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什麼條件是獨生子女
獨生子女,是指一對夫妻生育的唯一孩子。
《中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條第一款中的獨生子女按下列標准確定:
1、夫妻雙方只生育一個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個存活的;
2、無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的;
3、由社會福利機構撫養成人且沒有兄弟姐妹的;
4、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離異後,一方依法與該子女共同生活,未再婚或與無子女的人再婚但沒有生育的。
再婚夫妻,雙方各有一個子女,原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生育子女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再婚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可以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父母待遇。
Ⅱ 符合獨生子女的條件是什麼
符合獨生子女的條件是:
(1)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
(2)夫妻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
(3)必須為婚生子女;
(4)其他條件。
【法律依據】
《計劃生育法》第三十一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並在老年人福利、養老服務等方面給予必要的優先和照顧。
第三十二條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對上述人群的生活、養老、醫療、精神慰藉等全方位幫扶保障制度。
Ⅲ 辦理獨生子女證需要符合哪些條件
辦理《獨生子女證》需要符合以下條件:
1、夫妻生育一個孩子後不再生版育,並且權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2、夫妻按有關規定收養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3、夫妻原有兩個計劃內生育的孩子,其中一個意外死亡,另一個不滿十六周歲的;
4、夫妻喪偶後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5、夫妻離婚前生育過一個孩子,離婚時孩子判由本人撫養,並且該孩子不滿十六周歲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過一個孩子,另一方未生育過孩子,現家庭只有這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各生育過一個孩子,其中一個由對方撫養,現家庭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8、經過批准可以生育第二個孩子的夫妻放棄生育,且現家庭孩子年齡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Ⅳ 什麼情況符合獨生子女條件
法律分析:符合以下條件才算獨生:(1)夫妻雙方只生育一個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個存活的;(2)無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的;(3)由社會福利機構撫養成人且沒有兄弟姐妹的;(4)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離異後,一方依法與該子女共同生活, 獨生子女未再婚或與無子女的人再婚,但沒有生育的。
法律依據:《中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二十七條 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養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給予必要的幫助。
Ⅳ 獨生子女證符合哪些條件才能辦
獨生子女證符合以下條件才能辦:
1、雙方或女方具有本省戶籍;
2、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
3、夫妻符合計劃生育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生育或收養兩個及以上子女,而只存活一個子女,且女方未滿49周歲的;
依法收養孤兒、殘疾兒童或者社會福利機構撫養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的夫妻,不因收養子女影響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喪偶或者離婚的,可以由一方(女或男)向其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申請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5)什麼條件符合獨生子女擴展閱讀:
獨生子女證辦理流程:
1、填寫《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請表》。
2、經雙方單位(無工作單位的由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核實;報辦理機構審批。
3、鄉(鎮、街道)收到申請後,對《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請表》中夫妻雙方的結婚、生育情況進行核實。在5個工作日內,通過《河南省人口和計劃生育網上公共服務便民平台》進行核實。
男方戶籍地在外省或《河南省人口和計劃生育網上公共服務便民平台》查不清的則通過其他協調溝通等手段進行核實,在10個工作日內調查核實完畢。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為免費辦理項目 。
可以在女方戶籍地鄉(鎮、街道)申請辦理。喪偶、離婚或者跨省婚姻的,可以在一方(女或男)戶籍地的鄉(鎮、街道)辦理。
Ⅵ 獨生子女的滿足條件是什麼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領取《獨生子女證》:
(1)夫妻生育一個孩內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容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2)夫妻按有關規定收養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3)夫妻原有兩個計劃內生育的孩子,其中一個意外死亡,另一個不滿十六周歲的;
(4)夫妻喪偶後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5)夫妻離婚前生育過一個孩子,離婚時孩子判由本人撫養,並且該孩子不滿十六周歲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過一個孩子,另一方未生育過孩子,現家庭只有這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各生育過一個孩子,其中一個由對方撫養,現家庭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8)經過批准可以生育第二個孩子的夫妻放棄生育,且現家庭孩子年齡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Ⅶ 符合農村獨生子女的條件有哪些
具有農村戶口的,一戶人家只有一子或一女的為獨生子穗猜女家庭。
2016年1月1日,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和計劃生育法》第十八條第一款規定:「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施行了30多年的獨生子女政策自此終止。
對遵紀守法獨生子女家庭的扶助政策陸續完善:
1、明確對於部分家庭發生獨生子女意外傷殘死亡的情況,在人口和計生法修正後新法實施之前的獨生子女家庭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根據老人老辦法的原則,按照現行的相關規定,各級人民政府予以幫扶和扶助。
2、衛計委:對獨生子女失獨家庭要開展節日慰問,設幫扶聯系人,一戶兩人
2016年8月, 國家衛計委發布《關於建立和完善計劃生育特殊家庭聯系人制度的通知》(下稱《通知》),提出為每一戶計劃生育特殊家庭確定兩名幫扶聯系人。聯系對象發生意外、重病、受災、亡故等重大情況時,聯系人要及時上門,幫助排憂解難。[11]
3、衛計委:城鄉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扶助標准統一
2016年4月財政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印發《關於進一步完善計劃生育投入機制的意見》,完善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制度,統一城鄉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扶助標准,
將農村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扶助標准提高到與城鎮水平一致,即分別為270元、340元,並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實行特別扶助制度扶助標准動態
調整。
4、陝西省失獨家庭補助金調整為城鄉統一標准,每戶一次性領3萬元
從2017年1月1日起,全省失譽鬧獨家庭一次性補助金統一調整為城鄉一個標准,每戶一次性補助3萬元,60歲以上失獨夫婦每人每月1000元。省財政廳和省衛生計生委已聯合下發通知,要求進一步做好計劃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工作,切實解決好他們在精神和生活方面的實際困難。
5、2016年11月15日,蘭州安寧區提高計劃生育特殊家庭特別扶助金標准由在原每人每月500元的特別扶助金基礎上,區政府補助500元,提升至1000元。
6、2016年10月10日,惠州市政府官網正式發布《惠州市計劃生育家庭獨生子猜虛型女傷殘死亡扶助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根據該《辦法》,獨生子女死亡或傷殘家庭扶助金額均統一為每戶10000元。
Ⅷ 獨生子女需要具備什麼條件才算正常
符合以下條件才算獨生:符合計劃生育的夫妻雙方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生育了一個子女的可以辦理獨生子女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法律依據】
《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七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
Ⅸ 獨生子女滿足哪5個條件
1.父母雙方都是農村戶口;
2.在計劃生育期間,無違反相關規定行為;
3.父母年滿60周歲;
4.截至目前,家裡仍然只有一個孩子;
5.持有《獨生子女證》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獨生子女,是指一對夫妻生育的唯一孩子,換句話說,沒有一個親兄弟姐妹。獨生子女與非獨生子女,具有同樣的身心發展規律。但親兄弟姐妹關系會在兒童社會化過程中產生一定作用。獨生子女除了有親子關系外,沒有親兄弟姐妹這層關系,因此其社會化帶有自身的特點,但是獨生子女與非獨生子女都能學會交朋友。獨生子女政策是為了響應國家號召,而實施的控制人口增長過快的一項政策。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七條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
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養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給予必要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