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婚後父母贈與子女的現金屬於夫妻共有財產嗎
請參閱《民法典》的如下規定: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也就是說,婚後父母贈與子女的現金,只有在明確說明只給子女而非家庭時,才屬於個人財產。
沒有說明的,應視為對子女夫妻的贈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 婚後父母贈與子女的現金屬於夫妻共有財產嗎
婚姻法:
第十復七條培瞎老夫妻在制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神橋費用;
(三)配升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八條第三項: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可以僅屬於受贈一方單獨享有。
3. 父母健在的情況下通過什麼方式贈與子女存款
如果父母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並且是父母自願並且親自給子女存款的,是可以的,不需要特殊手續,只要以現金方式或者銀行轉賬方式贈與就行了,
如果父母不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比如精神病患者,老年痴呆患者等等)那就要通過特殊方式贈與了,一般情況下,就是需要第三方證人證明或相關證據證明,你父母是自願將錢贈與的,
4. 父母贈與已婚子女中的一方現金需要公證嗎
如果當事人想證明該財產屬於其子女的個人財產,那麼應該到公證機關進行公證。否則,該現金屬於雙方的共同財產。因為,一方贈與所得的財產,屬於雙方的共同財產。
根據《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5. 父母贈送子女現金的納稅規定我想將部分銀行存款分給子女,要交稅嗎
您好,我是財務健身達人,很高興回答您的問題。
直系親屬贈予的現金不需要交稅。
贈予,指送財物或他物給人,亦指贈給的財物等。「贈予」只有一方的給予,不需要另一方的接受與否。當財產、物品等標的物的所有權出現了單方向的轉移時,這種行為就是「贈予」,是實踐合同。
需要和「贈與」區分,贈與行為一般要通過法律程序來完成,即簽訂贈與合同,為諾成性合同,顧名思義就是只要「承諾」就可以「成立」。「贈與」需要納稅。贈與稅以贈送的財產為課稅對象,向贈與人或受贈人課征的稅,它是財產稅的一種。徵收贈與稅,主要是為了防止財產所有人為逃避遺產稅,生前將其財產贈與他人,通常多與遺產稅同時實行。
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到您,祝您一切順利^_^
6. 父母贈與子女的錢 離婚後怎麼分
父母贈與子女的錢 離婚後怎麼分 ,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如果當時明確是贈與子女個人的,屬於一方的個人財產,離婚時不進行分割;否則,可以視為雙方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平均分割。
7. 父母以現金的方式贈與子女金錢,用於購房,但是支付方式是現金,贈與合同該怎麼寫需要哪些證明
一般只要清楚的寫明某某人將區路弄號室房屋贈與某某,後面簽字註明回日期即可。因為贈答予不涵蓋價值,所以其他不用寫,但是做贈予公證要交2%的公正費用,金額按評估價格來算。
贈與人、受贈人的身份證、戶口簿及其復印件,受贈人為組織的,應提交法人資格證明、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及其復印件,代理人代為申請的,需提交授權委託書和本人的身份證及其復印件。
贈與合同文本及其復印件,被贈與財產的清單和所有權證明,贈與人近親屬以及贈與物共同所有人同意將財產贈與他人的書面同意意見,其他應當提供的有關證明、材料。
(7)父母現金贈與婚內子女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1、贈與合同的法定撤銷。贈與合同中,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後,贈與人即喪失了任意撤銷贈與合同的權利,但在以下條件具備時,贈與人仍可享有撤銷贈與合同的法定權利。
2、受贈人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的。
3、受贈人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的。
4、受贈人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的。
5、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1年內行使。該期間為除斥期間,超過這一期間,贈與人不得再行使撤銷權。
8. 父母贈與已婚女兒現金協議
你好!父母的錢款父母有權自由處分,姐姐無權要回來。你父母可以簽訂贈與協議,指明錢款贈與你個人所有,如果不放心,還可以將贈與協議進行公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