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子女買房給母親,父親是不是也享有一半房產
那不一定的, 如果只是單獨贈與母親,房屋與父親無關的
❷ 父母為十八周歲子女買房子,買房以後父母發生的債務與子女有關系嗎
應該有責任 如果買房時未借錢就沒有責任 如果債務是為子女買房而尚未歸還債務就應有關系 但限定於出資部分
❸ 子女買房pk父母養老哪個更重要
是父母養老最重要,刻不容緩。
父母的義務就是撫養孩子成人,在生活和教育上不虧待孩子就行了。孩子成人後,需要自己謀生,買房也是自己的事情,法律沒有規定父母要給孩子買房。
揭貸款買房可以使更多年輕的夫婦,第一要有理財的習慣,第二,能給他們帶來更多的奮發向上的動力。
❹ 子女買房,父母能參與貸款嗎
在你還款能力不夠的情況下,父母可以作為共同還款人。全國各銀行都可以。這是央行政策。只有子女、父母、夫妻可以作為共同還款人,其他關系是不可以的。
❺ 父母一定要給孩子買房子嗎
作為父母,別說買房子,就是要命也給,可是,同樣是父母能力有大小,家庭情況有區別,所未家家有本難念的經,人人都有自己的難處,誰不想自己的兒子,高樓大廈,媳婦美麗。
❻ 子女買房父母出錢,這幾點很重要,否則房產就歸別人了
1、避免登記在子女一方名下。很多父母給子女買房後都選擇了登記在子女一方名下,從法律上來看,不管是婚前婚後這都屬於子女的個人財產,但如果能登記在父母和子女名下,房產會更加「保險」!原因如下:如果房產登記在子女和父母名下,那麼該房產為父母和子女按份共有,如果有「加名」、「出售」等對房產的處置行為,都需共有人同意。這樣就能避免子女在未告知父母的情況下擅自處理房產,例如「房產加名」等。
2、簽訂贈與協議。我國《婚姻法》對夫妻財產界定有規定: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屬於夫妻一方財產。我國婚姻法規定,婚前父母出資為自己買房的,默認為對自己子女的贈與(明確贈與雙方的除外);婚後父母出資為子女買房的,一般視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明確贈與一方的除外。所以,基於以上規定,不管婚前婚後,如果父母能簽訂一份贈與協議,明確出資部分贈與給自己子女,即使子女離婚,父母的出資部分也不會被分割,可以有效避免騙婚分割房產的情況。
3、父母首付或者全款購房,保留相關的出資證據。父母在子女婚後出資購房的,一般認定為父母對夫妻雙方的贈與,如果只是想要贈與自己的子女一方,那麼可以選擇公證。為了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煩,父母給子女出資購房,應當要保留相應的購房票據,這些都可以作為將來房產分割時有效的證據。父母為子女買房實屬不易,因此一定要了解相應的規定,避免吃虧。
4、父母出資的,保留轉賬記錄和憑證,簽署出資協議。買房資金的全額或者首付由父母出資的,應該保留好,此外更應該簽署一個出資協議,明確雙方的權益以及表明出資金額與對方無關,這樣在面臨婚姻破裂之後可以保護住父母出資部分的合法利益。
❼ 子女買房必須要給父母住
從法律上講,父母離婚,你與母親一起,與父親沒有任何關系。他走怎麼來住?告你也告不進。
❽ 子女買房每年可以用父母的公積金嗎
可以使用父母的公積金。
1、職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申請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積金: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發生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5)遭遇突發重大自然災害,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6)被納入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的。
2、職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
(1)離休、退休的;
(2)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3)出國定居或到港、澳、台定居的;
(4)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兩年仍未就業,且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5)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未再就業,男性已滿50周歲、女性已滿45周歲,且家庭生活困難的;
(6)非成都戶籍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離開本市、成都戶籍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且戶籍遷出本市的;
3、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由其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申請提取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
❾ 子女跟父母一個房產證,以後長大了成家以後在買房是不是就是二套房
主要看戶口,房產證不能是一家三口,下三個房證,主要購買房子就可以在戶口所在地直接登記,如果房產證是個人獨有那就是歸戶主及妻子,按照基層的說法子女也只能按照第二繼承人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