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河北省獨生子女最新政策拜託各位了 3Q
省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等四部門關於落實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有關問題的通知 [ 作者:. 轉貼自:河北人口計生網 點擊數:219 文章錄入:mcrkgly ] 河北省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河北省人事廳 河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 河北省財政廳 冀人口聯〔2005〕3號 關於落實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市人口計生委、人事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省直有關部門: 根據《河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河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現將落實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 獨生子女父母獎勵的標准 (一)獨生子女父母獎金 自2003年10月1日起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父母,從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日起到子女18周歲止,由雙方所在單位每月分別發給不低於10元的獎金。 2003年10月1日前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父母,自2003年10月1日起到子女18周歲止,獨生子女父母獎金由原來每人每月不低於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於10元,由雙方所在單位分別發放。 (二)對符合《條例》規定可以生育第二個子女而自願不再生育夫妻的獎勵自2003年10月1日起,對符合《條例》規定可以生育第二個子女而自願不再生育的夫妻,在其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後,分別給予不低於1000元的一次性獎勵。 (三)獨生子女父母退休時的獎勵 1、2003年10月1日以後辦理退休手續的獨生子女父母,是國家工作人員、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合同制工人)的,退休時分別由雙方單位發給不低於3000元的一次性獎勵。 2、因機關、企業事業單位機構改革、企業重組等原因提前退休人員,2003年10月1日以後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時,分別由原單位發給不低於3000元的一次性獎勵。 3、2003年10月1日以前辦理退休手續的人員,1972年8月15日以來實行計劃生育政策並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分別由原單位發給不低於3000元的一次性獎勵。 二、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的來源 根據《河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八條的規定,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的來源如下: (一)屬於國家工作人員的,由所在單位按有關財務制度規定,從行政事業費中原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的列支科目中支付,各單位此項新增經費仍按原經費渠道解決。 (二)屬於企業職工的,由企業支付。 (三)一方屬於城鎮無業居民或者農村居民,另一方屬於國家工作人員或者企業職工的,由國家工作人員或者企業職工一方單位支付。 (四)雙方均屬於城鎮無業居民,或者一方為城鎮無業居民另一方為農村居民的,由城市街道辦事處從人口與計劃生育經費中支付。 (五)雙方均屬於農村居民的,由所在鄉、民族鄉、鎮人民政府從人口與計劃生育經費中支付,確有困難不足支付的,由縣級人民政府給予補助。 三、 獨生子女父母獎勵發放辦法 (一)獨生子女父母雙方均屬於農村居民、城鎮無業居民,或者一方為城鎮無業居民另一方為農村居民的,獨生子女父母獎金由鄉鎮人民政府、城市街道辦事處發放,並報縣級計生部門和財政部門備案。 屬於國家工作人員、企業職工的,由所在單位發放。一方屬於城鎮無業居民、農村居民,另一方屬於國家工作人員、企業職工的,由國家工作人員、企業職工一方所在單位發放。 (二)符合《條例》規定可以生育第二個子女而自願不再生育夫妻獎勵的發放辦法,同獨生子女父母獎金發放辦法。 (三)國家工作人員、企業事業單位職工退休時獎勵,由所在單位負責發放。 市級人口計生、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財政等四個行政部門可以結合本地工作實際,制定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具體發放辦法。積極探索通過社會中介機構代理發放的辦法。 獨生子女獎勵費的發放應接受審計、財務、紀檢等部門的監督。 本通知自2003年10月1日起執行。 河北省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河北省人事廳 河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 河北省財政廳 二○○五年三月十五日
㈡ 關於河北獨生子女(女孩)的優待政策
獨生子女證全稱為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1]
領取獨生子女證後可享受一定的優惠措施,從出生之日起每個月可以領取5元錢的獨生子女費,一直到孩子滿16歲為止。不過這個錢不直接發放到本人,是存到專門的帳戶,待孩子滿16歲以後一次性發放。
[編輯本段]申請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領取《獨生子女證》:
(1)夫妻生育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2)夫妻按有關規定收養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3)夫妻原有兩個計劃內生育的孩子,其中一個意外死亡,另一個不滿十六周歲的;
(4)夫妻喪偶後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5)夫妻離婚前生育過一個孩子,離婚時孩子判由本人撫養,並且該孩子不滿十六周歲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過一個孩子,另一方未生育過孩子,現家庭只有這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各生育過一個孩子,其中一個由對方撫養,現家庭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8)經過批准可以生育第二個孩子的夫妻放棄生育,且現家庭孩子年齡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不可以領證的情況:
(1)照顧生育第二個孩子的;
(2)子女留在本市,父母雙方在國外期間的;
(3)未婚生育後不再結婚的;
(4)單身(包括離婚者)收養孩子的;
(5)孩子均已死亡的;
(6)再婚夫妻一方原已生育過兩個孩子,離婚時各撫養一個,又與初婚或從未生育過孩子的一方結婚,現家庭
只有一個孩子的(〈細則〉施行前[1990年10月11日]已經領證的,可換證並繼續享受)。
[編輯本段]注意事項
(1)《獨生子女證》發給獨生子女父母,不發給獨生子女本人。
(2)領取《獨生子女證》以自願為原則,必須由獨生子女父母提出申請,不申請者不得領證。
(3)孩子年齡超過16周歲的,不予發證。
(4)孩子戶口未申報的,不予發證。
[編輯本段]辦理程序辦理領取《獨生子女證》的程序
夫妻雙方及其子女都為本市農村常住戶口或者城鎮常住戶口的領證程序:
(1)由女方到所在單位(無單位的到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領取《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
(2)經雙方單位(無單位的由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初審同意後,送女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審核(需攜帶戶口簿、結婚證原件)。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應在十五天內審核完畢,報所在地的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審批(附戶口簿復印件)。
(3)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應在接到《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內審批完畢。對符合條件的,發給《獨生子女證》。
喪偶或離婚對象的領證程序
(1)由符合條件的一方到所在單位(無單位的到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領取《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
(2)經所在單位(無單位的由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初審同意後,送符合條件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審核(需攜帶戶口簿、結婚證、離婚證明原件)。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應在十五天內審核完畢,報所在地的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審批(附戶口簿、離婚證明復印件)。
(3)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應在接到《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內審批完畢。對符合條件的,發給《獨生子女證》。
其他情況的領證程序
(1)夫妻雙方的常住戶口在本市,而子女常住戶口在外地的,經子女常住戶口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出具證明後,按照「夫妻雙方及其子女都為本市農村常住戶口或者城鎮常住戶口的領證程序」辦理。
(2)夫妻一方為本市農村常住戶口,另一方為本市城鎮常住戶口。</CN>
[編輯本段]獨生子女證的補辦程序
《獨生子女證》丟失後需要到原發證機關補辦。具體程序如下:先到單位或居委會開證明信,再攜帶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准生證、夫妻2寸合影4張到街道辦事處填表,最後到女方戶籍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補辦。
㈢ 河北農村戶口有哪些獨生子女養老政策
農村獨生子女戶的養老保險國家沒有制定出統一的政策。但各地都逐漸有優惠政策出台。具體你是那個地區的,請咨詢當地政府部門。現將某城市的政策告訴你。
農村獨生子女父母參加養老保險 政府每人每年補貼100元
從今年8月25日開始,該市又實施一大惠民舉措:對年滿45周歲以上的農業戶籍獨生子女父母參加社會養老保險或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由市財政按照每人每年100元標准給予補貼,直至年滿60周歲止。
㈣ 河北省獨生子女加分政策
法律分析:河北省規定,農村獨生子女同時具備以下三個條件可以獲得加分:
1、父親、母親雙方或母親一方為河北省農村居民的;
2、依法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且該考生無同父異母、同母異父或同父同母的兄弟姐妹;
3、考生本人為河北省農村居民的。
法律依據:《關於做好我省調整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工作的通知》 第三條 我省地方性加分項目有3項,分別是農村戶口的獨生子女、散居的少數民族考生、僑眷高知子女。按照國家「大幅減少地方性高考加分項目」、「鼓勵逐步全部取消」的要求,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僑著高知子女加分項目和散居的少數民族考生加分項目,保留農村獨生子女加分項目,加分分值不變加分范圍只適用於我省省內高校招生。具體為:
1、農村戶口的獨生子女增加10分。
2、散居的少數民族考生,屬於國家「邊疆、山區、牧區、少數民族聚居地區少數民族考生」加分政策的外延、擴大,是國家要求清理和減少的地方性加分項目,因此不再具備高考加分資格,改按國家規定,在與漢族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3、僑眷高知子女,屬於國家「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台灣省籍考生」加分政策的外延和擴大是國家要求清理和減少的地方性加分,不再具備高考加分資格。因此項加分為省人大立法,待相關法律程序辦理後執行。
㈤ 河北農村的獨生子女家庭有什麼獎勵政策。要詳細的。
現在好像獨生子女是沒有獎勵政策的,我在山東,前幾年我同學剛生頭胎去辦的獨生子女證,好像一年可以領很少的一點錢,現在聽說也沒有了。
㈥ 河北省獨生子女優惠政策
可以找上級部門反映
㈦ 河北省獨生子女都有什麼補助
根據《河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三十四條 對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經鄉、民族鄉、鎮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辦事處登記,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並持證享受以下獎勵:
(一)從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日起,到子女18周歲止,對獨生子女父母由雙方所在單位每月分別發給不低於10元的獎金;
(二)在產假期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對產婦增加獎勵產假30天;
(三)對符合第十九條規定可以生育第二個子女而自願不再生育的夫妻,分別給予不低於1000元的一次性獎勵;
(四)獨生子女父母,是國家工作人員、企業事業單位職工的,退休時分別給予不低於3000元的一次性獎勵;是農村居民及城鎮無業居民的,年老喪失勞動能力時,給予適當補助。
前款規定的獎勵、補助費的來源,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第三十六條 在扶持發展生產上,對獨生子女家庭給予資金、技術、培訓等方面的優惠和支持;對實行計劃生育的貧困家庭,在扶貧、以工代賑和社會救濟等方面給予優先照顧。
應當提高農村獨生子女家庭宅基地標准;多增加一人份的集體福利分配份額;對下崗的獨生子女父母,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安排培訓和就業。
農村獨生子女在參加本省中考、高考時,給予增加10分的照顧;對獨生子女入托兒所、幼兒園、上小學、就醫住院給予適當照顧。本條規定的優先優惠具體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㈧ 河北省對企業退休職工獨生子女費的領取有何規定
這不是個一天的問題了,你還不知如何領取。自2000以後退休進入社保後,國務院就下發通知,由在退休工資增加5%的獨生子女補貼,更改為退休後 獨生子女一次性養老補助。具體如何發放由各省市自治區自行制定辦法。
因此,該款項各省市都是規定,法定退休年齡後,由企業發放。也就是你從哪個單位退休哪個單位發放你。
㈨ 河北省2016年獨生子女新優惠政策有名文規定
都二孩了 ,獨生子女沒有優待了
㈩ 河北獨生子女父母60歲政策
1、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農村戶籍的父母,在年滿60周歲後,可以領取960元/人/年的補貼。
2、城鎮無工作的的父母,暫時沒有統一的政策。有工作單位的,會發放一次性補貼,一方有單位,另一方無單位的,一般是有單位的給予「雙份」。
3、有些地區,無論城鄉戶籍、有無工作單位,在獨生子女父母60周歲後,都會按月發放補貼。
《社會救助暫行辦法》第二條社會救助制度堅持托底線、救急難、可持續,與其他社會保障制度相銜接,社會救助水平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
社會救助工作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及時的原則。
第三條國務院民政部門統籌全國社會救助體系建設。國務院民政、應急管理、衛生健康、教育、住房城鄉建設、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醫療保障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相應的社會救助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應急管理、衛生健康、教育、住房城鄉建設、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醫療保障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相應的社會救助管理工作。
前兩款所列行政部門統稱社會救助管理部門。
第四條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有關社會救助的申請受理、調查審核,具體工作由社會救助經辦機構或者經辦人員承擔。
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協助做好有關社會救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