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父母欠債法院有權利凍結兒女的銀行賬戶嗎
一般情況下除了配偶之間以外,其它親屬之間的財產是各自獨立的,借款人的父母子女等親屬沒有義務替借款人還債。
因此,父母欠債法院無權凍結兒女的銀行賬戶。
❷ 父母欠債,在什麼情況下子女的帳戶會被凍結
父母欠債法院原則上無權凍結兒女的銀行卡,具體情況如下:
1、法院不應凍結兒女的財產,成年兒女的財產屬於自己的私人財產,不屬於和父母的共同財產,法院不會凍結凍結兒女的銀行卡。
2、有證據證明父母惡意把財產轉移給子女,以逃脫償還欠債的責任,這樣的情況下,父母欠債法院會凍結兒女的銀行卡。
[法律依據]
《最高院關於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二十一條規定, 查封、扣押、凍結被執行人的財產,以其價額足以清償法律文書確定的債權額及執行費用為限,不得明顯超標的額查封.扣押、凍結。
❸ 父母欠錢會凍結子女的銀行卡嗎
法律分析:不會。父母欠債法院原則上無權凍結兒女的銀行卡,具體情況如下:1、法院不應凍結兒女的財產,成年兒女的財產屬於自己的私人財產,不屬於和父母的共同財產,法院不會凍結凍結兒女的銀行卡。2、有證據證明父母惡意把財產轉移給子女,以逃脫償還欠債的責任,這樣的情況下,父母欠債法院會凍結兒女的銀行卡。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
第二十一條 查封、扣押、凍結被執行人的財產,以其價額足以清償法律文書確定的債權額及執行費用為限,不得明顯超標的額查封、扣押、凍結。發現超標的額查封、扣押、凍結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被執行人的申請或者依職權,及時解除對超標的額部分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但該財產為不可分物且被執行人無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或者其他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除外。
第三十三條 金融機構擅自解凍被人民法院凍結的款項,致凍結款項被轉移的,人民法院有權責令其限期追回已轉移的款項。在限期內未能追回的,應當裁定該金融機構在轉移的款項范圍內以自己的財產向申請執行人承擔責任。
第三十七條 有關單位收到人民法院協助執行被執行人收入的通知後,擅自向被執行人或其他人支付的,人民法院有權責令其限期追回;逾期未追回的,應當裁定其在支付的數額內向申請執行人承擔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四百八十七條 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兩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三年。申請執行人申請延長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續行查封、扣押、凍結手續,續行期限不得超過前款規定的期限。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職權辦理續行查封、扣押、凍結手續。
❹ 父母欠債被起訴,法院會凍結未婚子女的銀行賬戶嗎
一般來說不會影響子女。除非債權人有證據證明子女財產來自於父母,比如子女無工作無收入,或者存款數額與收入不符等等。
❺ 父母欠債子女的銀行卡會凍結嗎
法律分析:成年子女的財產屬於自己的私有財產,與父母不是共同財產,法院不會凍結子女的銀行卡。如果有證據能夠證明,父母為了逃避還債責任,惡意將財產轉移給子女。在這種情況下,法院將凍結其子女的銀行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二條規定: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四十二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范圍。
❻ 我父母因債務問題現無能力償還,被法院凍結銀行賬戶,我作為子女我的銀行賬戶是否會被凍結
這個是分不來同情況的。
1.父母欠債源,子女財產不會被凍結。
父母和子女是單獨的個體。個體具有身份獨立、財產獨立、責任獨立的屬性,誰的債務就由誰承擔償還責任,不牽涉其他人。
法院在保全或者執行過程中,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賬戶,依據是《財產保全裁定書》或者《執行裁定書》,這些文書上寫的是誰的名字,才能凍結誰的賬戶。這些法律文書上的名字,一般就是被告,不會涉及其他人或物。如果子女沒有被一同告上法院,是不會作為被告被採取保全措施的。
2.父母欠債,子女的財產會被一同採取保全措施或者執行。
雖然父母的債務由父母獨自承擔,但如果父母向子女轉移資產導致償債能力不足或者父母與子女財產混同,子女也會因此一同被告上法庭的。此時,子女作為被告之一,其銀行賬戶被凍結也就是理所當然的。根據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需要原告證明你的財產都是你父母轉移給你的,除此之外是不會被採取保全措施或者執行的。
❼ 父親欠錢會查封子女賬戶嗎
一般情況下父母欠債不能查封子女的財產,除非子女繼承了父母的遺產,那麼同時子女也繼承了父母的債務,子女有償還債務的義務,但以繼承的遺產為限。債權人起訴債務人,同時可以申請凍結債務人名下家庭住房以及財產和銀行賬戶,但如果債權人欠債後惡意轉移資產給子女,那麼債務人可以申請凍結子女名下的賬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民事主體依法享有債權。
債權是因合同、侵權行為、無因管理、不當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規定,權利人請求特定義務人為或者不為一定行為的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❽ 父母欠債還不上會查封女兒的帳戶嗎
如果是配偶,離婚了女方或男方帶走女兒,也許不會
❾ 父母欠債法院會凍結兒女的銀行卡嗎
不會,持卡人本人承擔還款責任,逾期的後果也是其本人承擔。
❿ 父母欠債,子女的銀行卡會被凍結嗎
不會。
父與子是兩個相互獨立的民事主體,兩人不因血緣關系的存在而混同。也就是說,只要是成年人而且精神正常,父與子都有資格,獨立地進行民事活動,並且獨立承擔民事義務。
同時,債權是相對權,僅對特定的債務人發生效力,債務未經合法轉移,只能由債務人本人承擔,債務人以外的任何人,包括債務人的親屬甚至是親生兒子,都沒有義務為債務人承擔債務,任何人將他人承擔的債務,強制或者半強制地讓其他人來承擔,都是法律不允許的。
(10)父母欠債會查封子女銀行賬戶嗎擴展閱讀:
如果欠債人死亡,他的繼承人在繼承了遺產的前提下,才有還債的義務,而且還要在其繼承的遺產價值的范圍內來償還。
如果子女明確放棄繼承父親遺產的權利,則對父親的債務沒有償還義務。依據《繼承法》第33條規定,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這里所說的繼承人與被繼承人就可能是父母、子女關系了。如果欠債超出了遺產的實際價值,比如遺產有50萬元,而欠債達到80萬元,那麼繼承人只需要以這50萬元的遺產來還債,對超出的30萬元,則沒有義務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