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對子女來說,父母慈祥,有錢,誰重要正方——慈祥重要。反方——有錢重要。我是反方
慈祥重要,你正因為處於反方,原因有很多
1.你眼中有錢的父母不僅有錢,而且還慈祥,即使不慈祥,也不惡劣
2.如果你父母有錢,但與慈祥相對,是不關心你,不疼你,甚至可以為了利益時拋棄你,你就不會這樣想了
3.每個人都在追求自己得不到的好東西,但有些東西註定是當你擁有了一些就會失去另外一些
4.知足常樂,懂得滿足,樸素簡單的生活更美好
⑵ 父母對子女的愛是出於利益嗎
當然不是
父母的愛都是無私的,
你是父母身上掉下來的一塊肉,更是他們的精神寄託。
⑶ 我想知道父母對子女好,就是為了貪圖回報嗎 我覺得這樣讓我覺得我跟父母的感情會變
不是,作為母親,我很愛我的孩子,希望他以後能過得好,想著賺錢以為給他買房子娶媳婦,並不要求他回報我什麼,當然,如果將來他回報我,我肯定也會很開心,哪個父母不希望自己的孩子有出息,我相信我的丈夫在對待孩子上,和我有著同樣的方法。我們夫妻的父母也是這樣做的,哪怕我們已經成年結婚並擁有自己的孩子,他們還會根據情況,給我們錢用,減輕我們的負擔。
當然,也有自私的父母,但是大多父母對自己的孩子都是無私的。
我認為利益並不大於愛,散盡家財尋找自己的孩子,救治自己的孩子的例子比比皆是。
⑷ 父母給予孩子恰當的獎勵,對孩子有哪些好處呢
首先,激發孩子上進的根本因素是他的內驅力,如果孩子喜歡學習,對學習感興趣,不用獎勵,他也會很努力,相反,孩子原本很用功,因為你用金錢作為獎勵,反而會影響他的進取心,導致內驅力不足。生活中很多家長會鼓勵孩子參與家務,這個出發點是很好的。可是有些家長為了更好的激勵孩子,就會用金錢來激勵孩子。比如洗碗3塊,拖地5塊,倒垃圾6塊等。而這對孩子來說快樂的勞動就變成了一種交易。
第二,對象感不對。什麼樣的對象感呢,獎勵的對象感:金錢。那什麼樣才是對孩子好的獎勵呢。我覺得可以是課程金幣!舉個例子,最近不是有很多付費知識平台和課程嘛,比如少年得到和張泉靈老師的語文教育課。
⑸ 父母認可孩子,會有哪些好處
好處很多,剛開始的時候,孩子們可以知道自己是有價值的,他們會了解那些給予專別人快樂的屬人類。
A、孩子的自我感覺也是在長久的積極關注中發展而來的,健康的自我感覺是很重要的,不僅僅是同他人的關系,而且更重要的是孩子的自信。
B、孩子的安全感是從與父母及其他關心他們的人處發展而來的。如果孩子感到害怕,或者見到了陌生的臉孔,他們會看向你,以尋求安全。
⑹ 父母協議離婚子女怎麼獲得最大利益
父母離婚是父母的事,當然對子女有一定影響,特別是對未成年子女。
未成年子女由父母協商決這,協商不成法院判決,成年子女可自己選擇隨父或隨母。
父母離婚也談不上子女獲得利益,一般情況下,未獲監護權一方會考慮子女的利益,因考慮監護方再婚對子女的利益得到侵害。
所以,對於你這問題是由父母協商決定的,父母離婚子女無權干涉,也無獲得什麼利益而言。
⑺ 父母對子女都有哪些義務
父母對子女有如下相關義務:
2、人身義務。例如,撫養、教育、保護等;
2、財產義務。例如,保護其未成年子女的合法財產,出於保護未成年利益的前提,代未成年處分財產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十六條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
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
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第一千零七十四條
有負擔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對於父母已經死亡或者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孫子女、外孫子女,有撫養的義務。
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於子女已經死亡或者子女無力贍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贍養的義務。
⑻ 我一直搞不清楚,父母和子女之間是利益關系吧
我覺得是利益關系,你年幼他們養育你到長大,或許對他們來說他們對你是所回謂的愛,但答是我認為並不是的,他們是為了將來你能贍養他們,我這樣說是有點兒冷血,他們用他們封建傳統的思想來束縛我們的思想,讓我覺得自己一無是處!
⑼ 父母給予孩子恰當的獎勵,對孩子有什麼好處呢
獎勵學習相關的,最多的就是書。如果孩子為了取得好成績,天天讓我給他買書看,那我還有點求之不得呢哈哈。再比如去逛博物館、圖書館。只是對於孩子的學習教育,現在存在這樣一種傾向,家長許願考多少分,給予鼓勵,以求刺激他們的積極性,這個問題是家庭教育,我不反對,也沒有發言權。
成績,是孩子的能力體現,包括自主學習,前期需要我們監督輔助,慢慢讓孩子體驗到學習對於他自身的好處。所以在我們家,強調的就是能力,能力贏得尊重和自由。對未成年人更如此。為什麼要給錢呢?因為錢是最方便的載體,最好量化,省事方便。當然有條件用精神獎勵代替物質獎勵更好,可是你會精神獎勵嗎?表揚或者贊美?這可不是每個家長都會的哦。在學習上來說,學生自己想學、願意學、會學,才是能學好的保證。除此之外,其他因素,甚至包括老師的教,都可以視為外部因素。
⑽ 父母對子女贈與是道德義務嗎
法律分析:不是。1.成年子女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能夠通過自身的勞動獲得房產,父母對於成年子女的房產贈予,並非帶有社會公共利益性質或履行道德義務性質,只是一種對自身財產的處分,與捐贈是完全不同的概念。所以,在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之前,父母隨時可以撤銷對於成年子女的贈與,除非此贈予做過公證。2.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一般系指捐贈,如向貧困地區學校捐資、向殘疾人捐資等。父子之間等贈與應當不屬於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第一千零六十八條 父母有教育、保護未成年子女的權利和義務。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損害的,父母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第一千零六十九條 子女應當尊重父母的婚姻權利,不得干涉父母離婚、再婚以及婚後的生活。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因父母的婚姻關系變化而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