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夫妻雙方有一方是獨生子女可以生二胎的政策是哪一年開始的
2013年11月12日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啟動實施「單獨二孩」政策,2015年10月29日,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正式宣布「全面放開二孩政策」——全面實施一對夫婦可生育兩個子女政策,積極開展應對人口老齡化行動。
⑵ 一方是獨生子女可生二胎嗎
夫妻雙方都不是獨生子女的,照樣可生育兩個子女。
「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這就回是自2016年1月1日起答在全國實施的兩孩生育新政策。
也就是說,只要你們是只生育過一個子女的夫妻(與是否是獨生子女無關),都可以合法地生育第二個子女。
如果你想生育第二個子女,可直接與鄉鎮或街道計生辦取得聯系。
希望我的回答能對你有所幫助。
⑶ 夫妻一方是獨生子女的可以生二胎的政策是什麼時候開
小扣柴扉久不開.
⑷ 夫妻雙方有一方是獨生子女可以生二胎嗎
可以,2014年初,我國各省市陸續實施了單獨二孩政策,即只要夫妻中有一人為獨生子女的,第一胎只生育一孩的,可經過批准生育第二胎。
⑸ 單方是獨生子女可以生二胎嗎
1.北京剛開始作為試點城市,實行單方獨生子女生二胎的政策。 2、雙方均為農村居民(農業人口,下同),已生育一個女孩的,但一方為機關、團體、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職工或一方從事工商業一年以上以及雙方與企業建立勞動關系一年以上的除外。 3、雙方均為農村居民,一方兩代以上均為獨生子女。 4、雙方均為少數民族 ...5、一方為烈士的獨生子女 6、一方未生育過,另一方再婚前已生育一個子女的 7、已生育一個子女,經設區的市以上病殘兒童鑒定機構確診為非遺傳性殘疾,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的 8、一方連續從事礦井井下作業五年以上,已生育一個女孩,並繼續從事井下作業的 符合再生育一個子女條件的夫妻,生育間隔期必須在四年以上。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生育間隔期限制: 1、女方在二十八周歲以上的; 2、第一個子女被確診為為病殘兒的。
⑹ 夫妻雙方有一方是獨生子女的什麼時候可以要二胎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規定滿足一定條件的夫婦可以生第二胎,但具體什麼條件,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 您可以去所居住城市的計生辦咨詢
⑺ 你好,一方是獨生女子女可以生二胎嗎
第九條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在領取《再生一胎生育證》後,可以再生育一胎: (一)雙方均為獨生子女,只生育1個子女的。 (二)獨生子女死亡的。 (三)只有1個子女,該子女經設區的市人民政府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設立的技術鑒定組織確診患有非遺傳性殘疾,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的。 (四)一方為革命烈士親生獨生子女或者六級以上殘疾軍人,只生育1個子女的。 (五)一方在煤礦井下連續從事采礦作業5年以上,並仍在從事煤礦井下采礦作業,只生育1個女孩的。 (六)雙方均為少數民族,且居住在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確定的少數民族聚居地,只生育1個子女的。 (七)歸僑、僑眷或者在本省定居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台灣同胞,其子女均在國外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台灣定居的。 (八)雙方均系華僑,一方回國時間在6年以內,只生育1個子女的。 (九)再婚夫妻一方再婚前只生育1個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 (十)雙方均為農民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只生育1個女孩的; 2.男方到無兄弟的女方家結婚落戶只生育1個子女的,但女方姐妹有2人以上的,只能准許1人; 3.一方為獨生子女,且其父親或者母親亦無兄弟姐妹,只生育1個子女的; 4.男方的兄弟均無子女並已喪失生育能力,只生育1個子女的。 (十 一)省人民政府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根據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批準的其他特殊情況。 雙方原均為農民,後轉為城鎮戶籍,屬本人要求轉的,自轉為城鎮戶籍之日起1年內可按農民對待,依法辦理《再生一胎生育證》;屬政府統一安排轉的,自轉為城鎮戶籍之日起3年內可按農民對待,依法辦理《再生一胎生育證》。 夫妻一方為城鎮居民,另一方為農民的,適用本條例關於城鎮居民的生育規定。 根據以上規定,是不能生第二胎了
⑻ 夫妻雙方都是獨生子女,可以生二胎嗎
辦理二胎准生證,一般需要符合以下條件:
1、夫妻雙方有一方為獨生子女的,只生育1個子女的;
⑼ 夫妻一方是獨生子女的可以生二胎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雙方申請,經區、縣級以上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批准,可以生育第二個子女: (一)只有一個子女,經指定醫療機構診斷證明為非遺傳性病殘,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的; (二)夫妻雙方均為獨生子女,並且只有一個子女的; (三)婚後五年以上不育,經指定醫療機構診斷證明為不孕症,依法收養一個子女後又懷孕的; (四)再婚夫妻雙方只有一個子女的; (五)從邊疆調入本市工作的少數民族職工,調入前經當地縣級以上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批准允許生育第二個子女的; (六)兄弟二人或者二人以上均系農村居民,只有一對夫妻有生育能力,又只生育一個子女,其他兄弟不收養他人子女的; (七)男性農村居民到有女無兒家結婚落戶並書面表示自願贍養老人的(女方家姐妹數人只照顧一人); (八)遠郊區、縣農村居民,夫妻一方為二等乙級以上傷殘軍人,或者一方殘疾基本喪失勞動能力的; (九)在深山區長期居住並以農業生產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農村居民,只有一個女孩,生活有實際困難的。 有其他特殊情形要求再生育一個子女的,需經市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批准。 依照本條例規定允許生育第二個子女的,生育間隔不少於四年,或者女方年齡不低於二十八周歲。
⑽ 如果夫妻雙方有一方是獨生子女,可以生2胎嗎法律有規定嗎
目前的法律是夫妻雙方都是獨生之女才可以生2胎。到以後可能所有人都可以生2胎。可以等就留1胎到允許再生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