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抱養的子女該不該認親如果他們不願認親生父母,怎麼辦才能勸他們認親呢
最好爭取孩子的意見!要勸?就告訴見見你的親生父母可以不承認他們…見見無妨…了確你的心病…無有疑問!
2. 子女被人收養後對親生父母還有供養義務
子女被他人收養後,雖然和生父母仍有血緣上的聯系,但是,他們之間在法律上的權利義務已完全消除。父母對送他人收養的子女不再有撫養教育的義務,一樣,被收養的子女對生父母也沒有供養的義務。固然,如果被收養的子女自願供養生父母的,法律其實不制止。
3. 子女小時候被抱養,長大了,親身父母來認怎麼辦
這二十幾年,作為親生父母都沒有盡到父母的責任,沒有權利強行認回子女,法律會保護領養的父母的
4. 收養子女對親生父母有贍養義務嗎
法律分析:只要通過了民政部門合法收養,在法律上,其親生父母就已經沒有父母子女之間的權利義務了,所以,對親生父母不需要再承擔贍養義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四條 有負擔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對於父母已經死亡或者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孫子女、外孫子女,有撫養的義務。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於子女已經死亡或者子女無力贍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贍養的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第二十三條 老年人與配偶有相互扶養的義務。由兄、姐扶養的弟、妹成年後,有負擔能力的,對年老無贍養人的兄、姐有扶養的義務。
5. 親生父母能要回被收養的孩子嗎
能否要回孩子,要看是收養時是否去民政部門辦理了收養登記。如果辦理了登記手續,則不能把孩子要回;如果沒辦理登記手續,則可以將孩子要回去。
根據我國《收養法》的規定,收養應當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收養關系自登記之日起成立,自收養關系成立之日起,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法律關於父母子女關系的規定;養子女與養父母的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法律關於子女與父母的近親屬關系的規定。養子女與生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因收養關系的成立而消除。因此,只要收養辦理了收養登記手續,孩子的親生父母原則不能隨便將孩子要回。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第十五條收養應當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收養關系自登記之日起成立。
《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第二十三條自收養關系成立之日起,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法律關於父母子女關系的規定;養子女與養父母的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法律關於子女與父母的近親屬關系的規定。養子女與生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因收養關系的成立而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