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現在生二胎民政上有補助沒有
二胎產假期限:具有生育證生育二胎,因頭胎沒有報銷,2018二胎的產假是98天,包含所有的節假日,不能扣除;生育津貼(即產假工資)計發基數:為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繳費工資。對於符合政策的二孩,享受的生育保險所有待遇和一孩是一致的。即可領取98天的基礎產假工資和生育醫療費,難產則再增加30天,生育多胞胎的則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15天,懷孕未滿16周流產的增加15天,懷孕滿16周流產的增加42天,引產按照流產懷孕周數享受相應的休假天數。但在領取二胎待遇時,有兩種情況需分別處理。一、之前已有生育二胎的計劃,沒有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那男職工就不享受15天的護理津貼;二、之前已辦理獨生子女手續,領取了一胎生育保險待遇,這種情況在領取二胎待遇時,需男職工退回15天的護理津貼;女職工在正常享受二胎待遇的同時,扣回60天產假的生育津貼,即只能領取38天產假的生育津貼。報銷所需材料:個人醫療保險編號,《居民身份證》《結婚證》《生育證》《出生醫學證明》(包括兩個孩子的)以上5個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診斷書,住院現金收據,出院治療明細單及出院記錄。新的產假政策與與以往什麼不同?1、當爸爸的男同胞們能多獲得5天帶薪休假時間。2、對於媽媽來說,情況不同。此前,女性產假一般為98天基本產假+35天獨生子女假+15天晚育假=148天。調整後,則是98天基本產假+30天計生獎勵假=128天。乍一看似乎媽媽們少了20天的假。但對於此前並不享受獨生子女假和晚育假的媽媽來說,其實是新增了30天產假。3、30天的計生獎勵假對於一孩、二孩都是適用的,對於二胎媽媽來說,二孩產假也增加了30天。
❷ 生二胎政策施行後 獨生子女還有獎勵嗎
對在提倡生育一個孩子期間辦理了獨生子女證的,享有優待政策。
我國自回今年實施提倡一對夫妻答生育二個孩子,對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已經發給獨生子女證,並不再生育的,繼續享受獨生子女優待政策。
《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二十七條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
❸ 2016年二胎放開後還能發放獨生子女費么
不能
國家衛計委表示:實施全面兩孩政策後,提倡按政策生育。對自願生育一個孩子的夫妻,不再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等相關獎勵優待政策。
之前已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繼續按規定的條件、標准、年限,享受各項計劃生育獎勵優待政策。已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要求再生育的,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優惠待遇,此前享受的不退還。
(3)二胎政策獨生子女補助擴展閱讀
在二胎政策全面放開之後,作為獨生子女的父母,仍可享受以下幾點優惠
1、獨生子女獎勵。之前對於家裡是獨生子女的,給父母發放《獨生子女光榮證》,憑借光榮證,每個月可以領取十塊錢的獎金,一直到子女年滿十八周歲。現在雖然放開二胎,但是獎勵政策不變,仍可繼續領取。一年1200元,十八年算下來也有21600元。
2、獨身子女的托幼管理費、18歲之前的醫葯費由單位報銷
3、獨生子女父母,在女方年滿五十五周歲,男方年滿六十周歲的時候,可以得到每人不少於1000元的一次性獎勵
4、在繳納養老保險的時候,對於獨生子女父母優先。安排宅基地的時候也優先照顧獨生子女父母。
5、有條件且按照規定可以生育第二個子女,但父母書面表示不再生育的,由各自所在單位或者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給予表彰,並給予每人不少於500元的一次性獎勵。
6、如果獨生子女父母為企業職工的,父母在退休時,單位將發放一份一次性退休補貼。發放標准為當地去年職工平均工資的30%。
參考資料
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❹ 擁有獨生子女證的父母生了二胎還能繼續享受相關補貼嗎
不可以再享受。
原國家衛計委早就明確表示:實施全面兩孩政策後,提倡按政策生育。已經回領取《獨生子答女父母光榮證》要求再生育的,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優惠待遇,此前享受的不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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❺ 實行二胎政策原獨生子女優惠政策變嗎
如果您沒有生育二胎,可以繼續享受原來的獨生子女政策。
❻ 國家全面放開二胎,獨生子女補貼會取消嗎
確切說法是:放開二孩生育限制前,符合獨生子女政策的,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的版各項優惠政策權。但是放開二孩政策後,即使符合獨生子女條件的,也不能享受獨生子女優惠政策。但是放開政策前符合獨生子女條件的,可以補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依然依法享受獨生子女優惠政策。
❼ 國家放開二胎政策,獨生子女證還能享受國家優惠政策
在「國家放開二胎政策」後,此前當事人夫妻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並已享受相應待遇的,可以繼續享受。這在各省市(自治區)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中都是明確的。
原國家衛計委早就明確表示:實施全面兩孩政策後,提倡按政策生育。對自願生育一個孩子的夫妻,不再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等相關獎勵優待政策。之前已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繼續按規定的條件、標准、年限,享受各項計劃生育獎勵優待政策。
希望我的回答能對你有所幫助。
❽ 二胎政策放開了,獨生子女費現在還有嗎
具體應當咨詢當地人民政府,以山西省為例,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或者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的夫妻,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農業人口從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起到60周歲止,非農業人口從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起到獨生子女16周歲止,按月各給予夫妻雙方不低於50元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
根據《山西省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規定:
第二十六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或者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的夫妻,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享受下列獎勵和優待:
(一)農業人口從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起到60周歲止,非農業人口從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起到獨生子女16周歲止,按月各給予夫妻雙方不低於50元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
(二)子女入園、接受教育、就醫時,雙方所在單位可以給予一定補貼;
(三)退休時所在單位可以按照其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收入的30%給予一次性獎勵。
第二十七條
按照本條例第二十六條
規定享受獎勵和優待的夫妻,一方或者雙方為農業人口的,還享受下列優待:
(一)優先列為脫貧或者致富對象,在項目、資金、技術等方面予以扶持;
(二)農業、林業、水利、科技、供銷等部門在技術服務、提供信息、農業生產資料供應等方面予以優待;
(三)在勞務輸出或者招工時,同等條
件下優先安排其家庭勞動力;
(四)在實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時,縣(市、區)人民政府可以對獨生子女家庭個人籌資部分給予資助;
(五)優先批給宅基地;
(六)集體收益以人均分配的,增加1人份的份額,以戶計發的應當高出戶均標准20%以上的額度;
(七)夫妻雙方均為農業人口,其子女在接受義務教育期間寄宿的,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寄宿和生活補助;
(八)當地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優待。
第二十八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夫妻符合規定可以生育第二個子女,但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且子女滿10周歲的,由人民政府給予1000元至3000元的一次性獎勵金;夫妻雙方均為農業人口的,由人民政府給予不低於5000元的一次性獎勵金。
第二十九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或者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且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死亡或者被依法鑒定為二級以上殘疾的,由人民政府按照不低於5000元的標准給予一次性補助;獨生子女死亡或者被依法鑒定為三級以上殘疾,夫妻不再生育和收養子女的,從女方滿49周歲起,由人民政府給予每人每月不低於400元的特別扶助金。獨生子女康復或者扶助對象又生育、收養子女的,終止發放特別扶助金。
符合前款規定的夫妻,雙方均為農業人口,其獨生子女死亡或者因傷(病)殘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優先享受農村五保供養待遇,並優先進入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
第三十條
夫妻雙方均為農業人口,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之前,符合計劃生育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生育,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之後沒有生育或者收養子女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從60周歲起由人民政府給予每人每月不低於50元的獎勵扶助金,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一)只有一個子女的;
(二)只有兩個女孩的;
(三)國家和省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一條
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一次性獎勵金、特別扶助金以及獎勵扶助金的具體發放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❾ 二胎政策放開,獨生子女費怎麼發
如果你是獨生子女的父母,且在兩孩生育政策實施後不再想生育第二個子女的,你回的獨生子女父母獎答勵費可以繼續享受。也就是說,原來怎麼發,現在還怎麼發。
國家衛計委明確表示:實施全面兩孩政策後,提倡按政策生育。對自願生育一個孩子的夫妻,不再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等相關獎勵優待政策。之前已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繼續按規定的條件、標准、年限,享受各項計劃生育獎勵優待政策。
希望我的回答能對你有所幫助。
❿ 14年辦的獨生子女證。如今國家放開二孩政策,對於這個補貼還有嗎具體是怎樣的(以前1年好像是12
2014年辦理的《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並享受到了相關待遇的,且目前該夫妻還沒有生育第二個子女的,可繼續享受規定的獨生子女父母優先優惠政策,包括你所說的「120元」(那不叫「補貼」,而叫「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這在你省市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中是有明確規定的,你可自行在網上查閱你省的這個《條例》。
以浙江省為例:現行《浙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經申請,由生育管理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第三十二條規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職工已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可以享受下列一項待遇:
(一)領取每年不低於一百元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從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當年起至子女十四周歲止。女方產假期滿後撫育嬰兒有困難的,經本人申請,所在單位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哺乳假,工資按照不低於本人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不影響晉級、調整工資,並計算工齡;
(二)有條件的單位,可以給予女方產後一年假期(含法定產假),工資照發,不影響晉級、調整工資,並計算工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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