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在農村有獨生子女證還要交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嗎
可以不交,以哈爾濱市為例。
根據《哈爾濱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辦法》:
第九條凡本市居住在農村的居民,均可依據本辦法規定以家庭為單位參加戶籍所在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新農合。 國家和省對參加新農合人員資格有其他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十條參合人員不得同時參加城鎮居民、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或者重復參加新農合。參合人員應敗轎當以戶為單位進行登記,辦理參加新農合證(卡),持證(卡)就醫和享受新農合待遇。
(1)獨生子女2018合作醫療擴展閱讀:
根據《哈爾濱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辦法》:
第含茄二十六條參合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發生的醫療費用,超過起付線標准以上的部分,符合政策性報銷范圍的,按照國家和省規定的住院費用支付比例報銷。
第二十七條參合人員在一個自然年度內,醫療費用報銷最高支付限額應當達到上一年度本統籌地區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的6倍以上,且不低於5萬元。
按照最高支付限額報銷後,參合人員仍難以承擔醫療費用且屬於醫療救助對象的,按照醫療救助有關規定辦理。
第二十八條農村低保家庭成員、五保戶、重點優撫對象和重度殘疾人、符合條件的貧困殘疾人等特殊困難人員住院的,各統籌地區可適當提高住院報銷比例三至五個百分點,降低或者取消起付線。
第二十九條參合人員持新農合證(卡)在統籌地區內規定的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門診醫療費用,在就醫機構直接辦理報銷手續,定點醫療機構先行墊付報銷費用。
第三十條發生下列情形且符合新農合報銷規定的,住院醫療費用先由參合人員個人墊付,治療終結後,持相關材料,到參合所在地新農合經辦機構辦理報銷手續:
(一)參合人員在統籌地區以外(不含境外)務工、探親、旅遊,發生疾病住院的,在入院後5日內告知所在統籌地區新農合經辦機構的;
(二)因病情治療需要轉往統籌地區以外醫療機構就診的。
本條前款規定的個人承擔費用和報銷比例,參照本地同級醫療機構標准報銷。
第三十一條各統籌地區應當根據籌資水平變化,及時調整新農合報銷政策,報經同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向社會公布。
各統籌地區應當引導、鼓勵參合人員在基層定點醫療機構就診,適當提高在基層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報銷比例。
各統籌地區應當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對利用中醫葯治療的參合人員適當降低起付線和提高報銷比例。
第三十二條各統籌地區應當按照國家和省談枯察規定的慢性病病種范圍,結合實際確定本地予以報銷的慢性病病種,並確定報銷起付線、報銷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額。
㈡ 關於獨生子女家庭交醫保的新規定
我倆個都是農村戶口,辦了獨生子女證,還要交醫療保險和農村養老保險嗎?
㈢ 獨生子女家庭合作醫療怎麼交
生子女家庭的合作一生子女家庭的合作醫療正常情況下,也得需要教你們三個人的哇
㈣ 獨生子女怎樣交農村合作醫療
交農村合作醫療是有條件的,不是想交就能交的,該獨生子女必須為農村戶籍,持有獨生子女身份證到農村新農合辦理處直接辦理即可,如果還不知道直接到村長哪裡去咨詢即可。
㈤ 獨生子女父母要交農村合作醫療嗎
獨生子女父母要交農村合作醫療 。
獨生子女證也是要繳納農村合作醫療保險的,如果不繳納就不能享受醫療保險待遇,這和獨生子女沒有直接關系。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簡稱「新農合」)是指由政府組織、引導、支持,農民自願參加,個人、集體和政府多方籌資,以大病統籌為主的農民醫療互助共濟制度。其採取個人繳費、集體扶持和政府資助的方式籌集資金。
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登記程序繁瑣。其次農村合作醫療的報銷程序也很繁瑣。城鎮居民的醫保都是可以拿來抵押一部分醫葯費的,可以直接在卡上交醫療費的,事後再來結算。國外的醫療保險更是讓醫院、醫生與保險公司而不是患者發生直接的利益關系。有的村莊離報帳中心和信用社很遠,來回的車費都比較貴。繁瑣的登記、理賠程序增加了農民許多不必要的麻煩,降低了農民的滿意度。
新型合作醫療,各地方交費數額不統一、交費時間不統一、收費人員不統一、收費時是否告知不統一、收費時是否簽合同不統一、報銷起付線不統一、封頂線不統一、報銷比例不統一、報銷項目不統一、不予報銷的項目不統一、報銷所需證據不統一、轉院制度不統一等。
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報銷需要提供的資料如下:
1、按要求填寫羅定市農村合作醫療報銷呈批表;
2、由街道合醫辦初審資料;
3、再由合醫辦把審核資料送市社保局審批理賠;
2、疾病診斷證明書原件;
3、醫院收費發票原件;
4、病人費用匯總清單的原件;
5、身份證或戶口簿復印件(原件);
6、合作醫療發票復印件(原件);
7、銀行存摺(卡)復印件(原件);
8、外傷還需提供入院記錄和村委證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㈥ 有獨生子女證的要交農村合作醫療嗎
法律分析:農村合作醫療以及逐漸被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替代,繳費標准根據各地方實際安排而定,對於計生特殊家庭成員、農村計生「兩戶」家庭成員個人繳費執行全額資助政策。具體應當參考參保地繳費資助政策。
法律依據:《國家醫保局、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做好2020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
(三)完善居民醫保個人繳費與政府補助相結合的籌資機制。各統籌地區要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合理提高居民醫保財政補助和個人繳費標准,穩步提升籌資水平,逐步優化籌資結構,推動實現穩定可持續籌資。根據2020年財政補助標准和跨年征繳的個人繳費,科學評估2020年籌資結構,著眼於責任均衡、結構優化和制度可持續,研究未來2至3年個人繳費增長規劃。
《貴州省醫療保障局、國家稅務總局貴州省稅務局、貴州省財政廳關於做好2021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征繳工作的通知》
二、落實資助參保責任
2021 年度具體資助參保對象及標准為:
(一)定額資助對象
1.?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個人繳費按照每人140元標准予以資助。其中,120元按2020年度政府分擔比例不變。新增20元的部分調整分擔比例,按貧困縣、非貧困縣分兩類資助。即:第一 類貧困縣(包括深度貧困縣和一般貧困縣,共66個),由省、市、縣三級政府按照5:2:3的比例分擔;第二類非貧困縣(貴安新區參照執行),由縣級政府全部承擔。
2.?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員個人繳費由醫療救助基金按每人每年不低於120元的標准予以資助。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殘疾人和重病患者個人繳費由醫療救助基金按每人每年不低於 50 元的標准予以資助。
(二)全額資助對象
1.?計生特殊家庭成員、農村計生「兩戶」家庭成員個人繳費繼續執行全額資助政策,所需資金由縣級財政全額承擔。
2.?孤兒、特困供養人員、二十世紀六十年代初精減退職老職工、肇事肇禍的精神障礙患者個人繳費由醫療救助基金全額資助。
以上資助對象以外的其它特殊困難人群,其資助標准由各地 根據中央和省的政策文件結合實際進行明確。
㈦ 2022年獨生子女合作醫療政策
2022年獨生子女合作醫療政策是對於獨生子女一般情況下也是需要交合作醫療的,此獨生子女是困難戶,則可以享受不交新農合的福利,由當地政府或者是村委會補貼。
合作醫療,全稱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是在群眾自願互助的基礎上,依靠集體經濟,在防病治病上實行互濟互助的一種福利性質的醫療制度。合作醫療,是由農民自己創造的互助共濟的醫療保障制度,在保障農民獲得基本衛生服務、緩解農民因病致貧和因病返貧方面發揮了重要的作用。
醫療保險一般指基本醫療保險,是為了補償勞動者因疾病風險造成的經濟損失而建立的一項社會保險制度。通過用人單位與個人繳費,建立醫療保險基金,參保人員患病就診發生醫療費用後,由醫療保險機構對其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
醫保的作用:
1、有利於提高勞動生產率,促進生產的發展。醫療保險是社會進步、生產發展的必然結果,醫療保險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又會進一步促進社會的進步和生產的發展;
2、調節收入差別,體現社會公平性。醫療保險通過徵收醫療保險費和償付醫療保險服務費用來調節收入差別,是政府一種重要的收入再分配的手段;
3、維護社會安定的重要保障。醫療保險對患病的勞動者給予經濟上的幫助,有助於消除因疾病帶來的社會不安定因素,是調整社會關系和社會矛盾的重要社會機制;
4、醫療保險和社會互助共濟的社會制度,通過在參保人之間分攤疾病費用風險,有利於促進社會文明和進步;
5、推進經濟體制改革特別是國有企業改革的重要保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六條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待遇標准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㈧ 為什麼今年獨生子女還交合作醫療
不光今年,每年的獨生子女都是要交合作醫療的,沒有說獨生子女去免除繳納合作醫療這件事情
㈨ 獨生子女要交農村合作醫療嗎
法律分析:獨生子女家庭一般情況下是要交新農合的。但是如果是獨生子女困難戶,就可以不用交費。
這里所謂的獨生子女困難戶並不是簡單的持有獨生子女證的家庭,而是獨生子女有三級以上的殘疾,那麼作為獨生子女父母也同樣可以免交新農合醫療保險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㈩ 農村合作醫療保險獨生子女家庭應該交多少錢
獨生子女父母辦理新農合醫療保險是免費,國家全額補助,可以向村裡計生專干或婦女主任申請,填表,交到鄉鎮或街道計生部門即可,一般每年有一次集中辦理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