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父母能否將戶口遷到子女在合肥的房子里
您好,符合我市落戶政策的戶口遷入人員,通過購買等獲得商品住宅房,可以版按照有關規定辦理父母投靠子權女戶口遷移;
所需材料:
1、投靠人與被投靠人的戶口簿
2、投靠人與被投靠人的身份證
3、父母與子女《結婚證》(若遷入人為父母雙方)
4、直系親屬關系的有效證明(舊戶口本或街道居委會開具的證明)
5、不動產權證
6、需遷移人員的一寸照片一張
② 父母戶口投靠子女需要哪些條件
父母投靠子女審批條件:
1、男性60周歲以上,女性55周歲以上,或夫回妻雙方退休,一方年齡達答到標準的;
2、對因工作調動等原因在其他地區離(退)休的人員需回我市投靠子女的。
需提交的材料:
1、被投靠人申請及單位或街道證明;
2、戶口簿、身份證(含復印件);
3、投靠人戶籍證明;
4、投靠人離、退休證明(件)、結婚證。
③ 子女要投靠父母,在戶口遷移上有什麼限制,具體
子女投靠父母審批條件
(1)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不受任何條件限制;(註:如屬政策外生育的,以父母親接受政策外生育處理已滿5年為前提)。
(2)成年子女照顧父(母)親,以父(母)親有自己的產權房屋(包括產權單位出具證明同意分配或安排居住的房屋)和身邊無子女以及共同生活為條件,允許一名成年子女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入戶。
申請人持父母、子女《戶口簿》、父母《結婚證》、子女《出生證》或《出生醫學證明》、《生育證》或《生育服務證》,屬獨生子女的提供《獨生子女證》,到 人口管理科戶口受理窗口申領申請表,填妥後,需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1)未成年子女投靠入戶的提供以下材料: [1]父(母)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及子女的《戶口簿》(均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 [2]父母的《結婚證》(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 [3]子女的《出生醫學證明》(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 [4]市外遷入的提交申請人書面入戶申請; [5]市外遷入的提交遷出地鎮級以上計劃生育部門簽發的父母《計劃生育服務證》(適用於廣東省內遷入人員)或鎮以上計生管理部門簽發、出具的證明申請人屬政策內生育的有效證件(均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證明(適用於廣東省外遷入人員)。
不能提供上述證件、證明的,提交手續完備的《佛山市計劃生育情況審核表》; [6]遷入集體戶的提交該集體戶單位同意接收證明及集體戶口簿的地址頁(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 (2)成年子女照顧父母入戶的提供以下材料: [1]父(母)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均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申請人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均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 [2]《房產證》或單位《房產證》(均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與產權單位同意分配、安排居住的證明,或房管局發出的非臨時租住的《房屋使用證》(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 [3]申請人的《出生醫學證明》(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或縣級以上公證機關簽發的《親屬關系公證書》(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或其他證實雙方關系的權威原始憑據(持原件的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或遷出地派出所出具的雙方關系證明。 [4]遷入地派出所或父母、子女工作單位出具的父(母)身邊無子女情況證明,或有效的權威憑證(持原件的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 [5]配偶隨遷的提供《結婚證》(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未成年子女隨遷的提供《出生醫學證明》(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 [6]18周歲以上的未婚人員提供遷出地民政部門或鎮級管理部門出具的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 [7]市外遷入的提交申請人書面入戶申請; [8]市外遷入的49周歲以下已婚育齡人員提交手續完備的《遷入佛山市育齡人員計劃生育情況審核表》。 3、申請人到前台辦理受理手續後,人口管理科30個工作日內作出批准或不批准決定;2個工作日內通知申請人審批結果;獲批準的簽發《准遷證》,每證收取工本費4元。 申請人持《准遷證》第二聯回原戶籍地辦理《戶口遷移證》,再持《准遷證》第三聯、戶口遷移證、居民身份證、本市戶口簿到禪城公安 分局人口管理科戶口辦理窗口辦理入戶。
④ 子女隨父母遷戶口的條件是什麼
子女隨父母遷戶口年齡限制各地不一,建議咨詢當地的公安機關戶籍科。1、未婚子女可選擇投靠隨父隨母遷移落戶,但已到法定結婚年齡的,須提供戶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門或村居委會出具的未婚證明。2、未滿18周歲的孫子女或外孫子女,已在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戶籍所在地縣(市、區)區域內的學校就讀的,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戶籍所在地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辦理投靠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落戶。3、父母在城市市區、縣城區范圍內無子女照顧的,其在戶籍所在地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申請其1名子女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一並辦理隨父母落戶。4、父母投靠成年子女的,不受年齡、身邊有否子女限制,根據本人意願,可投靠其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子女落戶。《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辦理。
⑤ 父母跟隨子女遷戶口需要滿足哪些條件
父母投靠子女戶口遷抄入,需要一定的襲條件,如子女已成年、子女有合法穩定住所等,以福建省為例。
《福建省公安機關戶口管理規范》
第九十二條 符合下列條件的,父母可以根據本人意願投靠子女落戶。
(一)子女已成年;
(二)子女有合法穩定住所。
⑥ 子女戶口在合肥,父母能否隨時落戶到子女戶口上
不能的,父母投靠子女落戶是有條件的,已經退休或者年滿60歲
⑦ 子女戶口投靠父母的問題
二、外地親屬落戶合肥辦理指南:為子女辦理
辦理依據:《合肥市公安局戶籍辦理工作暫行規定》合公通【2004】42號
辦理條件:子女必須未滿18周歲。
收費標准:居民戶口簿工本費6元/本,遷移證工本費2元/張,准遷證工本費2元/張。
辦理時限:(1)市(縣)區內:當場辦理;(2)市(縣)區外:20個工作日以內;
申報材料:(1)申請書;(2)父母子女關系證明;(3)《居民身份證》和《居民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4)合法固定住所證明。
辦理流程:(1)市(縣)區內:申請→窗口受理→現場審查→辦理;(2)市(縣)區外:申請→民警受理→派出所審查→辦理。
辦理地址:戶籍所在地派出所
聯系電話:551-2928287(合肥市公安局督察部)
備註:我市農村、城鄉結合部、城中村地區的,此類戶口暫不辦理。
⑧ 父母的戶口遷到子女戶口上怎麼辦理
申請遷移。
拿出證來明源你與孩子母子關系的證明,如出生證(上面有孩子父母的姓名和身份證號);
到孩子的戶籍地列印戶籍證明;
再到你戶口所在地申請准遷證;
回到孩子戶口方辦理遷移證;
拿遷移證明回到你的戶口所在地入戶即可。
⑨ 父母戶口投靠子女需要哪些條件
父母戶口投靠子女 ,需要老人的身份證 戶口本,先去當地居委會開證明, 然後去當地派出所 辦理上戶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