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父母有房有車有存款,子女無經濟來源,父母能問子女要贍養費嗎
贍養父母是子女的責任,如果父母不需要太多的錢能維持生活,我感覺不應該向子女贍養費。等到真的不能自理的時候,兒女必須得管。
Ⅱ 父母死後,子女去銀行查存款合法嗎
父母死後,子女去銀行查存款合法。
2013年3月19日,司法部、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出台《關於在辦理繼承公證過程中查詢被繼承人名下存款等事宜的通知》。通知規定,在辦理繼承公證過程中,經公證機構審查確認身份的繼承人,可憑公證機構出具的《存款查詢函》查詢作為被繼承人的存款人在各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存款信息。
Ⅲ 子女是否有權查詢或詢問父母有多少存款
可以詢問,無權查詢。
Ⅳ 父母生活困難報了低保,政府要查子女存款嗎
如果子女的戶口是與父母分開的,父母吃低保,就不會查子女收入。
Ⅳ 若是父母問你存款多少並要知道花錢去向,你會反感嘛
反感談不上,不過想想錢的去處有時候會覺得難以啟齒,因為自己花錢比較大手大腳,感覺很為難,不說不好,說了又怕父母難過。
Ⅵ 父母存款盡量不要寫子女的
我父親在幾年前將5萬元人民幣以我的名義存入銀行。去年底,父親去世後,我們在整理他的遺物時發現了此存單。為此,我與我哥發生了爭執。我認為,父親將5萬元人民幣以我的名義存入銀行,表示父親將此存款贈與了我;而我哥則認為此存款應是父親的遺產。
以子女名義存款並非贈與行為:贈與是指贈與人自願將自己所有的財產無償地交給受贈人所有的行為。
贈與是移轉所有權的行為,贈與行為成立後,贈與人喪失了對贈與物的所有權,受贈人取得了所有權;贈與是無償的和單向的,否則,就變成了買賣;贈與是實踐性的,只有贈與人實際交付贈與物和受贈人實際接受贈與物後,贈與才成立。
根據我國的法律規定,法律行為必須有明示的意思表示才是有效的。在本案中,你父親雖然將5萬元人民幣以你的名義存入銀行,但你父親生前既未告知你們存款的事實,更未以書面或口頭方式明確表示願將存款贈與你,也沒有將存單實際交付給你。
因此,要將你父親的行為,認定為將存款贈與你依據不足。這5萬元存款,應作為你父親的遺產,由所有的法定繼承人繼承。
Ⅶ 父母低保申請,會查詢子女的存款嗎
那又怎麼會不調查呢?低保不是指某個人,而是指一個家庭的收入情況。對於【家庭】人均收入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非農業戶口的城市居民,均納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
那不調查家庭子女的收入情況,那個個都可以吃低保,國家就2天吃空了。
Ⅷ 當父母詢問孩子收入或存款的時候,我們需不需要告訴父母呢
當父母詢問我們收入或者存款的時候我們該不該如實的告知呢?我覺得這個分情況吧,像是我因為買房幹啥的欠款比較多,就不需要告知,我媽也不會問,因為她知道我掙了錢都還債了,根本沒有存款,不過收入的話我會老實的告訴他們,因為這些我媽都知道我才這樣,有的人父母在老家,孩子在城裡,孩子為了不讓父母知道自己生活不容易,就會對父母說自己收入很高,還有存款不讓他們操心。
所以對於怎麼對父母說自己的收入或者存款,這都是看個人的心意了,有啃老的人他們也許掙5000會給父母說自己一個月就掙2000,然後給父母哭窮,讓父母給他們錢,這些都是有可能的,說不說真話我覺得只要對父母孝順這才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