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外地戶口的小孩子的戶口可以投靠到廈門戶口的奶奶那嗎
如何辦理公民遷入(准遷)戶口手續? -------------------------------------------------------------------------------- 如何辦理公民遷入(准遷)戶口手續? 按下面步驟辦理公民遷入(准遷)戶口手續: 第一步,應分清不同類型分別准備所列不同材料到遷入地派出所辦理戶口准遷手續。 第二步,當事人可持《戶口准遷證》(第二聯)和被遷移人《戶口簿》到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移證》; 第三步,當事人持戶口准遷證(第三聯)和《戶口遷移證》到遷入地派出所辦理入戶手續。 1、「三投靠」人員 「三投靠」人員是指夫妻相互投靠、父母投靠子女、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人員。「三投靠」人員須憑以下手續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戶口准遷手續。 夫妻相互投靠的,須憑《結婚證》、投靠方的戶籍證明及被投靠方的單位接收證明;父母投靠子女的,須憑父母戶口所在地的戶籍證明、子女所在單位的接收證明及相關父母、子女之間關系的證明材料;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須憑子女戶口所在地的戶籍證明,父母所在單位的接收證明及子女的出生證明材料。上述三項由派出所內勤民警直接發給《戶口准遷證》。 2、工作調動人員 幹部、職工因工作調動需要遷移戶口的,可憑組織、人事、勞動及上級主管部門的調動通知和遷入單位的戶口接收證明,到遷入單位的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由派出所內勤民警發給《戶口准遷證》。 3、購買房屋並具備穩定生活來源的人員 凡在市區購買房屋,以及自建私房或其他原因擁有房產同時具備穩定性生活來源,要求遷移戶口的,憑《房產證》,遷移人員的戶籍證明以及房屋所在地的社區同意接收入戶的證明材料以及生活來源證明(包括營業執照、單位核章的工資單等)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派出所調查核實後,經分局審核,報市局戶政科審批後發給《戶口准遷證》。 ---不可以,請仔細閱讀以上規定中關於【三投靠】的描述。
② 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在廈落戶應該准備哪些材料
子女投靠父母遷戶口
1、未婚子女可選擇投靠隨父隨母遷移落戶。但已到法定結婚年齡的,須提供戶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門或村居委會出具的未婚證明。 提交以下材料:
一父母方:①《結婚證》②《居民戶口簿》③落戶地址的《產權證》或產權備案證明原件、政府房管部門直管的租賃房、政府廉租房的租賃憑證、國有土地使用證、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
二子女方:④《居民戶口簿》⑤《居民身份證》⑥《居民戶口簿》上未記載有父母與子女關系的,投靠人派出所出具的子女與父母關系證明。
2、父母在城市市區、縣城區范圍內無子女照顧的,其在戶籍所在地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申請其1名子女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一並辦理隨父母落戶。 提交以下材料:
一父母方:①《結婚證》②《居民戶口簿》③落戶地址的《產權證》或產權備案證明原件、政府房管部門直管的租賃房、政府廉租房的租賃憑證、國有土地使用證、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④市區、縣城區范圍內無子女證明。
二子女方:⑤《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⑥《居民戶口簿》上未記載有父母與子女關系的,投靠人派出所出具的子女與父母關系證明。
(一) 父母、配偶、子女相互投靠
申請遷入地派出所受理並核實下列材料,報分、縣(市)局核准並簽發《戶口准遷證》。
所需材料:
1、申請人書面申請。
2、結婚證、居民身份證。
3、遷入人戶籍證明。
4、合法固定住所證件證明;
5、申請人或遷入人穩定職業或穩定生活來源證明。
6、父母、配偶遷入的,出具退休證或《再就業優惠證》或居住地居(村)委會證明。
7、父母子女關系證明。
8、《申請戶口遷入落戶表》一式兩份。
③ 未成年子女投靠父親手續交上去了准遷證幾天下來
具體應當咨詢當地公安機關,以廣西為例,投靠父親遷移戶口應當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
戶口遷移辦理指南
一、辦理條件
公民符合如下條件可辦理戶口遷移:
1、夫妻投靠、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及收養已登記常住戶口未成年人;
2、幹部、職工調動、錄用;
3、復員、轉業、家屬隨軍;
4、投資興業、人才引進;
5、購房、分房、自建房、受贈或繼續房產;
6、留學回國、入境定居;
7、大中專學生入學,畢業(肄業、轉學、退學)
8、刑滿釋放(假釋、保外就醫)、解除勞教;
9、其他符合規定的戶口遷移。
二、申請材料
(一)申請戶口遷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夫妻投靠、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收養、幹部或職工調動(錄用)、家屬隨軍、投資興業、購房、人才引進等人員戶口遷出需提供遷出人員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遷入地公安機關簽發的《准予遷入證明》(屬於區內非高校畢業生人員辦理戶口遷移實行網上審批,免《准予遷入證明》)。
2、大、中專院校(含技工學校)錄取、畢業、肄業、轉學學生戶口遷出需分別提供①錄取的學生憑錄取通知書;②畢業生憑畢業證、就業報到證、中等專業畢業生介紹信或勞動部門出具的就業證、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就業協議(入學後戶口留在原籍的,憑上述材料區內遷移不使用戶口准遷證;遷往區外或者區外遷入按當地戶口登記機關要求辦理);③肄業的學生憑肄業證明材料;④轉學的學生憑轉學證明材料,以及上述遷出人員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二)申請戶口遷入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成年子女的,需提供雙方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或戶籍證明、結婚證、父母子女關系證明。
2、幹部、工人調動需提供當地組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部門的調動證明和《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以及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其中家屬子女隨遷的,還應提供與當事人的父母子女關系證明。
3、隨軍家屬落戶需提供師旅機關政治部門批准軍屬隨軍的證明材料和隨遷人員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結婚證等材料。
4、購房落戶需提供房產證(已實際入住因特殊原因未取得房產證的,需提供購房合同、合同備案證明、購房全額發票或銀行按揭協議)以及當事人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家屬隨遷的還應提供結婚證、父母子女關系證明等材料。
5、投資興業落戶需提供企業法人執照或工商執照、納稅證明和當事人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其中有家屬或員工的,還應提供結婚證、父母子女關系證明、員工聘用合同以及養老保險關系證明等材料。
6、人才引進落戶需提供用人單位聘用合同、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已繳納社會保險證明和遷入人員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7、大、中專院校(含技工學校)錄取新生落戶需提供教育部門的招生信息表或錄取花名冊及戶口遷移證、居民身份證。
8、大、中專院校(含技工學校)畢業、肄業、轉學學生戶口遷入需分別提供:①畢業、肄業學生回原籍落戶的,憑畢業證或肄業證明、居民身份證、戶口遷移證;②畢業生直接到就業地落戶的,憑居民身份證、戶口遷移證、畢業證和就業報到證、中等專業畢業生介紹信或勞動部門出具的就業證、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就業協議等憑證材料;③轉學學生到新轉入學校落戶的,憑居民身份證、戶口遷移證、教育部門的轉(升)學證明。
9、復退轉軍人落戶需提供縣級以上軍轉、安置部門出具的安置證明、《軍人公民號碼登記表》、軍人身份證、單位接收證明。其中,家屬隨遷的,還需提供結婚證、父母子女關系證明。
10、留學回國人員落戶需提供:①在原戶口注銷地或原籍戶口所在地落戶的,需提供最後一次回國時使用的中國護照;②在本市、縣內其他轄區落戶的,需提供最後一次回國時使用的中國護照及原戶口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戶口注銷證明;③在就業地落戶的,需提供最後一次回國時使用的中國護照,就業證明、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出具已繳納社會保險證明。
11、國(境)外人員申請在國內定居落戶的,華僑憑《華僑回國定居證》、台灣居民憑《台胞定居證》、港澳居民憑《定居證》及《批準定居通知書》、外國人憑公安部對其本人申請定居中國的批復以及現合法有效的居住證明等材料。
12、安置無家可歸的人落戶,需提供民政部門的安置證明;
13、刑滿釋放(假釋、保外就醫)、解除勞教落戶需提供釋放、假釋、保外就醫、解教證明;
三、辦結時限
法定辦結時限:20個工作日;承諾辦結時限:15個工作日(因投靠直系親屬和分房、購房、換房等市內遷移;現役軍人復員、轉業落戶;高校學生入學、轉學、退學戶口遷移和畢業落戶;公民回國(入境)恢復戶口;刑釋解教人員回原籍落戶;錄用、招聘人員和工作調動等經遷入地公安機關審批同意的戶口遷移,手續齊全的,當場辦結)。
四、收費項目、標准及依據
因丟失、損壞補辦和過期失效重辦戶口遷移證收取工本費5元/證,准遷證不收費。
參考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安廳,http://www.gazx.gov.cn/gxgat/census/45521.jhtml
④ 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戶口需要怎麼走流程
帶身份證,戶口本,房產證,結婚證,孩子出生證明,到廣州房產地轄區派出所申請戶口遷移。申請證明下來之後,帶證明等證件到原戶籍派出所遷移戶口。
祝你好運!
⑤ 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落戶廈門,算是購房落戶嗎這種情況能申請保障房嗎」一
⑥ 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落戶廈門,算是購房落戶嗎這種情況能申請保障房嗎
如果你投靠成功了,入了廈門戶口,就戶籍而言,其它條件都滿足申請要求,這是可以的。
但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可以嗎?好象是要年老的父母,在廈門又沒有其他子女才可以吧?
⑦ 子女投靠父母最新規定
根據戶籍管來理規定源,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不受任何條件限制。成年子女照顧父母親,以父母親有自己的產權房屋(包括產權單位出具證明同意分配或安排居住的房屋)和身邊無子女以及共同生活為條件,允許一名成年子女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入戶。
申請人持父母、子女的戶口簿、父母結婚證、子女出生證或出生醫學證明、生育證或生育服務證,屬獨生子女的提供獨生子女證,到人口管理科戶口受理窗口申領申請表,辦理遷戶業務。
《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