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辦獨生子女證需要哪些證件
領取獨生子女證後可享受一定的優惠措施,從出生之日起每個月可以領取5元錢的獨生子女費,一直到孩子滿16歲為止。不過這個錢不直接發放到本人,是存到專門的帳戶,待孩子滿16歲以後一次性發放。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領取《獨生子女證》:
(1)夫妻生育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2)夫妻按有關規定收養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3)夫妻原有兩個計劃內生育的孩子,其中一個意外死亡,另一個不滿十六周歲的;
(4)夫妻喪偶後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5)夫妻離婚前生育過一個孩子,離婚時孩子判由本人撫養,並且該孩子不滿十六周歲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過一個孩子,另一方未生育過孩子,現家庭只有這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各生育過一個孩子,其中一個由對方撫養,現家庭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8)經過批准可以生育第二個孩子的夫妻放棄生育,且現家庭孩子年齡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不可以領證的情況:
(1)照顧生育第二個孩子的;
(2)子女留在本市,父母雙方在國外期間的;
(3)未婚生育後不再結婚的;
(4)單身(包括離婚者)收養孩子的;
(5)孩子均已死亡的;
(6)再婚夫妻一方原已生育過兩個孩子,離婚時各撫養一個,又與初婚或從未生育過孩子的一方結婚,現家庭
只有一個孩子的(〈細則〉施行前[1990年10月11日]已經領證的,可換證並繼續享受)。
注意事項:
(1)《獨生子女證》發給獨生子女父母,不發給獨生子女本人。
(2)領取《獨生子女證》以自願為原則,必須由獨生子女父母提出申請,不申請者不得領證。
(3)孩子年齡超過16周歲的,不予發證。
(4)孩子戶口未申報的,不予發證。
辦理領取《獨生子女證》的程序
夫妻雙方及其子女都為本市農村常住戶口或者城鎮常住戶口的領證程序:
(1)由女方到所在單位(無單位的到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領取《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
(2)經雙方單位(無單位的由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初審同意後,送女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審核(需攜帶戶口簿、結婚證原件)。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應在十五天內審核完畢,報所在地的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審批(附戶口簿復印件)。
(3)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應在接到《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內審批完畢。對符合條件的,發給《獨生子女證》。
喪偶或離婚對象的領證程序:
(1)由符合條件的一方到所在單位(無單位的到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領取《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
(2)經所在單位(無單位的由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初審同意後,送符合條件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審核(需攜帶戶口簿、結婚證、離婚證明原件)。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應在十五天內審核完畢,報所在地的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審批(附戶口簿、離婚證明復印件)。
(3)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應在接到《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內審批完畢。對符合條件的,發給《獨生子女證》。
其他情況的領證程序:
(1)夫妻雙方的常住戶口在本市,而子女常住戶口在外地的,經子女常住戶口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出具證明後,按照「夫妻雙方及其子女都為本市農村常住戶口或者城鎮常住戶口的領證程序」辦理。
(2)夫妻一方為本市農村常住戶口,另一方為本市城鎮常住戶口。
2. 辦獨生子女證需要些什麼證件
1、申辦人到女方單位領取《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請書》(簡稱《申請書》,檔案在本單位的,到本單位領取;檔案不在本單位的,到戶籍地社區居委會領取,也可到人口計生委或西城區人口計生委網站上下載;單胎一式三份,雙胞胎或多胞胎一式四份;)
2、雙方單位出具婚育情況證明(檔案在本單位的,由單位出具;檔案在職介、人才的,由職介、人才出具;檔案在街道社保所的,由戶籍地居委會出具)並在《申請書》上簽署意見(註明「初婚一胎」或「再婚一胎」,經辦人簽名)並蓋章(檔案在本單位的,蓋本單位計劃生育章或人事章;檔案在職介、人才的,蓋職介、人才計劃生育章或人事章;檔案在街道社保所的,蓋戶籍地社區居委會公章);男(女)方為外省市戶籍的,出具戶籍地街道(鄉鎮)計生部門和村(居)委會兩級婚育情況證明,《申請書》上不用蓋章);
3、女方戶籍地(女方外地的,可到男方戶籍地)社區居委會在《申請書》上簽署意見(註明「同意辦理」,經辦人簽名)蓋章並登記;
4、申辦人持蓋章齊整的《申請書》和其他必備材料,到女方戶籍地(女方為外省市戶籍的,可到男方戶籍地)街道計生辦審批發證;《申請書》由申請人代轉雙方存檔單位存檔
一方為外省市戶籍居民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北京的相關規定,可以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辦理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其子女在18周歲以內的,可以申請領取《獨生子女證》
1一對夫妻婚後生育一個孩子後自願不再生育的
2婚後符合政策生育兩個孩子,一個孩子在18周歲前死亡,現只有一個孩子
3再婚夫妻,一方只生育一個孩子,一方系未育,又不再生育的
4再婚夫妻一方生育過一個孩子,判決或調解給原配偶撫養,一方未育,婚後生育一個孩子的
5夫妻婚後生育一個孩子,離婚或喪偶後,撫養孩子的一方沒有再婚的
6再婚夫妻的雙方均只生育一個孩子,其中一方的孩子已判決、調解給原配偶,而又不再生育的
7婚後5年未育,按法定手續收養一個孩子的
辦理材料
申請書《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請書》原件(一式三份)
戶口本原件
身份證原件
結婚證原件
婚育情況證明外省市一方到戶籍地街道(鄉鎮)人口計生行政部門出具(在本市辦理了第一個子女《生育服務證》並在一年內生育的不需再出具)
生育服務證原件
出生醫學證明原件
辦理流程
1填寫:申請人到女方(一方為外省市戶籍居民的在本市一方)戶籍所在地村居委會填寫《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請書》。
2蓋章:雙方存檔單位(或村居委會)在《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請書》上註明婚育情況並蓋章。
3核發:到女方(或本市一方)戶籍所在地街道、鄉下(鎮)人口計生部門進行核准,填發《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並蓋章。
收費標准:不收費
3. 黃岡市計生委獨生子女證怎麼辦
首先到黃岡市行政服務中心計生辦公窗口領取獨生子女表格填表,然後再按表格要求的相關程序辦理獨生子女證。
4. 湖北辦獨生子女證怎麼辦需要哪些證件
辦理獨生子女證,請帶好父母的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以及孩子的戶口本、出生證明,到戶籍所在地的街道社區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