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辦理獨生子女證需要哪些證明
所需材料:
(一)原配夫妻:夫妻雙方和子女的戶籍證明、結婚證明;孩子准生證、出生證、放環證(附帶透環B超結果證明書)證件及復印件、親子合照(一家三口)二寸。
(二)離婚對象:符合條件一方和子女的戶籍證明、離婚證明。
(三)喪偶對象:符合條件一方和子女的戶籍證明、喪偶的證明。
(四)再婚對象:夫妻雙方和子女的戶籍證明,離婚證明,結婚證明。
註:2019年1月1日,重慶市政府發布並實施《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取消市政府規章及規范性文件設定的證明事項的決定》,決定取消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1)獨生子女證女方開具證明擴展閱讀:
特殊情況的處理:
(一)夫妻一方因出國不在本地或死亡的,可由另一方給予辦理。
(二)夫妻一方為外國人、華僑或港、澳、台公民,另一方為戶籍在我省的居民,符合領取條件的,我省居民一方可在戶籍地、現居住地、工作單位所在地申請辦理,但獨生子女保健費只發放我省居民一方。
(三)夫妻雙方無法提供《收養證》的,1992年4月1日《收養法》頒布前以事實認定,由所在村(居)民委員會出具收養證明後,予以辦理。
(四)夫妻雙方原領取的《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遺失或者損毀,未再生育或未收養子女的,可以申請補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五)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再婚夫妻,再婚後未生育或未收養子女的,原證件繼續有效。
(六)夫妻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後,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應在其生育或收養之日起三個月內,由發證機關收回其《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七)夫妻2015年12月31日以前只生育或收養一個子女,在子女16周歲以內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現可申請補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八)夫妻2015年12月31日以前只生育一個子女或收養一個子女,2016年1月1日後申請並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應在其生育或收養之日起三個月內,由發證機關收回其《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並追回已經領取的獎金、補助、獨生子女保健費和其他優惠、獎勵。
(九)獨生子女年齡在1981年4月30日《陝西省計劃生育暫行條例》頒布時,已超過14周歲的獨生子女父母,不予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按事實認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優惠待遇。
(十)2016年1月1日以後,不再鼓勵只生育一個子女,凡2016年1月1日以後初次生育的,不予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⑵ 獨生子女證明怎麼寫
獨生子女證明寫法如下:某某男,年齡某某,身份證號某某。某某女,年齡某某,身份證號為某某。二人為合法的夫妻關系,與某年某月某日在某某民政局登記結婚,其子/女姓名某某,年齡某某。其二人至今只有一個子女,未生育、領養、抱養其他子女。之後由所在地居委會開具證明,交由當地計生辦蓋章辦理即可。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和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七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
⑶ 辦理獨生子女證另一方需要提供些什麼證明
一、 夫妻雙方有工作單位的或女方有工作單位的,在女方所在單位辦理。
二、 夫妻雙方無工作單位的,或男方有工作單位女方無業的,在女方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辦理。
1、 夫妻雙方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生育服務證(准生證)、節育證(近期上環證或透環證明)、醫院出生醫學證明。
註:以上證件審核後,各復印一份交留辦事處。
2、 男女雙方戶籍所在社區出具婚育情況證明,一方不在本戶籍地的加蓋對方街道辦計生章。男方有單位的同時出具單位婚育證明(必須行政、計生兩章齊全並簽署意見方可有效,如本單位無計生章到上級主管部門加蓋)。
3、一張2寸夫妻近期合影免冠照片。
帶好《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和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原件(保險起見在帶好以上的復印件)去所在地的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辦理。一般需要30--45天左右的時間能夠領到獨生子女
⑷ 如何開具獨生子女證明
沒有辦理過獨生證也沒有關系,到她一直居住的社區居委會或者村委開具證明,。證明她的父母終身只有她一個小孩(不管親身還是領養)。就可以了。畢竟當年不是每個人都辦有獨生子女證,也不是每個人都能好好保存著。
⑸ 獨生子女證明哪裡開
應該是職工拿孩子的出生證明、准生證、戶口本去戶口所在地的街道去開證明。然後去指定的審批大廳去辦理。其它的福利是和樓上說的一樣。
⑹ 辦理獨生子女證要女方開具證明嗎
辦理獨生子女證,必須要男方女方均出具證明。
但問題是,兩孩生育政策正式實施回後答,各省市(自治區)已不再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國家衛計委早就明確表示:實施全面兩孩政策後,提倡按政策生育。對自願生育一個孩子的夫妻,不再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等相關獎勵優待政策。之前已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繼續按規定的條件、標准、年限,享受各項計劃生育獎勵優待政策。
希望我的回答能對你有所幫助。
⑺ 如何開獨生子女證明
申辦獨生子女證的要求及步驟如下
一、申請條件與材料
1、申請人身份證原件
2、申請人戶口本原件
3、與子女的二寸合照若干張
4、申情人婚姻狀況證明(比如結婚證,離婚證,或者喪偶證明)
5、獨生子女的戶口以及出生證明
6、獨生子女必須在十六周歲以內
二、辦理步驟
1、首先到戶口所在地的村委會或者居委會領取《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也有可能直接到鄉鎮或者街道計生辦領取)。
2、請戶口所在地的村委會或者居委會開具親子關系證明以及初審申請。
3、再攜帶上述材料到戶口所在地的鄉鎮或者街道計生辦填寫表格。
4、大約一個半月之後(各地辦事效率有差別,時間不一定能夠),就可以到計生辦領取獨生子女證了。
⑻ 開獨生子女證明的格式
證明如下:
本社區居民 女某某 同志,身份證號XX,性別女,生於 年 月 日。 於 年 月 日與 男某某 ,身份證號XX,登記結婚,系初婚。至今只生育壹男/女孩,姓名 孩某某 ,身份證號XX,系獨生子女。無任何違法生育和抱養(外送)子女行為。
特此證明。
單位:
年 月 日
①由女方到所在單位(無單位的到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領取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
②經雙方單位(無單位的由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初審同意後,送女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審核(需攜帶戶口簿、結婚證原件)。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應在十五天內審核完畢,報所在地的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審批(附戶口簿復印件);
③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應在接到《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內審批完畢。對符合條件的,發給《獨生子女證》。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領取《獨生子女證》:
(1)夫妻生育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2)夫妻按有關規定收養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3)夫妻原有兩個計劃內生育的孩子,其中一個意外死亡,另一個不滿十六周歲的;
(4)夫妻喪偶後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5)夫妻離婚前生育過一個孩子,離婚時孩子判由本人撫養,並且該孩子不滿十六周歲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過一個孩子,另一方未生育過孩子,現家庭只有這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各生育過一個孩子,其中一個由對方撫養,現家庭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8)經過批准可以生育第二個孩子的夫妻放棄生育,且現家庭孩子年齡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⑼ 獨生子女證明在哪裡開
獨生子女證在當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辦。由女方到所在單位領取《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經雙方單位初審同意後,送女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鄉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審核。鄉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應在十五天內審核完畢,報所在地的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審批。 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應在接到《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內審批完畢。對符合條件的,發給《獨生子女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三十一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並在老年人福利、養老服務等方面給予必要的優先和照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