辦理過《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並能提供有效證據。未曾辦過的不能補辦。補辦程序是: (一)本人向原發證機關提出補辦申請並提供曾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相關證據; (二)所在單位核實。有工作單位的,申請由雙方所在單位核實並簽注意見;無工作單位的,申請由雙方戶籍地的村(居)民委員會核實並簽注意見; (三)鄉(鎮)或者街道辦事處審核。有工作單位的,申請由申請單位所在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審核同意;無工作單位的,申請由戶籍所在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審核同意; (四)由原發證機關補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原發證機關根據過去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檔案資料和審核人單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提供的審核意見補發《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並註明「補辦」字樣。
⑨ 老獨生子女證遺失補辦
原辦理過獨生子女證或光榮證,後遺失的,子女數量沒有發生變化的獨生子女父母,可以申請補辦光榮證。原發證機關有記錄的,由原發證機關予以補辦;原發證機關沒有記錄的,憑單位發給獨生子女保健費的名單、檔案記錄等原始證明材料,由原發證機關或者現工作單位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予以補辦。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七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