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廣州投親入戶 父母投靠子女
廣州投親入戶父母投靠子女嗎?在廣州嗎?也不是說每個地方都是這樣的,但是有些地方他就是這樣父母投靠子女,這個其實也很正常啦,關鍵是一個地方有一個地方的風俗,所以我們對這些東西極好,保持著認可的狀態就好。
2. 父母可以辦子女投靠入戶廣州嗎
投靠子女入戶廣州的條件:
(1)男性年齡超過60周歲或女性年齡超過55周歲,夫妻一方具有原廣州市戶籍或是喪偶人員,有子女具有廣州市戶籍。
(2)男性年齡超過60周歲或女性年齡超過55周歲,所有子女(不含現役軍人或在國外或境外定居並取得永久居留權的)均具有廣州市戶籍。
(3)有子女具有廣州市戶籍的離休幹部。
其中一方達到投靠子女條件的人員,其配偶符合廣州市投靠配偶的登記結婚年限的,准予其配偶一並遷入廣州市戶籍。
符合一定條件即可辦理投靠。不知道怎麼辦理投靠入戶,可咨詢相關部門或是專業的入戶辦理機構。
3. 老人投靠子女入戶廣州
投靠子女入戶廣州的條件:
(1)男性年齡超過60周歲或女性年齡超過55周歲,夫內妻一方具有原廣州市戶容籍或是喪偶人員,有子女具有廣州市戶籍。
(2)男性年齡超過60周歲或女性年齡超過55周歲,所有子女(不含現役軍人或在國外或境外定居並取得永久居留權的)均具有廣州市戶籍。
(3)有子女具有廣州市戶籍的離休幹部。
其中一方達到投靠子女條件的人員,其配偶符合廣州市投靠配偶的登記結婚年限的,准予其配偶一並遷入廣州市戶籍。
符合一定條件即可辦理投靠。不知道怎麼辦理投靠入戶,可咨詢相關部門或是專業的入戶辦理機構。
4. 老人投靠子女戶口遷入廣州市需要哪些資料
符合廣州市戶籍管理政策前提,父母可以申請辦理投靠子女落戶申請。
需要父母持有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到子女在廣州的戶籍管理派出所,咨詢辦理投靠落戶手續。
《廣州市戶口遷入管理辦法》規定:
第十一條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投靠子女人員,准予其遷入本市居民戶口:
(一)男性年齡超過60周歲或女性年齡超過55周歲,夫妻一方原具有本市居民戶口或是喪偶人員,有子女具有本市居民戶口;
(二)男性年齡超過60周歲或女性年齡超過55周歲,所有子女(不含現役軍人或在國外或境外定居並取得永久居留權的)均具有本市居民戶口;
(三)有子女具有本市居民戶口的離休幹部。
第十六條符合本辦法所規定準入條件的人員,可由單位或個人憑相關證明材料向審核部門提出入戶申請。經批准後,由市公安機關進行入戶復核,復核通過的,給予辦理入戶手續;復核有疑義的,暫不予辦理入戶手續,同時出具復核意見反饋審核部門處理。
5. 如何入戶廣州 投靠親屬
廣州投靠入戶有三種方式,分別是夫妻投靠、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子女。
(1)夫妻投靠申請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投靠配偶人員,准予其本人及未成年子女遷入本市戶籍:
(一)配偶有本市戶籍,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1.夫妻登記結婚滿2年;2.男方年齡超過60周歲,且女方年齡超過55周歲登記結婚;3.夫妻一方為博士或博士後,或經我市認定或審核確認的高層次、高技能人才。
(二)符合隨軍條件,配偶為駐穗部隊的現役軍人。
父母投靠子女申請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投靠子女人員,准予其遷入本市戶籍:
(一)男性年齡超過60周歲或女性年齡超過55周歲,夫妻一方具有原本市戶籍或是喪偶人員,有子女具有本市戶籍;(二)男性年齡超過60周歲或女性年齡超過55周歲,所有子女(不含現役軍人或在國外或境外定居並取得永久居留權的)均具有本市戶籍;(三)有子女具有本市戶籍的離休幹部。其中一方達到投靠子女條件的人員,其配偶符合廣州市投靠配偶的登記結婚年限(滿2年)的,准予其配偶一並遷入本市戶籍。
子女投靠父母申請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投靠父母人員,准予其遷入本市戶籍:
(一)父母親一方或雙方具有本市戶籍的未成年子女。屬隨繼父(母)入戶的,其母(父)與繼父(母)應結婚滿2年以上。(二)父母親一方是在本市服役的駐穗部隊現役軍人,申請人符合隨軍條件。(三)父親年齡達到60周歲且母親年齡達到55周歲,父母親一方或雙方戶籍在本市,所有子女戶籍均不在本市的,准予一名子女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遷入本市戶籍。
6. (急急急)父母戶口隨子女遷入廣州的條件是
父母不能隨子女隨遷的。
7. 父母隨子女入戶廣州需要什麼手續
法律分析:1、符合條件的投靠子女人員,准予其戶籍遷入廣州市。
2、辦理方式:全程網辦、網上預約後到窗口辦理。
3、辦理流程:網上申辦,申請人可通過網辦入口向被投靠人的戶籍地公安機關提交申請:「廣州公安」微信公眾號政務服務戶政網辦投靠子女申請。
申請人可通過微信或網頁預約入口進行預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第十三條 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
沒有遷移證件的公民,憑下列證件到遷入地的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
1.復員、轉業和退伍的軍人,憑縣、市兵役機關或者團以上軍事機關發給的證件
2.從國外回來的華僑和留學生,憑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或者入境證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釋放的人,憑釋放機關發給的證件。
8. 父母投靠子女的方式入戶廣州方法
投靠子女入戶廣州的條件:
(1)男性年齡超過60周歲或女性年齡超過55周歲,夫妻一方具有原廣版州市戶籍權或是喪偶人員,有子女具有廣州市戶籍。
(2)男性年齡超過60周歲或女性年齡超過55周歲,所有子女(不含現役軍人或在國外或境外定居並取得永久居留權的)均具有廣州市戶籍。
(3)有子女具有廣州市戶籍的離休幹部。
其中一方達到投靠子女條件的人員,其配偶符合廣州市投靠配偶的登記結婚年限的,准予其配偶一並遷入廣州市戶籍。
符合一定條件即可辦理投靠。不知道怎麼辦理投靠入戶,可咨詢相關部門或是專業的入戶辦理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