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發放的獨生子女費應列支在哪個科目
1、發放的獨生子女費應列支在管理費用-福利費科目;
2、具體會計分錄是:
借:管理費用-福利費
貸:銀行存款
3、福利費是企業按照工資總額的14%提取,主要用於職工的醫葯費,醫護人員工資,醫務經費,職工因公負傷赴外地就醫路費,職工生活困難補助,職工浴室,理發室,幼兒園,托兒所人員的工資的費用。
B. 發放獨生子女費財務應如何做賬
獨生子女費屬於職工福利費,發放獨生子女費財務做賬:
借: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費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財政部關於企業加強職工福利費財務管理的通知》(2009年11月12日 財企[2009]242號),為加強企業職工福利費財務管理,維護正常的收入分配秩序,保護國家、股東、企業和職工的合法權益,根據《公司法》、《企業財務通則》(財政部令第41號)等有關精神,現通知如下:
一、企業職工福利費是指企業為職工提供的除職工工資、獎金、津貼、納入工資總額管理的補貼、職工教育經費、社會保險費和補充養老保險費(年金)、補充醫療保險費及住房公積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發放給職工或為職工支付的以下各項現金補貼和非貨幣性集體福利:
(一)為職工衛生保健、生活等發放或支付的各項現金補貼和非貨幣性福利,包括職工因公外地就醫費用、暫未實行醫療統籌企業職工醫療費用、職工供養直系親屬醫療補貼、職工療養費用、自辦職工食堂經費補貼或未辦職工食堂統一供應午餐支出、符合國家有關財務規定的供暖費補貼、防暑降溫費等。
(二)企業尚未分離的內設集體福利部門所發生的設備、設施和人員費用,包括職工食堂、職工浴室、理發室、醫務所、托兒所、療養院、集體宿舍等集體福利部門設備、設施的折舊、維修保養費用以及集體福利部門工作人員的工資薪金、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勞務費等人工費用。
(三)職工困難補助,或者企業統籌建立和管理的專門用於幫助、救濟困難職工的基金支出。
(四)離退休人員統籌外費用,包括離休人員的醫療費及離退休人員其他統籌外費用。企業重組涉及的離退休人員統籌外費用,按照《財政部關於企業重組有關職工安置費用財務管理問題的通知》(財企[2009]117號)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五)按規定發生的其他職工福利費,包括喪葬補助費、撫恤費、職工異地安家費、獨生子女費、探親假路費,以及符合企業職工福利費定義但沒有包括在本通知各條款項目中的其他支出。
C. 父母都享受職工福利的獨生子女高考能加分嗎
高考沒有獨生子女加分這一規則,獨生子女很普遍,不算特殊。
D. 職工福利費可以稅前扣除嗎
職工福利費可以按比例稅前扣除。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4%的部分准予扣除。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四條企業發生的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前款所稱工資薪金,是指企業每一納稅年度支付給在本企業任職或者受雇的員工的所有現金形式或者非現金形式的勞動報酬,包括基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年終加薪、加班工資,以及與員工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支出。
(4)獨生子女補貼是否屬於福利費擴展閱讀:
企業職工福利費是指企業為職工提供的除職工工資、獎金、津貼、納入工資總額管理的補貼、職工教育經費、社會保險費和補充養老保險費(年金)、補充醫療保險費及住房公積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發放給職工或為職工支付的以下各項現金補貼和非貨幣性集體福利。
企業為職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訊待遇,已經實行貨幣化改革的,按月按標准發放或支付的住房補貼、交通補貼或者車改補貼、通訊補貼,應當納入職工工資總額,不再納入職工福利費管理;尚未實行貨幣化改革的,企業發生的相關支出作為職工福利費管理,但根據國家有關企業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統一規定,不得再為職工購建住房。
E. 獨生子女補貼應該計入哪個負債科目是其他應付款還是應付職工薪酬、應付福利費
如果貴公司是執行新會計准則是計入「應付職工薪酬」;
如果是執行會計制度是計入「應付工資」
F. 單位發放給職工的獨生子女費放到什麼科目裡面
單位發放給職工的獨生子女費,屬於職工福利費應該放在應付福利費中核算。
分錄如下:
發放時
借:應付福利費 xxx
貸:現金 xxx
月末結轉
借:管理費用-職工福利費 xxx
貸:應付福利費 xxx
G. 離退休福利扣除獨生子女獎勵,應納稅所得額是否調增
離退休福利扣除、獨生子女獎勵,調增應納稅所得額。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
二、關於工資薪金總額問題
《實施條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條所稱的「工資薪金總額」,是指企業按照本通知第一條規定實際發放的工資薪金總和,不包括企業的職工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以及養老保險費、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屬於國有性質的企業,其工資薪金,不得超過政府有關部門給予的限定數額;超過部分,不得計入企業工資薪金總額,也不得在計算企業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三、關於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
《實施條例》第四十條規定的企業職工福利費,包括以下內容:
(一)尚未實行分離辦社會職能的企業,其內設福利部門所發生的設備、設施和人員費用,包括職工食堂、職工浴室、理發室、醫務所、托兒所、療養院等集體福利部門的設備、設施及維修保養費用和福利部門工作人員的工資薪金、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勞務費等。
(二)為職工衛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發放的各項補貼和非貨幣性福利,包括企業向職工發放的因公外地就醫費用、未實行醫療統籌企業職工醫療費用、職工供養直系親屬醫療補貼、供暖費補貼、職工防暑降溫費、職工困難補貼、救濟費、職工食堂經費補貼、職工交通補貼等。
(三)按照其他規定發生的其他職工福利費,包括喪葬補助費、撫恤費、安家費、探親假路費等。
下列費用不屬於職工福利費的開支范圍:
1、退休職工的費用;
2、被辭退職工的補償金;
3、職工勞動保護費;
4、職工在病假、生育假、探親假期間領取到的補助;
5、職工的學習費;
6、職工的伙食補助費(包括職工在企業的午餐補助和出差期間的伙食補助)等。即國稅函[2009]3號文件所規定的職工福利費包括的范圍,與我們通常所說「企業職工福利」相比大大縮小,如企業發給員工的「年貨」、「過節費」、節假日物資及組織員工旅遊支出等都不在此列。
《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第十八條規定,納稅人發生的獨生子女補貼,不作為工資薪金支出。但是,企業發放的獨生子女補貼是通過"應付職工薪酬"核算的,而應付福利費的計提是通過相應的費用科目。
H. 請問原來計入應付職工薪酬里的福利費,比如說獨生子女費,現要調出來不計入福利費,憑證怎做
會計分錄抄。。。速求! 根據12題工資總襲額的14%計提本月職工福利費. 14.結轉本月銷售A產品600件的銷售ichengben,每件成本100元 15.將本於銷售A產品600件的銷售成本轉入"本年利潤"賬戶. 16
I. 獨生子女費,六一兒童節發的費用應該計入什麼科目
個人覺得進"應付福利費"更加好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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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錄可以這樣做:
借:管理費用-員工福利費
貸:應付福利費
如果你們沒有「應付福利費」這個科目,你也可以直接進到應付工資,不過我覺得設置這個科目好一些,以後你要統計的時候比較好查
J. 獨生子女幼托費會計處理
獨生子女幼托費,計入「福利費」
借:管理費用(或銷售費用、生產成本、在建工程等科目)---福利費
貸: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
借: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
貸:庫存現金(或銀行存款等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