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長春市辦理子女投靠父母落戶需要什麼材料
一、在長春復市辦理「子女投靠父母制落戶」需攜帶如下材料進行申請:
1.一般情況需提供:戶口簿(紙質: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真實有效。)
2.一般情況需提供:能夠證明父(母)子(女)關系的原居民戶口簿、工作檔案、學歷或《出生醫學證明》等材料(紙質和電子版:原件0 份;復印件1 份;提供原件,真實有效。)
二、本事項收費情況:
不收費
三、辦理時限
當場辦結個工作日
⑵ 求解子女投靠父母落戶需要哪些手續
所需手續:1、申請人和被申請人的書面申請;2、父母《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內屬父母離婚容判養的須提供《離婚證》及判養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或公安機關出具的父母子女關系證明;3、父母住房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如①房屋產權證;②房屋使用權證;③經市房交所登記的購房合同、按揭抵押合同;④單位總產權證及分房通知單);4、申請人與被申請人戶口證明或《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5、16周歲至19周歲子女學籍證明;6、民警調查報告;7、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如子女戶口與父母不在一起的子女《出生醫學證明》或公安機關的父母子女關系證明等)。
⑶ 子女投靠父母落戶對於申請人需要提供的材料及要求
1、《申報戶口登記表》(可在武漢公安網上警局下載或在戶籍窗口領取,父母手寫簽名);
2、雙方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投靠子女已滿20周歲不滿22周歲的,需提供未婚聲明及學歷證明或在校證明;
4、合法自有房屋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5、父母子女關系證明:
(1)原始戶口登記資料。
(2)投靠人《出生醫學證明》。
(3)無《出生醫學證明》的,可提供父母、子女原始人事檔案履歷表(加蓋人事公章),或子女原始學籍檔案(加蓋學校公章)。
(4)無法提供上述證明件的,提供具備親子鑒定資質的本市市級及以上醫院出具的司法鑒定意見書。
⑷ 子女投靠父母戶口遷入需要什麼條件
法律分析: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穩定職業或穩定生活來源為基本落戶條件。子女投靠父母的,子女年齡不超過法定婚齡且未婚又無正式工作。投靠人系在職幹部、職工的,按工作調動辦理戶口遷移。申請遷入地派出所受理並核實相關材料,報分、縣(市)局核准並簽發《戶口准遷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辦理。
⑸ 珠海子女投靠父母落戶需要什麼材料
珠海子女投靠父母落戶辦理 材料
(一)父母雙方的戶口簿;
(二)父母雙方的居民身份證;
(三)父母雙方的《結婚證》(父母離異的,需提供《離婚證》及明確小孩撫養權的判決書或離婚協議書,其中撫養權已變更但未相應變更離婚協議書內容的,還需提供撫養權變更的公證書);
(四)子女的戶口簿;
(五)子女的《出生醫學證明》;
(六)子女的居民身份證(未辦證的除外);
(七)市外戶籍投靠還需簽署承諾書;
註:
1.落戶對象本人現場簽署;
2.他人代辦的,可通下載填寫或前往派出所領取承諾書,落戶對象本人簽署後交代辦人現場簽名,同時提供申請人辦理戶籍業務所有證明材料原件、代辦人居民身份證、委託公證書或委託書。
(八)市外戶籍投靠還需提交落戶地址相應資料
1.落戶自有房產的,提供房屋產權登記證書,除與配偶、未成年子女共有產權的自有房產外,與其他人員共有的,需所有共有人到派出所簽訂協議或到公證機關辦理公正:同意現申請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落戶該房產內,並提供所有業主的居民身份證(戶籍民警審核原件後收取所有業主的身份證復印件);
2.落戶單位的,提供單位戶口簿;
3.落戶居(村)民委會員集體戶的,提供居(村)民委員會的集體戶口簿;
4.落戶人才公共戶的,提供相應人才公共戶戶口簿。
⑹ 子女投靠父母的問題,請問如何辦理
這個嚴格來說不是法律問題,所以放在這里很少人回答。我建議你直接打電話給你需要投靠地的公安局戶籍科,咨詢相關問題。
⑺ 子女投靠父母落戶條件
我國的戶口登記條例規定,一般情況下,子女投靠父母落戶的條件是:1、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不受任何條件限制;2、成年子女照顧父母的,要滿足以下兩個條件:(1)父母有自己的產權房屋身邊無子女;(2)共同生活為條件。該產權房包含:產權單位出具證明同意分配或安排居住的房屋。滿足其中一個條件才允許一名成年子女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入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五條規定,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
⑻ 子女投靠父母最新規定
忍父母投靠子女人沒沒什麼限制,先確認下了,然後以後的這個養老保險什麼的都可以在原來的地方交
⑼ 子女投靠父母戶口遷移具體流程是什麼
一、申報材料;入戶申請,子女戶口證明,父、母親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復印件。父、母親結婚證。派出所審核後加蓋戶口專用章。
二、申請人持申請材料向區政務中心公安分局窗口提出申請,由窗口工作人員初審後受理。對申請材料齊全符合遷戶規定的當場辦理戶口《准遷證》。申請人持《准遷證》到遷出地派出所辦理《遷移證》,後到遷入地派出所辦理入戶手續。
1、由遷入地派出所戶籍窗口受理申請,在規定工作日內,完成調查、審核審批手續和作出批准或不批準的決定,作出批准決定的簽發《准遷證》,並將審批結果通知申請人。
2、申請人憑《准遷證》到遷出地公安派出所辦理《遷移證》並注銷戶口。
3、遷入地公安分局戶政中隊或派出所戶籍窗口憑《准遷證》和《遷移證》當場辦理入戶手續。
(9)子女投靠父母需要什麼資料擴展閱讀;
親屬投靠
新生嬰兒入戶的:嬰兒出生醫學證明書;嬰兒父母身份證或戶口簿;嬰兒父母的結婚證書;准生證或生育證(其中:違反計劃生育規定的應出具徵收社會撫養費憑證)。
夫妻投靠入戶:被投靠人申請、身份證或戶口簿;接收單位證明;結婚證書;夫妻雙方身份證或戶口薄;擬遷移人員的戶籍證明和隨遷人員的戶或員關系證明或公證書。
父母子女投靠入戶:被投靠人申請、身份證或戶口簿;接收單位證明;投靠人戶籍證明和戶成員關系證明或公證書;夫妻同時遷入的還應出具結婚證書;已達到法定婚齡的子女投靠父母,還應出具婚姻登記機關的未婚證明。
近親屬投靠:出具法定監護(撫養)人喪失撫養能力或病故傷亡證明和與被投靠人確立監護(撫養)關系的公證書。
有合法固定住所類居民
遷移申報材料:遷移戶口申請;接收單位證明;擬遷移戶口人員戶籍證明及戶成員關系證明或公證書;申請人和擬遷移戶口人員的身份證或戶口本原件(留存復印件);房產證原件(留存復印件)。
此外,還應根據不同情況分別提供以下材料:
自建房:土地使用證;土地、規劃部門批准建房的有關材料。
購買成套商品住宅:商品房購銷上稅發票原件(留存復印件)。
單位租賃給本單位職工使用的公有住房:單位證明;收取房屋租金發票或有關憑證。
⑽ 子女投靠父母 戶口遷移具體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