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兩位老人過世,其他子女自願放棄房產繼承權,只留給一個人,其他子女需要出什麼手續
讓老人的所來有子女帶上身源份證戶口本到公證處做房產放棄繼承,做一個人繼承公證。
單獨讓一個人來繼承,做一份繼承公證。
一、關於如何辦理房產繼承公證的問題
關於房產繼承有兩種,一是遺囑繼承,二是法定繼承,如果死者生前沒有留有遺囑就要按照法定繼承來辦理。到公證處開據公證書需要帶兩個證明和兩個證件:
1、要到派出所開死者的死亡證明。
2、該套房屋的產權證明或其他憑證;
3、要到死者所在單位(或者居委會、村委會)開法定繼承人證明。內容主要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的姓名和死者的父母是否已經過世等。
4、如果法定繼承人不只一個,而房產只過戶給其中一人的話,需要其他人的書面同意,表示放棄對房產的繼承。
5、繼承人的身份證件.
二、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房產繼承的程序及收費標准
(一)房產繼承需提交的資料
1、房屋所有權證書;
2、繼承公證;
3、繼承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4、房屋所有權登記申請書(收件窗口領取)。
Ⅱ 請問了解上海房產方面政策的大蝦, 現在未婚子女與父母共同擁有產權與放棄擁有產權兩種情況下的利弊
別的先不說,有了產權,你怎麼還能有資格申請經適房?我想即便你的房子很小,也沒有希望。畢竟還有那麼多根本沒房子的人呢?
另外,國家對於限購政策目前弄得有聲有色。你如果有產權了,之後買房就要算第二套了。貸款、利率等各方面都不利。
當然,放棄產權,以後你父母百年之後,你就只能與兄弟姐妹分遺產了,不劃算。因此,如果沒有兄弟姐妹,就不用擔心了。有的話,最好要先與他們簽訂書面協議,然後再去名。
Ⅲ 父母的房產如遺贈,需其他子女簽字放棄嗎
不需要子復女簽字,因為你父母的房制產,他們具有完全的處理權力;但是,如果你的父母中有一個已經先過世,還活著的這個沒有完全的權力處置,需要你們簽字,因為過世那個的財產有你們的一份。
如:你們有三姐弟,母親已過世,父親還在,因為這棟房子,你們有你母親的50%X3/4=37.5%,也就是你們兄弟姐妹每個人有12.5%的所有權。
Ⅳ 父母房產辦理到一個子女名下其他子女放棄協議怎樣寫
這個要到公證處辦理公證,同時放棄房產的子女需到場簽字放棄。
或者可以由父母直接贈予,具體流程及所需的材料請咨詢專業律師。
Ⅳ 兩子女放棄父母的房子,所有權歸長子繼承。這樣的事要怎麼寫出來要正式一些的!有寫此類東西的文本嗎
簽訂協議,到 公證處辦理公證手續後,到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過戶。
放棄繼承權聲明書
聲明人:XXX,男,一九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證號碼:XXXX。現住:XXXXXXX 被繼承人XXX於一九XX年XX月XX日在XX(地點)死亡。死亡後遺留有如下遺產:XXXXXX(如:位於深圳市XX區XXX號房產的二分之一產權)。
我是被繼承人的配偶(父親、母親、兒子、女兒)。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條規定,我是被繼承人的合法繼承人之一,對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上述遺產享有合法繼承權。
現本人鄭重聲明:對上述遺產,我自願無條件放棄繼承權。
以上情況均真實無誤,如有虛假,我願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特此聲明
聲明人:
二○○八年XX月XX日
Ⅵ 父母過世後房產幾個子女共同繼承,現計劃改由一人繼承去,另幾個人放棄繼承,放棄人
放棄人需本人到場簽字。需要產權人的死亡證明。
Ⅶ 如果父母房產證都有名字 子女成年了 父母離婚 子女可以放棄財產么
你這個說法不對。父母離婚 只要其中一方把另一半的份額按正常的買賣過戶到另一方就行了。不需要你們子女同意,只要產權人同意就行了。如果父母其中一方過世了,那這個才需要你們子女放棄財產讓一個人繼承。能看懂不。
Ⅷ 父母是房屋共同持有人父母可以放棄產權嗎
可以,先作產權轉移就可以了,將房產證的名字改過來就可以了。
Ⅸ 父母已故,兄弟姐妹自願放棄繼承,期間正在辦房產證,可直接贈與干兒子並過戶嗎
婚後一方父母出資購房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七條第一款規定:「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按照該規定,婚後一方父母為其子女出資購買的房屋並登記在其子女名下的,該房屋就是其子女的個人財產;從法理上,基於權利與義務關系,這一規定以法律的形式保護了作為實際出資人的男方父母或女方父母,他們無需再為子女離婚導致家庭財產流失的情況而擔心,這符合現代民法及物權法對於所有權的保護。在實際生活中,父母出資為子女結婚購房往往傾注全部積蓄,一般也不會與子女簽署書面協議,而現今閃婚閃離現象又日趨普遍,如果離婚時一概將房屋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勢必違背了父母為子女購房的初衷和意願,也侵害了出資購房父母的利益。按照新解釋規定的房屋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應視為父母明確對自己子女單方的贈與,不但符合物權法的規定,而且兼顧了中國國情,有利於司法實踐中該項糾紛的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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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東法律問答顧問律師
2019-03-09 14:51:22解答
(一)死亡時個人財產及其共同財產的一半為遺產。(二)如果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沒有遺囑,按照法定繼承;(三)遺產第一順序繼承:配偶、子女、父母;(四)建議法定繼承人可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協商的,一般均分,但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五)繼承方式:如果法定繼承人之間無爭議的,到公證處做繼承公證;如果有爭議或無法提供繼承所需材料的,向法院起訴,根據法院作出的生效法律文書辦理。
Ⅹ 父母名下的房產(父母都在),父母有兩個子女,其中一方能放棄財產繼承嗎
繼承權既然是權力,自己有權行使或放棄,但放棄權利,並不能免除對父母贍養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