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但兄弟已經過世,按2000還是按1000
按規定必須是獨生子女並且持有獨生子女證的才是獨生子女,所以,按1000。
② 個稅抵扣贍養老人,非獨生子女,但另一個已方死亡,怎麼分攤
以18歲為界限,18歲以前去世的,可以不列入共同贍養人分攤;如是18歲或以18歲以上去世的,應列入共同贍養人分攤。該情形在當前沒有明確的解讀,但稅務內部暫以此作為執行標准,期待以後有更詳細的解讀。
③ 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非獨生子女,但其他兄弟姐妹已故)
稅務部門是有明確答復的:
非獨生子女的兄弟姐妹都已去世,是否可以按獨生子回女贍答養老人扣除2000元/月?
答:一個納稅年度內,如納稅人的其他兄弟姐妹均已去世,其可在第二年按照獨生子女贍養老人標准2000元/月扣除。如納稅人的兄弟姐妹在2019年1月1日以前均已去世,則選擇按「獨生子女」身份享受贍養老人扣除標准;如納稅人已按「非獨生子女」身份填報,可修改已申報信息,1月按非獨生子女身份扣除少享受的部分,可以在下月領工資時補扣除。
意思是在2019年為止兄弟姐妹都已故的話,2020年可以按獨生子女來享受2000每月的
④ 我是非獨生子女,但是我的哥哥已經去世,如何申報贍養父母扣除項
自己是非獨生子女,但是哥哥已經去世了。如果要申請贍養父母以及一些費用,建議到相關部門詳細咨詢。
這樣的話就可以少走彎路,辦事的成功率也會更高。
⑤ 個稅抵扣贍養老人非獨生子女可以只由一個人分攤嗎
個稅抵扣贍養老人非獨生子女不可以只由一個人全額分攤,每個子女的扣除額不能高於12000元。
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可以分攤24000元(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如平均分攤、約定分攤等情況,分攤方式一個納稅年度內不得變更。此外,每一納稅人分攤的扣除額最高不得超過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贍養兩個及以上老人的,不按老人人數加倍扣除。
例如一位老人有三個子女贍養,每個孩子可以平均分攤每年24000元扣除額度,每人每年8000元;也可以經老人指定或者子女約定,每個子女分別享受6000、6000、12000的扣除額,但每個子女的扣除額不能高於12000元。
(5)非獨生子女另一個子女去世擴展閱讀
個稅贍養抵扣知識
納稅人贍養年滿60歲以上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贍養支出,可以稅前扣除。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的扣除主體包括:一是負有贍養義務的所有子女。《婚姻法》規定: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繼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二是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均已經去世,負有贍養義務的孫子女、外孫子女。
被贍養人僅指納稅人的生父母、繼父母、養父母或其他法定贍養人。如果納稅人年滿60歲的叔叔伯伯屬於上述所說的被贍養人范圍,是可以享受贍養老人扣除政策的。如果不屬於上述范圍,則不能扣除。
⑥ 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但兄弟已經過世,按什麼標准可以算獨生子女標准嗎
不能,按規定必須是獨生子女並且持有獨生子女證的才是獨生子女,所以不能。
⑦ 條件為非獨生子女兩人(倆人),但其中一人死亡怎麼填寫個稅專項扣除信息
按獨生子女
定額扣除2000
⑧ 剛發行的個人所得稅,如果是非獨生子女,又不想填寫兄弟姐妹的名字應該怎麼操作呢能不能填獨生子女
不可以,如果非獨生子女,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稅需要和其他兄弟姐妹分攤,否則監測系統查出來需要補繳稅款,嚴重會進行罰款。
根據《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第七章 第二十二條,納稅人贍養一位及以上被贍養人的贍養支出,統一按照以下標準定額扣除:
(一)納稅人為獨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二)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由其與兄弟姐妹分攤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000元。可以由贍養人均攤或者約定分攤,也可以由被贍養人指定分攤。約定或者指定分攤的須簽訂書面分攤協議,指定分攤優先於約定分攤。具體分攤方式和額度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被贍養人是指年滿60歲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滿60歲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8)非獨生子女另一個子女去世擴展閱讀:
子女教育扣除
根據《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第二章 第五條:納稅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相關支出,按照每個子女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學歷教育包括義務教育(小學、初中教育)、高中階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職業、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學專科、大學本科、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年滿3歲至小學入學前處於學前教育階段的子女,按本條第一款規定執行。
第六條,父母可以選擇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標準的100%扣除,也可以選擇由雙方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扣除,具體扣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⑨ 贍養老人的個人所得稅減免非獨生子女的可以指定一方扣除嗎
可以由老人指定分攤扣除,但非獨生的,每個子女分攤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000元。
贍養老人的個稅扣除規定: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
第二十二條納稅人贍養一位及以上被贍養人的贍養支出,統一按照以下標準定額扣除:
(一)納稅人為獨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二)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由其與兄弟姐妹分攤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000元。
可以由贍養人均攤或者約定分攤,也可以由被贍養人指定分攤。約定或者指定分攤的須簽訂書面分攤協議,指定分攤優先於約定分攤。具體分攤方式和額度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9)非獨生子女另一個子女去世擴展閱讀
對於獨生子女家庭而言,父母離異後重新組建家庭的,在新組建的兩個家庭中,只要父母中一方沒有納稅人以外的其他子女進行贍養,則納稅人可以按照獨生子女標准享受每月2000元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
對於多個孩子的家庭而言,如果兩個子女中的一個沒有贍養父母能力,也不能由餘下那名子女享受2000元的扣除標准。按照規定,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在兄弟姐妹之間分攤2000元/月的扣除額度,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000元,不能由其中一人單獨享受全部扣除。
同時,雙胞胎也不可以按照獨生子女享受贍養老人扣除,雙方需要共同贍養父母,每個子女都不能獨自享受2000元的扣除額度。
而如果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如果非獨生子女納稅人的兄弟姐妹都已去世,其可在第二年按照獨生子女贍養老人2000元/月的標准扣除。
⑩ 被贍養人有2個子女,其中一人已過世,剩下的一個是選獨生子女還是非獨生子女
2019年1月1日實施的新個人所得稅法將贍養老人支出作為專項附加扣除項目,在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可以兄弟姐妹分攤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但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000元,就是每個子女必須低於1000的額度,如果有三個子女,就是每人600多!明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