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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可以代替父母離婚么

發布時間:2022-02-16 10:08:19

❶ 子女可以申請父母離婚嗎

離婚是夫妻雙方當事人的事情,與子女無關,子女沒有權力個資格申請父母離婚。

❷ 子女可以要求父母離婚嗎

法律分析:不可以。

是否離婚、選擇什麼樣的方式離婚是夫妻雙方的權利與自由。因婚姻關系的當事人是夫妻雙方,所以只有婚姻關系的當事人方有權利決定是否解除合法有效的婚姻關系以及何時解除婚姻關系。這一點是婚姻關系之外的人無權干涉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離婚,並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❸ 子女可以代替父母代理離婚訴訟嗎

一般來說,子女是不可以代替父親起訴離婚,應當由父親自己親自到法院起訴離婚。但如果父親是無訴訟行為能力人的,子女可以作為父親的法定代理人代為訴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六十二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配偶有民法典第三十六條第一款規定行為,其他有監護資格的人可以要求撤銷其監護資格,並依法指定新的監護人;變更後的監護人代理無民事行為能力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❹ 子女能否讓父母離婚

離婚是以感情破裂為依據的,本人不願離婚,外人無法干預,只能通過勸說方式讓其自己起訴。

❺ 子女可以幫父母離婚嗎

法律分析:離婚訴訟的提起,必須是婚姻關系的一方當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訴訟當事人的身份提出離婚訴訟。考慮到某些案件的特殊情況,法律允許有例外。比如,當事人正在患傳染病,或正在國外不便親自到庭,可以不出庭,但是當事人必須要有是否同意離婚的書面意見提交給人民法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婚姻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❻ 子女能代替父親起訴離婚嗎

原則上來說,子女是不能代替父親起訴離婚,應當由父親自己親自到法院起訴離婚。但如果父親是無訴訟行為能力人的,子女可以作為父親的法定代理人代為訴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第一款、第二款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七條
無訴訟行為能力人由他的監護人作為法定代理人代為訴訟。法定代理人之間互相推諉代理責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為訴訟。

❼ 父母雙方離婚的話子女能代替做決定嗎

不能的,我國婚姻法規定,公民婚姻自由,所謂的婚姻自由包括結婚自由,離婚自由,任何人不得干涉。你父母要不要離婚是夫妻雙方的事,你作為子女不能代替做決定

❽ 子女是否能代替父母申請離婚

離婚訴訟的提起,必須是婚姻關系的一方當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訴訟當事人的身份提出離婚訴訟。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規定,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❾ 子女能幫父母申請離婚嗎

法律分析:子女不可以替父母起訴離婚,起訴離婚需要當事人自願的,如果父母想要離婚的,並且請了子女作為代理人的,那麼子女才可以代替父母進行訴並進行庭審,但是父母依舊需要出席庭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五十八條 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託一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下列人員可以被委託為訴訟代理人:(一)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二)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三)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

第六十二條 離婚案件有訴訟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達意思的以外,仍應出庭;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

❿ 子女是否可以代替父母簽離婚協議(比如某些特殊情況如:父母雙方中有一方患有精神疾病)

不可以,就算有你說的情況,你也無權代表父母的意志,更不能代替父母簽離婚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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