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超齡子女赴港定居照顧父母要什麼手續
自2011年4月1日起,港人在內地「超齡子女」可向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單程證(居港證,居滿七年獲永久居民身份)前往香港定居,與父母團聚。
1.香港居民的身份證.回鄉證.地址證明的副本.香港居民需寫一封邀請函給內地子女.內容是欲申請子女赴港定居.一家團聚之類的字.(但每個地區不同.有的需要信也有的不需要)
2.內地子女的戶口本或能夠證明是子女與父母的關系證明.
Ⅱ 父母隨子女港澳旅遊需要居住證明嗎
父母隨子女,港澳與旅遊應該是需要居住證明的。
Ⅲ 父母是香港戶口,子女如何辦理赴港定居.
對於沒有在香港那邊有親屬的人主要有三種方法,第一,技術移民。需要你是傑出人才,象朗朗,伏明霞這樣的人才,或者是專家級別的才能夠移民香港,普通的本科畢業條件有些低,最起碼有碩士或者博士學位的人。第二,結婚移民,你要是女性好辦些,找個香港人結婚,但是需要結婚後等上五年才可以進入香港,男性不太好辦,因為香港政府規定男性娶香港女性的配額很低的。第三,投資移民,需要650萬元的資產投資香港的地產,資金凍結五年之後才可以進入香港。以上是本人的經驗,最可行的是辦理香港的結婚,可以找這樣的中介公司
Ⅳ 港人在大陸子女未到十八歲如何申請赴港單程證
根據《中國公民因私事往來香港地區或者澳門地區的暫行管理辦法》,第五條「內地公民因私事前往香港、澳門定居,實行定額審批的辦法,以利於維護和保持香港和澳門的經濟繁榮和社會穩定。」及第六條「內地公民因私事前往香港、澳門,須向戶口所在地的市、縣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的相關規定,
單程證申辦人需向戶籍所在地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提出申請。
根據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發布的《內地居民前往香港或者澳門定居申請須知》有關規定,
單程證受理對象范圍包括:
(一)夫妻一方定居香港或者澳門的;可同時申請偕行未滿十八周歲的子女。
(二)十八周歲以上、未滿六十周歲,其在香港或者澳門定居的父母均六十周歲以上且在香港或者澳門無子女,需要其前往照顧的。
(三)六十周歲以上且在內地無子女,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門定居的十八周歲以上子女的。
(四)未滿十八周歲,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門定居的父母的。
(五)香港或者澳門永久性居民在內地所生子女。
1、填寫《內地居民前往香港或者澳門定居申請表》;
2、符合規定的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3、交驗申請人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原件,並提交復印件,未滿16周歲的,由監護人陪同,交驗監護人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並提交復印件,同時提交監護人出具的同意其前往香港或者澳門定居的意見;
4、提交港澳關系人的香港或者澳門居民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復印件,港澳關系人是外國籍的,交驗香港或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外國護照復印件;
5、提交申請人所在工作單位或者戶籍所在公安派出所對申請人前往香港或者澳門定居的意見;
6、提交與申請事由相應的證明:父母子女投靠-提交出生醫學證明等父母子女關系證明,父母的結婚證明,父母在香港或者澳門無子女證明,父母在內地無子女證明。
(一)審核&公示
據公安部公布的2016年內地居民赴港澳地區定居審批分數線,2016年內地居民赴港澳定居,子女投靠父母類審批分數線為1分,即申請人未滿18周歲,父母均在香港或者澳門定居;凡審核已達到上述積分要求的申請人,須經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公示,公示內容包括申請人姓名、性別、出生日期、申請事由、得分等,公示時間為10個工作日。
(二)領取單程證
公示期結束,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為申請人簽發《批準定居通知書》。申請人憑《批準定居通知書》辦理注銷戶口、繳銷居民身份證手續。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憑申請人提交的戶口注銷及居民身份證繳銷證明,發給申請人《前往港澳通行證》(單程證)。
《前往港澳通行證》有效期為3個月,一次使用有效。
Ⅳ 關於投靠父親到香港和跟隨母親到香港的區別.
我的理解是:抄你父親是香港的,你母親申請夫妻團聚攜帶你!
2001年11月1日之後申請的攜帶子女只要申請的時候未滿18周歲即可!
所以你說17歲申請,是沒問題的!而且未滿18周歲的,不能獨立申請(當然,攜帶子女也需要獨立填寫申請表的,不過這樣不算獨立申請)
而且你不能單獨申請!必須和你母親一起申請。你母親批的時候,你也就一起批下來。我當年也是這樣的!你母親的申請表上會寫有攜帶幾個子女。,至於你們這些攜帶子女,雖然是一起申請,但是事實上你們自己也要填寫並遞交獨立的定居申請表。我記得很清楚,因為當年我是自己親手寫的。
總之,01年11月1日之後申請的,子女未滿18歲的可以當攜帶子女,批的時候是和母親一起批的。
另外,投靠子女,必須是父母都定居香港的才能投靠。你是不符合這樣的申請情況的
如果未滿18歲的,必須作為攜帶子女。如果滿18歲的,,就無法以投靠父母或者攜帶子女去定居了,只有等父母滿一定年齡的時候,作為去香港照顧無依靠老人才能申請!
Ⅵ 超齡父母投靠在港定居子女
當然有年齡限制了!
這種屬於「在內地子女投靠香港父母」。證件齊全的話半版年搞定!不過年齡限制是權「不能超過18周歲」。。。因為超過18歲在法律上來講是屬於成年人,所以不能申請去香港定居!
如果你父親或者母親在你出生的時候,其中一位如果已經是香港永久性居民,那你就不論年齡都可以申請香港定居,而且是一到香港就是香港永久性居民,無需等待7年後才取得!這種情況是申請《香港永久性居民內地所生子女赴港定居申請》。。。
如果你已經超過18周歲,你等你父母都年滿60周歲,且香港無任何子女的話,,你就可以申請出去照顧他們了。。不過前提是父母都年滿60周歲且香港無任何子女!
沒有出生證沒事啊,去公證處做一份出生公證即可。我當年未滿18歲,以「夫妻團聚攜帶子女」的身份去香港,,我83年出生的,當時也沒有出生證。後來去公證處做了出生公證即可!這個是必須的!
Ⅶ 子女申請父母赴港定居
只要兩夫妻取得香港身份證和回鄉證的時候,其內地子女未滿18周歲(提交材料到出入境管理處當日未滿18周歲),都可以申請的。
如果小孩還小,完全不急,可以等夫妻兩個都到了香港之後,幫他們申請未成年子女投靠香港父母,這個申請只要3-6個月就可以批准了。相當快。不過要留意,必須是小孩是18周歲以下的,以及父母都必須定居香港。
另外,如果有小孩超過18周歲,就不能申請了。。只能等到父母都年滿60周歲,且香港無任何子女,才可以申請其中一個子女(如果內地多個子女的話)到港定居照顧他們。
Ⅷ (急)香港父母申請成年子女來港
內地未成年子女申請往港澳投靠父母
一、申請條件:
內地十八周歲(含生日當天)以下無依靠的子女,須投靠定居香港、澳門父母的。
二、申請手續:
1、填寫完整的《內地居民赴港澳地區定居申請審批表》一式二份(澳門類的,在申請表上填寫配偶在澳門的具體住址及聯系電話),並由其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加具意見;
2、交驗申請人的身份證(如有)、戶口簿、原始出生證(如遺失的請提供原始戶籍底冊和出生公證)正本及其復印件各二份(戶口簿須整本復印);
3、交驗父母的港澳居民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大陸通行回鄉證或護照、結婚證正本及其復印件各二份;
4、交驗其他兄弟姐妹的身份證明文件(如身份證、回鄉證、戶口簿、護照等)正本及其復印件二份;如父母一方已故的,須提交死亡證或死亡公證正本及其復印件二份;
5、父母離異的需出具離婚證或離婚判決書(有子女撫養權判決)或離婚協議書;
6、提交申請人近期正面免冠藍底彩色大一寸(規格為48×33mm)照片二張;
7、審批機關認為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證明。
三、無依靠兒童投靠親屬打分標准(表)
類別
子女投靠父母類
項目
申請人的出生日期
分值
18---申請人年齡
得分
說明:此表用於申請前往香港或者澳門定居投靠父母類未滿18周歲(含生日當天)的申請人。以申請人出生日期為起點,18周歲為限,1周歲以下得18分,每長1歲,減1分,以此遞減,申請人年齡越小,得分越高。
Ⅸ 香港子女申請內地父母來港定居應在香港申請還是應在內地申請
應當在內地申請。
申請應當由申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辦理,申請條件為內地居民因夫妻團聚、子女照顧無依靠父母、無依靠老人投靠子女、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等事由申請赴香港或者澳門定居。
內地居民申請赴香港或者澳門定居實行定額審批和電腦打分。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根據名額和申請人數,確定每年內地居民赴香港或者澳門定居的審批分數線。各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面見詢問申請人及其擬團聚的港澳親屬,依法為申請人審批簽發前往港澳通行證。申請人憑注銷戶口證明和交還居民身份證的回執,領取證件。
(9)父母投奔子女赴港定居擴展閱讀:
赴港澳定居要求規定:
1、夫妻團聚,須提交合法婚姻證明,以及配偶在香港、澳門有永久居住資格的證明;去香港、澳門照顧年老體弱父母或者無依無靠的老人、兒童投靠香港、澳門親屬,須提交與香港、澳門親屬關系及其在香港、澳門有永久居住資格的證明。
2、會見台灣親屬或者會見居住國外的親屬,須提交親屬到達香港、澳門日期的確切證明。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受理的前往香港、澳門的申請,應當在六十天內作出批准或者不批準的決定,通知申請人。
3、繼承或者處理產業,須提交產業狀況和合法繼承權的證明;探望有香港、澳門親屬,須提交親屬函件;時間急迫的,應盡可能提交與申請事由相關的說明或者證明。
Ⅹ 父母年齡加起來120歲是否可以投奔港澳子女
父母年齡加起來120歲,是否可以投奔港澳子女?只要身體允許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