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獨生子女證每年獎勵費多少
一、獨生子女父母憑《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每年發給120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
獨生子女父母憑《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每月發給10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獎勵費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發至其獨生子女滿十八周歲止」。
二、關於可以生育第二個子女但不生育的夫妻一次性獎勵1000元。
《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已婚育齡夫妻按照規定可以生育第二個子女,但書面表示不再生育的,由各自所在單位或者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給予表彰,並給予每人不少於500元的一次性獎勵」。
三、關於獨生子女父母年老時,每人享受不少於1000元的一次性獎勵。
《條例》第二十一條第四項規定「獨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滿五十五周歲,男方年滿六十周歲的,每人享受不少於1000元的一次性獎勵」。
四、關於獨生子女意外傷殘、死亡後,對其父母的經濟幫助。
《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致使基本喪失勞動能力或者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或者收養子女的,女方年滿五十五周歲,男方年滿六十周歲的,所在區、縣人民政府應當給予每人不少於5000元的一次性經濟幫助」。
五、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且子女年齡在十八周歲以內的,可申請辦理。
1、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後不再生育;
2、再婚夫妻雙方再婚前累計只生育(包括收養)一個子女,符合生育第二個子女條件,再婚後不再生育的;
3、夫妻生育的第一個子女死亡後,又生育了一個子女,不再生育的;
4、夫妻依法生育了兩個子女,其中一個子女死亡,現只有一個子女,書面表示不再生育的;
5、夫妻依法收養一個子女後,書面表示不再生育的。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規定,無配偶的收養子女的,不予辦理《光榮證》。
❷ 獨生子女獎勵
1.無錫獨生子女費發放標准
獨生子女獎勵金一般由單位支付,獎勵金為父母各60元,沒有單位的由當地居委支付 ,獎勵金為父母每人20元,總計40元。
2.佛山獨生子女費發放標准
對符合條件的職工和城鎮居民,從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日起至小孩十四周歲止,每月發給獨生子女保健費10元。
3.甘肅獨生子女費發放標准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自領證之日起到獨生子女十六周歲止,獨生子女父母都能享受到每月不低於10元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獨生子女父母退休(職)時,還能享受到不低於1000元的一次性獎勵。獨生子女父母雙方均系城鎮無業居民或者農村居民的,由其住所地的街道辦事處或者鄉(鎮)人民政府發放。
4.湖南獨生子女費發放標准及領取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和《湖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有關規定: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憑證享受以下優待:從領證之月起到子女14周歲止,每月發給5至20元的獨生子女保健費。夫妻雙方均有工作單位的,由雙方工作單位各負擔一半;一方有工作單位,另一方沒有工作單位的,由有工作單位一方的工作單位支付;夫妻雙方均無工作單位的,由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支付,所需費用由各級計劃生育經費分擔。
5.山東獨生子女費發放標准
男女雙方5元/月/人,,有單位的單位發,沒有的街道上發。
6.浙江獨生子女費發放標准
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發放標准每年不低於100元。
農村居民獨生子女領證戶,在當地行政村張榜公布,經鎮(街道)審核批准,屬經濟困難村(居)的,由縣統一以銀行的渠道發放到村(居)到人,其他村(居)的,由鎮(街道)落實發放到人;城鎮居民獨生子女領證戶,憑《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由所在單位落實發放到人。
❸ 關於獨生子女獎勵問題
我國對農村獨生子女家庭的十三項獎勵
一是經濟發展優先扶持。安徽、北京、河北、江西、遼寧、山東、山西規定,農村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家庭,優先列為家庭經濟發展的重點扶持對象,在資金、技術、培訓、信息等方面予以支持、優惠;黑龍江規定在社會救濟、扶貧、以工代賑、生產資料供應、技術培訓等方面優先照顧。 二是勞務輸出優先安排。對農村獨生子女家庭,安徽、江西、寧夏、山西等規定,組織勞務輸出時優先安排;福建規定,培訓、就業、就醫、住房以及子女入托、入學等方面給予優惠;甘肅規定優先安排夫妻雙方或者其獨生子女在鄉(鎮)、村企業中就業。 三是集體收益增加份額。對農村獨生子女家庭,安徽、福建、海南、河北、湖北、湖南、江西、山西、陝西、浙江規定,分配集體收益時,增加一人份的份額;北京、黑龍江、甘肅、河南、黑龍江、江西,山西、新疆規定農村安排宅基地,對獨生子女父母應當給予優先和照顧;福建、海南、河北、湖北、四川規定劃分宅基地時,增加一人份額;河南規定,農村在調整責任田時,對獨生子女父母每人按二人(份)分給。四是義務教育減免雜費。對獨生子女學生,安徽、福建、海南、山西、江西規定,實施義務教育的學校給予(可以、酌情)減免雜費;陝西規定學校對接受義務教育的獨生子女免收雜費,五是扶貧優先照顧。對農村獨生子女家庭,安徽、甘肅、海南、河南、山東規定,對貧困家庭,在扶貧貸款、以工代賑、扶貧項目和社會救濟等方面給予優先照顧;山西規定農業、林業、水利、科技、供銷等部門在技術服務、提供信息、農業生產資料供應等方面予以優待;六是優先享受養老服務。安徽規定,對農村獨生子女家庭,農民、無用工單位的城市居民年老喪失勞動能力的,優先享受政府提供的養老服務。七是優先辦理養老保險。安徽規定,健全基本養老制度。按照政府引導、農民自願的原則,優先為農村生育兩個女孩並採取絕育措施的夫妻和只生育一個女孩並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辦理養老保險。北京規定,農村在推行養老保險制度時,應當為獨生子女父母優先辦理養老保險;甘肅規定為夫妻雙方一次性辦理養老金儲蓄,所投金額不低於600元;山西規定女方滿40周歲的,可以由鄉(鎮)人民政府為是農業人口的一方或雙方辦理養老保險,費用從鄉統籌費或財政經費中支付;八是喪失勞動能力給予照顧。安徽、河北、遼寧規定農民、城市居民年老喪失勞動能力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或者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給予照顧。九是增加退休金或者生活補助費。新疆規定農牧民由縣級人民政府給予不低於2000元的一次性獎勵;十是免除集體勞務。新疆規定免去夫妻雙方一年的集體生產、公益事業所籌勞務甘肅、寧夏規定,免去農村居民夫妻雙方兩年的無報酬農村用工。山西規定免去夫妻一方5年的集體義務工;陝西規定在由村民出錢出工的鄉村公益事業中,免去一個人十年的負擔;十一是享受中高考加分。明確規定加10分的有:甘肅省、貴州省、河北省;規定加分,但在條例中沒說具體加多少分的省、自治區有:海南省、寧夏回族自治區十二是享受計劃生育獎勵扶助金。農村獨生子女戶的獨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滿55周歲,男方年滿60周歲的,每年由國家、省、市、縣按一定比例,每人每年發放600元的計劃生育獎勵扶助金。十三是享受和國家幹部職工標准相同的獨生子女保健費或獨生子女父母獎金。經費大部分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承擔,鄉鎮經費不足的,縣財政給予補充。夫妻一方是國家幹部職工的,由有單位的一方發給。
❹ 獨生子女獎勵取消沒
現在仍舊沒有取消,然而如果你生育二胎之後,對於這種獎勵就會直接取消了。每年還是每個人發60塊錢的。
❺ 獨生子女獎勵取消,之前有的都沒了嗎
政策落地後出生的獨生子女無法再享受這些獎勵,但此前已享受獎勵的父母可繼續領取。
關於全面二孩政策,很多人關心今後的獨生子女還有獎勵政策嗎?,記者從相關部門獲悉,全面二孩政策落地後,出生的獨生子女都將無法再享受這些獎勵,這也意味著獨生子女獎勵政策成為歷史。但此前已享受獨生子女獎勵的父母,將繼續按照原政策發放。
生二胎獨生子女證用交回嗎?
省衛生計生委計劃生育基層指導處相關負責人表示,對此目前國家還沒有相關的規定,按此前「單獨二孩」相關規定來看,生育二孩後應將原來領取的獨生子女證交回到計劃生育部門,停止享受獨生子女獎勵,但以前享受的不需退回。
「不過,也不是絕對的,原則上要求退回,如果生育二胎,獨生子女證也就自動失效了,所以退不退回並不重要。」該負責人表示,實施全面二孩政策後,提倡按政策生育。對自願生育一個孩子的夫妻,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等相關獎勵優待政策。此前已享受獨生子女獎勵的父母,將繼續按照原政策發放。據介紹,但這個時間節點現在還不確定,需要待全面二孩政策落地,我省正式開始施行時。同時,該負責人表示,領不領獨生子女證並不重要,該享受的獎勵政策可以享受,如果獨生子女證丟失,也可以去辦理機關補辦。
❻ 獨生子女父母年滿60周歲享受獎勵扶助政策國家有規定嗎
在全國已實行獨生子女獎勵扶助制度的省份,是有獎勵扶助的,城市和農村獎勵標准各不相同。
以在重慶為例:
1933年1月1日以後出生,申請當年年滿60周歲。扶助標准為農村獨生子和雙女家庭父母每人每年1080元,農村獨生女家庭父母每人每年1560元。
(6)獨生子女獎勵不擴展閱讀:
《重慶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四章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第(三)項是對農村居民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者年老後,對其生產、生活、就醫等給予照顧的規定。鄉(民族鄉)、鎮人民政府或集體經濟組織對其生產、生活、就醫等給予照顧方式主要有:提供必須的生產生活資料、辦理養老保險、發給獎勵扶助等。
一、對農村計劃生育家庭實行的是獎勵扶助制度。
二、對參加了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獨生子女父母,開始領取城鄉居民社會基本養老金後,每月增發10元基本養老金。
❼ 以前辦的獨生子女證,以後不獎勵了
有兩種情況
之前已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繼續按規定的條件、標准、年限,享受各項計劃生育獎勵優待政策。
已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要求再生育的,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優惠待遇,此前享受的不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