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父母一方有小兒麻痹子女沒有,子女的孩子會有嗎
小兒麻痹症都是因為感染了「脊髓灰質炎」病毒所致
,跟遺傳基因沒關系.
父母遺傳給孩子的有體質的問題
2. 如果父母一方有檔案對以後的子女有什麼影響呢
除了參軍,金融,公安,公務員,其它沒關系的!
3. 父母一方列入失信黑名單對子女的影響
法律分析:父母被列入信用黑名單,如果父母均去世了,而子女又繼承了父母的遺產,那麼債務也需要一並繼承,因此導致黑名單的債務需要子女來還清。而只是銀行或金融機構將父母列入信用黑名單,對子女是沒有任何影響的,子女讀書、消費、求職等都不會受到影響。
除非是父母被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這樣的話子女會被限制就讀高收費的私立學校,同時也不能出國留學。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 第一條 被執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2、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
3、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
4、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
5、違反限制消費令的;
6、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有關消費的若干規定》 第三條 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被採取限制消費措施後,不得有以下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一)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卧、輪船二等以上艙位;(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三)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四)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五)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六)旅遊、度假;(七)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九)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4. 父母對成年的癱瘓子女有撫養義務嗎
父母對成年的癱瘓子女有撫養義務的。具體請看以下法律規定。 《中華人專民共和國婚姻法》屬第二十一條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5. 與母親離婚已久的父親突然癱瘓要子女來承擔一切費用,他們根本無法負擔怎麼辦
去求法律,既然你父親沒有完成撫養孩子的任務,那麼你完全有理由告法律,理由如下
1·父並沒有按照條約撫養子女。
2·子女上學未工作,無法承擔癱瘓父親的費用
3·既然已經離婚,判給父親父親並沒有承擔撫養,則兒女也就是母親撫養,因此,你們可以拒絕撫養父親。因為你們和他現在已經沒有任何關系,即使是血緣相連。(這個就不知道您是否能吸了狠心,但是法律應該會幫助你們解決這個問題,但又百分之八十還是讓你們撫養,所以你們可以申請第二條理由)
4·父親是自己癱瘓,並無任何人導致,更何況已經離婚,應該判給父親的家人撫養,你兒女前妻無關。
以上是理由,法官也是人,我相信會解決這個問題的。
6. 父母殘疾對兒女的婚姻有多大影響
對於這個問題,我覺得得分幾種情況考慮。
第一種,如果父母的殘疾,是先天性的,就是說是生下來就殘疾的那種,又或者是長年患某種病而造成的殘疾,這樣的話,結婚對象的家庭,肯定會考慮到這個先天性的殘疾的基因會不會遺傳。哪怕是他們的兒女並沒有這個病並沒有這個殘疾的現象,但是呢,畢竟有些基因是隔代遺傳的,而且,家族有這種基因的話,得病率肯定會比普通家庭要高的多。在這樣的情況下,我覺得父母殘疾對兒女的婚姻的影響應該是很大的。現在很多家庭都是獨生子女,而如果和一個有這樣殘疾基因概率的家庭組合,怕會對以後的孩子有影響,這樣的險,估計沒人敢冒吧!
第二種,父母的殘疾是後天的事故造成的。比如父母在成長過程中遭遇了某些不幸,造成了肢體上的殘疾,這樣的情況,我覺得對兒女的婚姻不會有太大的影響的。因為畢竟這是之後的生活所造成的殘疾,而並不是父母本身就自帶殘疾,這樣的話,對於那些會擔心殘疾基因遺傳的人來說,這個就完全可以不考慮進去了,所以,在這樣的情況下,父母殘疾對兒女的婚姻的影響,幾乎是微乎甚微。
最後,還有一種,是一些好面子的人,比如想到結婚後,自己的公公婆婆或者自己的老丈人和丈母娘居然是這么個殘疾的,覺得拿不出手,覺得會丟自己面子,所以很在乎對方的父母是什麼樣的人,對於這種人,那麼,肯定也不會選父母殘疾的家庭的,但是,這種人我是比較看不起的,因為他的心,比殘疾更可悲。
7. 父母一方慣性出軌對子女的影響有哪些
父母一方關心出軌對子女的影響是非常大的,這會讓他們不相信愛情,並且會改變他們的認知,在未來他們的生活里會以為出軌是一個比較正常的事情。
8. 已婚子女因病癱瘓生活無法自理,父母是否還有對該子女的撫養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二十條 夫妻有互相扶養的義務。
一方不履行扶養義專務時,需要扶養的一方,有要求對屬方付給扶養費的權利。
第二十一條 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
第二十條 婚姻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的「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或者喪失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等非因主觀原因而無法維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一、根據以上法律的規定及司法實踐經驗,如果「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未婚,父母有撫養的義務,如果「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已婚則父母不再負有撫養的義務。
二、父母在沒有法定義務的情況下照顧病人並索要護理費和生活費,本人認為是符合法律規定的。
9. 成年子女患病卧床癱瘓,父母是否有扶養義務
父母對成年子女沒有扶養義務了,但是孩子患病卧床癱瘓做父母的難道就不管了嗎?一般情況下,父母還是會力所能及,竭盡全力,能幫一把就幫一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