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關於中國獨生子女政策
我不知道你在什麼地方,各個地方都有自己的相關規定,你查查看。 比喻在新疆的,《新疆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2003年)》第二十條 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的職工晚婚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獎勵假7天。晚育的女職工,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獎勵假30天,獎勵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間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資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不休獎勵假的,按照女方一個月基本工資的標准給予獎勵。 個體工商戶的僱工晚婚、晚育的,由僱主按照本條前款規定獎勵。 農村居民、城鎮無業居民和個體工商戶晚婚、晚育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給予適當獎勵。 第二十一條 一對夫妻生育(包括依法收養)一個子女後不再生育,其子女在十八周歲以內的,由夫妻雙方申請,經所在單位核實(沒有單位的和農村居民,經戶籍所在地居民委員會或者村民委員會核實),由女方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憑證享受以下獎勵和優待: (一)每月發給10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獎勵費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發至其獨生子女滿十八周歲止; (二)女職工除享受本條例第二十條規定的休假外,經所在單位批准,可以再增加產假三個月,但減免三年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 (三)獨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費和十八周歲之前的醫葯費,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依照有關規定報銷; (四)獨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滿五十五周歲,男方年滿六十周歲的,每人享受不少於1000元的一次性獎勵; (五)農村在推行養老保險制度時,應當為獨生子女父母優先辦理養老保險。農村安排宅基地,對獨生子女父母應當給予優先和照顧; (六)鄉鎮人民政府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扶持獨生子女家庭發展生產。 第一胎生育雙胞或者多胞的夫妻,不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憑女方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出具的證明,享受前款第(四)項規定以外的獎勵和優待,但只享受一份獨生子女獎勵待遇。 第四十三條 對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不落實本條例規定的計劃生育獎勵和優待政策,有關當事人可以向計劃生育行政部門舉報;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應當督促落實,並對當事人維護合法權益予以支持。
㈡ 超過一定期限後,獨生子女補貼政策過期為何會全部作廢
引言:現在社會在不斷發展,但是人口老齡化的現象也越來越嚴重,可以說我國已經陷入了生育的低潮期。所以國家為了應對人口數量驟減的問題,採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例如開放了二胎,三胎等措施,出台了獨生子女補貼的政策等等。今天小編想分享的話題就是,超過一定期限後,獨生子女補貼政策過期為什麼會全部作廢?
㈢ 從幾幾年開始實施獨生子女政策
1979年,中國開始實行獨生子女政策,第一批610萬孩子領取了獨生子女證。
㈣ 獨生子女政策
獨生子女政策如下:
1、獨生子女家庭獎勵補貼農村獨生子女父母,可享受獨生子女獎勵補貼,每人每年補貼六十元,到子女滿十八周歲為止;
2、計劃生育獎勵扶助補貼農村獨生子女父母,年滿六十周歲之後,可享受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每人每年補貼九百六十元;
3、獨生子女上幼兒園和十八歲之前的醫葯費,可以在相關的單位進行報銷;
4、獲得獨生子女的父母,在女方五十五周歲的時候和男方在六十周歲的時候,兩個人要享受過不少於一次性獎勵的一千元整;
5、辦理養老保險的時候應該獨生子女父母的優先辦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一條 為了實現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的協調發展,推行計劃生育,維護公民的合法權益,促進家庭幸福、民族繁榮與社會進步,根據憲法,制定本法。第二條 我國是人口眾多的國家,實行計劃生育是國家的基本國策。
國家採取綜合措施,調控人口數量,提高人口素質,推動實現適度生育水平,優化人口結構,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
國家依靠宣傳教育、科學技術進步、綜合服務、建立健全獎勵和社會保障制度,開展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第十一條 人口與計劃生育實施方案應當規定調控人口數量,提高人口素質,推動實現適度生育水平,優化人口結構,加強母嬰保健和嬰幼兒照護服務,促進家庭發展的措施。第二十七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
㈤ 中國的獨生子女政策是從什麼時候開始到什麼時候結束
獨生子女政策,提倡一對夫婦生育一個孩子,在1980年中央召開五次人口座談會後確定下來。
該政策於2016年1月1日被終止。
㈥ 獨生子女補貼政策是什麼時候實行的
獨生子女補貼政策是:1979年,開始實行的。
1979年,中國開始實行獨生子女政策,即《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於1978年年12月29日頒布,並於1979年9月1日起施行。
㈦ 中國是從哪一年開始推行獨生子女政策的
您好!中國是從1979年開始推行獨生子女政策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於1978年年12月29日頒布,並於1979年9月1日起施行。謝謝閱讀!
㈧ 中國獨生子女政策是哪一年強制執行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於1978年年12月29日頒布,並於1979年9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