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如果其子女已超過十六周歲還能辦理獨生子女證嗎
從2016年國家放開二胎生育政策之後,就不再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了
㈡ 辦理獨生子女證有年齡限制嗎如果超過年齡怎麼辦
現在不能辦理獨生子女證了,
因為國家現在放開二胎生育了,
不鼓勵獨生子女了。
㈢ 我孩子現在已經超過十六周歲還能辦獨生子女證嗎
你孩子現在已經超過16周歲了,還能辦獨生子女證嗎?你好,現在就是這個部門不好找,現在不是國家已經取消。獨生子女了嘛,所以這個部門可能不辦這個了,所以你自己要注意這個事情,你可以去再找找這個問問問。
㈣ 我孩子現在已經超過十六周歲還能辦獨生子女證嗎
一般情況下年滿16周歲就無法申請辦理獨生子女證了。 公民可以帶上有效的寶寶出生證,計劃生育服務等資料直接到戶口所在地戶籍部門咨詢具體情況的。
㈤ 父母年齡在50歲以上還能辦理獨生子女證嗎
以山西省為例,女方抄年齡在49周歲以上的,未領取過《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不能再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根據《山西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管理辦法》:
第四條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自願終身只生育或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包括雖然離異或喪偶,但其獨生子女是在婚姻存續期間生育或收養的);
(二)夫妻一方或雙方為山西省境內戶籍;
(三)女方年齡在20周歲至49周歲之間。
第五條具備第四條規定,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亦列為《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發放(或換發、補發)范圍:
(一)未依法辦理婚姻登記手續生育一個子女的家庭,男女雙方按有關規定繳清社會撫養費,且依法辦理婚姻登記手續的;
(二)只有一個子女,該子女死亡之後,只生育或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的;
(三)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另一方再婚前只生育過一個子女,再婚後不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
(四)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後離異或喪偶又再婚,其現配偶未生育或收養過子女且不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
(五)《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遺失、損毀的。
本條第(四)、第(五)項可不受年齡限制。
㈥ 孩子已經超過十六周歲了,還能辦理獨生子女證嗎
應該是十四周歲前辦理獨生子女證。獨生子女證是中國目前對以前實行的版計劃生育實施的一項獎勵政策,權獎勵標準是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
從領到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之月起到子女生長到14周歲,每年都會發放相關獎勵補貼,補貼標准根據地區不同的情況,發放的獨生子女費是不同的。如果是一個孩子,你當然可以申請獨生子女證,但是領取補助的時間已經過了。
㈦ 多大年齡給辦理獨生子女證父母的年齡有限制嗎
辦理獨生子女證對父母沒有年齡的限制,但是從2016年1月1日起,取消辦理獨生子女光榮證了。上世紀80年代開始,我國對符合政策、只生育一個孩子的家庭頒發「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從2016年1月1日開始,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鼓勵公民按政策生育。
因此,2016年1月1日後只生育一個子女的本市戶籍公民,將不再獲發《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2015年12月31日之前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按照本市現行規定,符合條件的,仍可申請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7)超過年齡的獨生子女證擴展閱讀:
已經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繼續按規定的條件、標准、年限享受各項獎勵扶助、特別扶助、優先優惠政策。實施全面二孩政策以後,原來已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如果再生育,已領取的《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即失效,應該主動退回。
2016年1月1日(不含)前依法領取了《光榮證》,但因保管不善造成《光榮證》損毀、丟失的,可以申請補辦。
㈧ 超過十八周歲的是不是不能辦理獨生子女證
一般來說。現在是真不好辦了,首先現在己放開二胎了。獨生子女證己從去年七月份己可辦理獨生子女證了。
㈨ 年齡超過16周歲的還能不能辦理獨生子女證
原則上是14周歲以下才會辦理。不過,你非要辦的話,好像也會辦給你。
㈩ 超過多少歲不可以辦理獨生子女證
獨生子女證制度是我國實行計劃生育政策的一項重要制度,是國家對承諾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書面認可文件,夫妻生育一個子女後,向國家承諾不再生育子女,國家發給你一個證書,證明你向國家作出過承諾,國家出台相應的獨生子女獎勵政策規定,《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就作為一個享受該政策的一個重要憑據。
申請條件:
1、夫妻生育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2、夫妻按有關規定收養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3、夫妻原有兩個計劃內生育的孩子,其中一個意外死亡,另一個不滿十六周歲的。
4、夫妻喪偶後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5、夫妻離婚前生育過一個孩子,離婚時孩子判由本人撫養,並且該孩子不滿十六周歲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過一個孩子,另一方未生育過孩子,現家庭只有這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各生育過一個孩子,其中一個由對方撫養,現家庭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8、經過批准可以生育第二個孩子的夫妻放棄生育,且現家庭孩子年齡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注意事項:
1、《獨生子女證》發給獨生子女父母,不發給獨生子女本人。
2、領取《獨生子女證》以自願為原則,必須由獨生子女父母提出申請,不申請者不得領證。
3、孩子年齡超過16周歲的,憑自願原則也可申請領證,但在《獨生子女證》上要加蓋「不再享受條例規定優惠政策」章。
4、孩子戶口未申報的,不予發證。
5、未辦理《生殖健康服務證》的,需補辦後再辦理此證。
可見,你的親戚符合申領獨生子女證的條件,但應該在子女十六周歲以內的領取,否則不能享受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