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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共同委託未成年子女監護人

發布時間:2022-02-19 21:38:43

❶ 未成年人的監護人一般都是父母嗎

我國《民法通則》第16條對未成年人的監護人的范圍,哪些人可以擔任未成年人的監護人作出了明確規定:

一、未成年人的父母。父母是子女最近的直系長輩親屬,且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管教的義務,所以,《民法通則》第16條第1款首先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這里所說的父母包括親生父母、養父母、無撫養關系的繼父母,即只要存在父母子女身份關系的父母,就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監護人。

二、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時,《民法通則》第16條第2款規定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擔任監護人:(1)未成年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2)未成年人的兄、姐;(3)經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單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同意的、關系密切的且願意承擔監護責任的其他親屬和朋友。

關於上述人員排列的順序,是擔任監護人的先後順序。即監護人首先由有監護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擔任;當祖父母、外祖父母死亡或無監護能力時,則由有監護能力的兄、姐擔任監護人;如果沒有兄、姐或兄姐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時,則由其他關系密切的親屬和朋友擔任。但是,其他親屬和朋友擔任監護人時,必須是他們自願承擔監護職責,並且經過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單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或村民委員會的同意。

上述人員對擔任未成年人的監護人產生爭議時,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在近親屬中指定。對指定不服的,可提起訴訟,由法院裁決。對前一順序有監護資格的人無監護能力或者令其擔任監護人對被監護人明顯不利的,法院可根據對被監護人有利的原則,從後一順序有監護資格的人中擇優指定。被監護人有識別能力的,還應徵求被監護人的意見。

三.無上述監護人時或上述監護人均無監護能力時,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單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

此外,未成年人的父母也可以用遺囑的方式為未成年人指定上述人員中的某人或上述人員以外的某人擔任監護人,只要該項遺囑具有法律效力,這種指定就受法律保護。

❷ 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對未成年人應承擔哪些職責

監護人的職責包括:
(1)代理被監護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以及其他合法權益等;
(2)監護人依法履行監護職責產生的權利,受法律保護;
(3)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監護人合法權益的,應當承擔法律責任;
(4)因發生突發事件等緊急情況,監護人暫時無法履行監護職責,被監護人的生活處於無人照料狀態的,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應當為被監護人安排必要的臨時生活照料措施。

❸ 父母未成年時子女的監護人

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監護人有父親和母親。如果父親和母親均死亡或喪失監護能力的,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監護人有祖父母、外祖父母。如果祖父母、外祖父母均死亡或喪失監護能力的,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監護人有兄、姐。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十七條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第二十八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親屬;
(四)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❹ 未成年人的監護人如何確定

父母都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監護人。

這是婚姻法和未成年人保護法的明確規定。

不因為父母離婚而改變;

也不因為未成年人子女在父母離婚後,只跟隨父或母其中一方生活而改變跟非撫養一方的父或母的親子關系、血緣關系和監護關系。

也就是說,無論未成年子女,跟誰一起生活,他都是父母共同的子女;

無論父母是在婚姻狀態還是離婚狀態,未成年子女,都是父母的子女。

這種法律關系是永遠存在的,不因父母離婚,不因撫養的實際狀態而改變。

❺ 父母在世,可以由別人成為未成年人的監護人嗎

可以。《民法通則》第16 條第1 款、2 款規定,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包括親生父母、有撫養關系的養父母、繼父母。如果父母均在世或者有一方還在世,但是缺乏監護能力,如身體患有嚴重疾病,或經濟困難,沒有能力撫養子女等,可以由別人來擔任未成年人的監護人。

❻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為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被監護人受教育提供必要條件。對嗎

對的。

根據教育法第五條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依法保證其按時入學接受並完成義務教育。

《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規定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得讓不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脫離監護單獨居住。

不滿18周歲的自然人為未成年人,未成年人享有生命安全、身體健康,受法律保護的權利,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非法侵害。對侵害未成年人生命健康的行為,未成年人及其監護人有權向有關機關控告,直至訴諸法律。

❼ 除父母外的未成年人監護人公證 急

我認為奶奶、叔叔的監護權應該是來自於孩子父母(法定監護人)的共同委託。

❽ 屋契寫未成年人監護人同時用父母做監護人可以嗎

可以!未成年人不具有民事行為能力,但依法享有民事權利,可以通過買房、接受贈與、繼承、獎勵等形式獲得房產。在這些民事行為的過程中,可以由其法定代理人(未成年人的監護人是其法定代理人)代其簽定各種合同、協議,行使民事權利。如房子要給未成年人的,應該由監護人(父母)簽未成年人(孩子)的名字。

❾ 共同扶養孩子,監護人也是共同嗎


【法律分析】
孩子要共同撫養,父母對孩子都有監護權。父母離婚後,如果一方有監護能力,並且不存在被人民法院取消監護權的情形的,則雖然孩子判給另一方,但雙方都有監護權,都是監護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十六條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

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

第二十七條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第二十八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親屬;

(四)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第二十九條 被監護人的父母擔任監護人的,可以通過遺囑指定監護人。

第三十條 依法具有監護資格的人之間可以協議確定監護人。協議確定監護人應當尊重被監護人的真實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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