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領導幹部子女經商規定
依據《《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准則(試行)》實施辦法》中關於領導幹部子女經商的規定如下:
1、第三十條為配偶、子女及其他親友經商、辦企業提供便利和優惠條件的,依照《紀律處分條例》第八十八條的規定處理。對其配偶、子女及其他親友獲取的經濟利益依法予以處理。
2、第三十一條《廉政准則》第五條第二款所稱「個人經商辦企業」,除包括本實施辦法第十條第一款規定的外,還包括在國(境)外注冊公司回國(境)內經商。《廉政准則》第五條第二款所稱「在外商獨資企業任職」,是指受聘於外商獨資企業或者外商獨資企業駐國(境)內的辦事機構。
省(部)級以上領導幹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該領導幹部管轄的地區及管轄的業務范圍個人經商辦企業和在外商獨資企業任職的,領導幹部應要求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限期糾正。拒不糾正的,領導幹部應當辭去現任職務或者由組織上調整其職務,並比照《紀律處分條例》第八十八條的規定處理。
(1)父母經商子女擴展閱讀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關於領導幹部之間經商規定如下:
1、第九十五條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和其他特定關系人在審批監管、資源開發、金融信貸、大宗采購、土地使用權出讓、房地產開發、工程招投標以及公共財政支出等方面謀取利益,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
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和其他特定關系人吸收存款、推銷金融產品等提供幫助謀取利益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理。
2、第九十七條黨員領導幹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違反有關規定在該黨員領導幹部管轄的地區和業務范圍內從事可能影響其公正執行公務的經營活動,或者在該黨員領導幹部管轄的地區和業務范圍內的外商獨資企業、中外合資企業中擔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級職務或者違規任職、兼職取酬的,該黨員領導幹部應當按照規定予以糾正;
拒不糾正的,其本人應當辭去現任職務或者由組織予以調整職務;不辭去現任職務或者不服從組織調整職務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3、第九十八條黨和國家機關違反有關規定經商辦企業的,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共產黨新聞網—《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准則(試行)》實施辦法
2. 父母經商對小孩的影響
1、 從小就讓他知道 想要什麼都是等價交換的 2、 從小就知道金錢可以買到一切
3. 為什麼有些有錢人的父母不讓兒女經商
你好!
父母總是希望兒女走自己認為年輕的時候該走並且會很精彩卻沒走成的路。
僅代表個人觀點,不喜勿噴,謝謝。
4. 父母做生意的,工作單位和職務分別怎麼填 求完整的.
父母做生意的,工作單位可以填營業執照里的店名或公司、企業名稱,職務就是填為「自由職業者」。
自由職業者就是指自己僱用自己,是腦力勞動者(作家、編輯、會計等)或服務提供者,不隸屬於任何組織的人,不向任何僱主作長期承諾而從事某種職業的人。
自由職業者在自己的指導下自己找工作做,別名也稱作顧問、臨時工、個體戶、承包人、自由代理人、單飛雁、獨行俠、單干戶、自由工、唱獨角戲的、靠電話聯系進行工作的人、電信通(指精通電子的人,尤流行於歐洲)、虛擬雇員、虛擬企業主(非常流行)。
自由職業者的職業主要包括:
第一類是小本生意人,如煙酒雜貨店老闆、文具玩具店老闆、裝修公司老闆、購物網的網店老闆等。
第二類是沒有底薪的推銷員,如壽險顧問、地產經紀、廣告中介、直銷人士等。
第三類是專業人士,如攝影師、專利代理人、律師、會計師、牙科醫生、技術顧問、管理顧問、管道工、電工、理發師、藝術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