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服刑人員出獄一次性補助政策
您好,服刑人員出獄一次性補助政策是:刑滿釋放人員政府安排失業保險待遇、最低生活保證金以及養老保險等。刑滿釋放人員喪失勞動能力又無法定贍養人、扶養人和基本生活來源的,由當地人民政府予以救濟。落實刑釋解教人員的責任和社會保障,並且給予一定的幫助。
一、服刑人員出獄一次性補助政策是什麼?
《監獄法》第三十七條:刑滿釋放人員,當地人民政府幫助其安置生活。
刑滿釋放人員喪失勞動能力又無法定贍養人、扶養人和基本生活來源的,由當地人民政府予以救濟。落實刑釋解教人員的責任田和社會保障
對城市(含城鎮)戶籍的刑釋解教人員,其家庭人均收入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各級民政部門應將其納入當地最低生活保障范圍,實現「應保盡保」。
城市(含城鎮)戶籍的刑釋解教人員在服刑、勞教前已參加失業保險或正在領取失業保險金,其刑滿釋放或解除勞教後,符合條件的,可以按規定享受或恢復失業保險待遇。
對被判刑或勞教前已經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刑釋解教人員,重新就業的,應按國家有關規定接續養老保險關系,按時足額繳納養老保險費;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按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對被判刑、勞教前已領取基本養老金的刑釋解教人員,可按服刑或勞教前的標准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並參加以後的養老金調整。
農村籍的刑釋解教人員,在刑滿釋放、解除勞教回原籍居住地後,應及時落實責任田(山、地)。因無生活來源造成生活困難的,經本人申請、村委會出具證明、鄉鎮司法所和民政辦報縣(市、區)司法局、民政局審核同意後,可領取地方政府臨時社會救濟。
二、出獄需要辦什麼手續?
出獄不需要辦理什麼手續,填完表格,發個釋放證明而已,證明一般直接發給釋放人員。
如果想確切了解釋放時間,一般要靠家屬主動聯系了解,比如是否獲得減刑或者假釋,確切的釋放時間等等,這些都要親屬主動去了解,監獄方不會主動告知家屬。
《監獄法》第三十五條罪犯服刑期滿,監獄應當按期釋放並發給釋放證明書。
服刑人員刑滿釋放不需要交材料。一般由監區內勤填寫《罪犯出監鑒定表》,將其服刑改造的基本表現及獎懲情況進行如實填寫,並通過監區會議對其進行鑒定,然後由獄政科審核,到期辦理釋放證即可。
《監獄法》第三十五條罪犯服刑期滿,監獄應當按期釋放並發給釋放證明書。
第三十六條罪犯釋放後,公安機關憑釋放證明書辦理戶籍登記。
第三十七條對刑滿釋放人員,當地人民政府幫助其安置生活。刑滿釋放人員喪失勞動能力又無法定贍養人、扶養人和基本生活來源的,由當地人民政府予以救濟。
第三十八條刑滿釋放人員依法享有與其他公民平等的權利。
我們國家對於需要依法承擔刑事責任的人員,會依法判處刑罰。我們如果被判處了有期徒刑,也要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我們國家本著人道主義的精神,也會給予出獄的人員一定的補助。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任務,是用刑罰同一切犯罪行為作斗爭,以保衛國家安全,保衛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社會主義制度,保護國有財產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維護社會秩序、經濟秩序,保障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順利進行。
如果是個人犯法了。那麼你被工廠也就自動解除合同了。那麼你到了退休年齡。也就不能領退休金了。如果是沒有單位,只有去居委會看是否能領獨生子女費用。
『叄』 服刑人員釋放後囯家給予生活費嗎
釋放後國家不會給生活費。
如果是服刑期間,按照《監獄法》規定,罪犯在服刑期間,國家適當發給「零用費」。參加勞動的,給予一定的「勞動報酬」。
零用費的標准非常低。所謂的「勞動報酬」,也就是「象徵性」的,也是很少的。沒有其他補助。
『肆』 國家對服刑釋放的人員有什麼優惠政策呢
出獄人員扶持政策主要有:
一是你可以向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申請,對你提供就業指導服務和就業崗位信息,參加由各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組織的再就業定點單位培訓的,經考核合格並實現就業後,你可根據當地政府有關規定申請減免培訓費用。
二是家庭人均收入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可申請民政部門納入當地最低生活保障范圍。
三是農村籍的刑釋解教人員,在刑滿釋放、解除勞教回原籍居住地後,應及時落實責任田(山、地)。因無生活來源造成生活困難的,經本人申請、村委會出具證明、鄉鎮司法所和民政辦報縣(市、區)司法局、民政局審核同意後,可領取地方政府臨時社會救濟。
四根據市場需求自謀職業、自主創業,實行扶持政策。即在2008年底以前從事個體經營的,按每戶每年8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附加費和個人所得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
第五節釋放和安置
第三十五條罪犯服刑期滿,監獄應當按期釋放並發給釋放證明書。
第三十六條罪犯釋放後,公安機關憑釋放證明書辦理戶籍登記。
第三十七條對刑滿釋放人員,當地人民政府幫助其安置生活。
刑滿釋放人員喪失勞動能力又無法定贍養人、扶養人和基本生活來源的,由當地人民政府予以救濟。
第三十八條刑滿釋放人員依法享有與其他公民平等的權利。
對於刑滿釋放人員的安置工作,一般可分為兩類:
一、留在勞改機關安置就業,即留場(廠)就業。這類包括強制留場(廠)就業;自願留場(廠)就業,包括特殊情況留場就業的;原有留場(廠)就業,即根據過去制定的刑滿釋放人員安置就業政策歷年留下的。
二、放回捕前所在地或直系親屬所在地,由當地有關部門安置就業。對這類安置就業可掌握下列原則:
1、是刑滿釋放人員未婚的,放回父母或撫養人處。
2、有配偶的放回配偶處。
3、是喪偶的或離婚的放回子女處;無直系親屬的,可投奔其他親友,憑釋放證辦理落戶手續。
『伍』 刑滿釋放人員給錢嗎
《監獄法》第三十七條: 對刑滿釋放人員,當地人民政府幫助其安置生活。刑滿釋放人員喪失勞動能力又無法定贍養人、扶養人和基本生活來源的,由當地人民政府予以救濟。
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司法部、公安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民政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關於進一步做好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人員促進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意見》:(十)對城市(含城鎮)戶籍的刑釋解教人員,其家庭人均收入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各級民政部門應將其納入當地最低生活保障范圍,實現「應保盡保」。(十一)城市(含城鎮)戶籍的刑釋解教人員在服刑、勞教前已參加失業保險或正在領取失業保險金,其刑滿釋放或解除勞教後,符合條件的,可以按規定享受或恢復失業保險待遇。對被判刑或勞教前已經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刑釋解教人員,重新就業的,應按國家有關規定接續養老保險關系,按時足額繳納養老保險費;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按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對被判刑、勞教前已領取基本養老金的刑釋解教人員,可按服刑或勞教前的標准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並參加以後的養老金調整。(十二)農村籍的刑釋解教人員,在刑滿釋放、解除勞教回原籍居住地後,應及時落實責任田(山、地)。因無生活來源造成生活困難的,經本人申請、村委會出具證明、鄉鎮司法所和民政辦報縣(市、區)司法局、民政局審核同意後,可領取地方政府臨時社會救濟。
『陸』 服刑人員可以享受獨生子女獎勵金嗎
服刑人員在服刑期間不能享受計生獎勵。因為服刑人員在服刑期間是由國家強制實行勞動改造的,在服刑期間不能享受普通公民能夠享受的基本權利的。但是,服刑人員刑滿釋放以後,是可以享受計生獎勵的。
法律分析
如果流量遠遠低於保證精確度的最小流量,將導致無輸出(如渦街流量計)或輸出信號被當作小信號予以切除(如差壓式流量計),這對供方來說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對於一套具體的熱能計量設備,供需雙方往往根據流量測量范圍和能夠達到的范圍度,約定某一流量值為「約定下限流量」,而且約定若實際流量小於該約定值,按照下限收費流量收費。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可以根據需要設置計量檢定機構,或者授權其他單位的計量檢定機構,執行強制檢定和其他檢定、測試任務。執行前款規定的檢定、測試任務的人員,必須經考核合格。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顯示儀表中實現。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根據本地區的需要,建立社會公用計量標准器具,經上級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主持考核合格後使用。企業、事業單位根據需要,可以建立本單位使用的計量標准器具,其各項最高計量標准器具經有關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主持考核合格後使用。計量檢定工作應當按照經濟合理的原則,就地就近進行。計量檢定必須按照國家計量檢定系統表進行。國家計量檢定系統表由國務院計量行政部門制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
第三十八條 刑滿釋放人員依法享有與其他公民平等的權利。
第三十五條 罪犯服刑期滿,監獄應當按期釋放並發給釋放證明書。
第三十七條 對刑滿釋放人員,當地人民政府幫助其安置生活。刑滿釋放人員喪失勞動能力又無法定贍養人、扶養人和基本生活來源的,由當地人民政府予以救濟。
『柒』 現在監獄服刑人員勞動可獲多少報酬
參加勞動會有工資。按照相關規定規定給予報酬。
按照我國法律規定,監獄對參加勞動的罪犯,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給予報酬。
《監獄法》第六十九條規定,有勞動能力的罪犯,必須參加勞動。
第七十二條監獄對參加勞動的罪犯,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給予報酬並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規定。
司法實踐中,服刑人員在監獄中勞動改造,監獄會給予每月固定的零用錢以開賬購買必須的生活用品,同時會按照其勞動改造的表現以勞動獎金的方式給與一定的報酬,具體由各監獄規定。
(7)監獄釋放人員獨生子女費擴展閱讀:
服刑期間嚴格遵守下列紀律:
(一)不超越警戒線和規定區域、脫離監管擅自行動;
(二)不私藏現金、刃具等違禁品;
(三)不私自與外界人員接觸,索取、借用、交換、傳遞錢物;
(四)不在會見時私傳信件、現金等物品;
(五)不擅自使用絕緣、攀援、挖掘物品;
(六)不偷竊、賭博;
(七)不打架斗毆、自傷自殘;
(八)不拉幫結伙、欺壓他人;
(九)不傳播犯罪手段、慫恿他人犯罪;
(十)不習練、傳播有害氣功、邪教。
『捌』 服刑人員出獄後給生活補貼是多少
《監獄法》第三十七條:對刑滿釋放人員,當地人民政府幫助其安置生活。刑滿釋放人員喪失勞動能力又無法定贍養人、扶養人和基本生活來源的,由當地人民政府予以救濟。
城市(含城鎮)戶籍的刑釋解教人員在服刑、勞教前已參加失業保險或正在領取失業保險金,其刑滿釋放或解除勞教後,符合條件的,可以按規定享受或恢復失業保險待遇。
對被判刑或勞教前已經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刑釋解教人員,重新就業的,應按國家有關規定接續養老保險關系,按時足額繳納養老保險費;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按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對被判刑、勞教前已領取基本養老金的刑釋解教人員,可按服刑或勞教前的標准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並參加以後的養老金調整。
農村籍的刑釋解教人員,在刑滿釋放、解除勞教回原籍居住地後,應及時落實責任田(山、地)。因無生活來源造成生活困難的,經本人申請、村委會出具證明、鄉鎮司法所和民政辦報縣(市、區)司法局、民政局審核同意後,可領取地方政府臨時社會救濟。
紅網時刻2月17日訊(記者 楊艷)今天下午2時07分,服刑人員楊帆(化名)在姐姐姐夫的陪同下趕到北湖區社區矯正中心,這比約定的時間提前了53分鍾。3時25分,楊帆、謝奇、王新(均為化名)齊齊趕到郴州監獄大門口,比規定的時間提前35分鍾。至此,郴州監獄三名服刑人員全部如期「歸隊」,標志著湖南監獄此次服刑人員離監探親工作取得圓滿成功。
高牆,電網,戒備森嚴——對傳統監獄的印象,在這個春天豁然改變。在「治本安全」的道路上,親情匯聚成巨大力量,召喚著服刑人員向著新生努力前行。不管是監獄系統本身,還是關注社會公共安全的業內人士,均為此次離監探親叫好,認為此破冰之舉,折射的是監獄踐行治本安全觀的開放姿態,體現的是新時代監獄執法工作法與情的融合。
『玖』 坐牢要家屬給生活費嗎為什麼呢
對於很多人來說,因為沒有看過監獄裡面的事情,所以對於裡面的一切,感覺都是比較陌生的了。對此,就有相關網友提出這樣的疑問:坐牢家屬要不要給生活費。答案是不用的,因為對於監獄的犯法人員來說,他們的生活費,都是國家財政按照一定的標准供給的。
一、家長不用上交生活費,但是也可以給監獄裡面的親人零花錢
在監獄裡面,囚犯所吃飯的東西,都是國家供給的,所以是免費的。有了免費的飯,自然也就不用供給生活費了。但是,親人依然可以給囚犯提供一定金額的金錢,囚犯拿到那些金錢以後,並不是用來上交的,而是可以去購買一些自己需要的東西,比如說拖鞋、書籍等等。
『拾』 刑滿釋放人員到民政局真的可以領錢嗎
可以,有這個規定。對刑釋人員要積極安排就業,解決生活出路。對無業可就,無家可歸,無親可投人員給予的過度性生活救助金(比照最低生活保障金),由所在地司法機關協調民政局發給。
《監獄法》 第三十七條: 對刑滿釋放人員,當地人民政府幫助其安置生活。刑滿釋放人員喪失勞動能力又無法定贍養人、扶養人和基本生活來源的,由當地人民政府予以救濟。
《關於進一步做好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人員促進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意見》:
(十)對城市(含城鎮)戶籍的刑釋解教人員,其家庭人均收入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各級民政部門應將其納入當地最低生活保障范圍,實現「應保盡保」。
(十一)城市(含城鎮)戶籍的刑釋解教人員在服刑、勞教前已參加失業保險或正在領取失業保險金,其刑滿釋放或解除勞教後,符合條件的,可以按規定享受或恢復失業保險待遇。
(10)監獄釋放人員獨生子女費擴展閱讀:
刑滿釋放人員基本權利:
(1)符合就學、復學、升學條件的刑釋解教人員,本人要求繼續上學的,教育部門應當批准其入校學習,不得歧視。
(2)刑釋解教人員自謀職業、自主擇業,依靠市場需求實現就業;鼓勵、幫助刑釋解教人員積極參加職業技術培訓,提高就業競爭能力;職業介紹機構應當推薦、幫助刑釋解教人員就業。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社區居民組織應當積極支持刑釋解教人員就業。鼓勵有條件的社區居民組織,開展對刑釋解教人員的法律教育和專項職業技術培訓。
(3)刑釋解教人員回農村落戶,村民委員會應當按有關規定為其分配承包責任田,鄉鎮人民政府應當督促落實。
(4)刑釋解教人員申請從事個體工商業經營和開辦其它經濟實體,符合條件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稅務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核發營業執照,辦理稅務登記。
(5)刑釋解教人員在服刑、勞動教養前已參加失業保險,符合失業保險待遇條件的,可以在當地失業保險機構辦理失業登記登記,領取失業保險金,並享受其它失業保險待遇。
(6)刑釋解教人員的家庭人均收入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可以向戶籍所在地或鄉政人民政府提出書面申請,符合條件的,給予最低生活保障救濟。
(7)機關、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故意刁難、歧視刑釋解教人員,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刑釋解教人員有權向相關部門投訴、舉報,或者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