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在這幾種情況下,子女不能繼承父輩宅基地
以下這3種情況,子女不能繼承父母宅基地!
1.對於部分房屋長年失修或者長期空閑的情況,這種屬於無人管理的宅基地,這類宅基地,以後子女也是不能繼承的。
2.子女不屬於農村裡集體成員。也就是說戶口已經遷走,只有父母屬於村裡的集體成員,這種情況下房子已經進行確權之後,子女將沒有辦法繼承父母宅基地。
3. 如果子女沒有和父母共同生活的,就屬於不符合申請條件的情況,將不能進行申請繼承父母宅基地,以免損害其他成員的利益。
⑵ 農村人的子女,是否能繼承父母宅基地的使用權
1、宅基地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所以宅基地本身不可以繼承。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八條,第九條規定,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於農民集體所有。國有土地和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確定給單位或者個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有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義務。
2、但宅基地的使用權可以繼承。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一百五十五條規定,已經登記的宅基地使用權轉讓或者消滅的,應當及時辦理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
繼承及變更登記的方法:參照《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第二十條規定,因依法轉讓地上建築物、構築物等附著物導致土地使用權轉移依法改變土地使用權的,在合同生效後30日內向縣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
3、農村的房屋可以繼承。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七十五條,七十六條規定,公民的個人財產,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儲蓄、生活用品、文物、圖書資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以及其他合法財產。公民的合法財產受法律保護,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侵佔、哄搶、破壞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凍結、沒收。公民依法享有財產繼承權。
繼承及變更登記的方法: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十條,第十一條規定,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登記機構辦理。國家對不動產實行統一登記制度。統一登記的范圍、登記機構和登記辦法,由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當事人申請登記,應當根據不同登記事項提供權屬證明和不動產界址、面積等必要材料。
5、對於規劃新農村的樓房,從法律上講兒女享有同等的分配權益。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五條規定,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遺產繼承的法定順序如下:第一順序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6、但樓房的產權不可以直接寫為子女名字。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九條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
7、父母公正或遺囑繼承人為兒女中的一人,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六條規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
8、國家或村中需要收回宅基地,需給予適當的補償,但具體補償的標取決於各地實際情況。參照《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定, 為鄉(鎮)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或者實施城市、集鎮和村莊規劃進行舊城、舊鎮、舊村改造,經依法批准收回土地使用權的,對土地使用權人給予適當補償;地上建築物,可根據其實際情況予以合理補償。
⑶ 已分家單獨生活的子女,能否對父母宅基地使用權進行繼承
農戶家庭中部分子女與父母分家另過;部分子女與父母共為一戶且未新分宅基地。父母死內亡時,已容分家另過的子女不能主張對相應宅基地上房屋進行繼承,但可對相應宅基地上房屋折算價值主張繼承。也就是說,只能要錢,不能要房子。
但是,分家另過子女仍為本村村民且未取得宅基地的,可以主張相應宅基地上房屋權利。
⑷ 關於農村房屋宅基地和房屋繼承權的 城市戶口的子女是否有農村戶口父母的宅基地和房屋的繼承權
如果沒抄有遺囑,可以繼襲承老家宅基地上的房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第三條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
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⑸ 戶口現在不在農村,還能繼承農村父母名下的宅基地和房產嗎
戶口不在農村,可以繼承宅基地上的房子,但不能繼承宅基地。宅基地的所有權屬集體,宅基地使用權不是遺產不能繼承。
1、《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三條: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
2、《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六條:城市市區的土地屬於全民所有即國家所有。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於集體所有。
3、國務院《關於嚴格執行有關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規定:農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給本村村民,城鎮居民不能得到農村購買宅基地、農民住宅或「小產權房」。非農業戶口不能擁有宅基地,但是可以繼承房屋(但並不是繼承宅基地),只要房屋不垮,就永久擁有,但是一旦毀損,不能申請重建。
(5)子女對父母宅基地的繼承權嗎擴展閱讀:
法定繼承是依照法律的規定,由繼承人按繼承順序、繼承份額進行繼承。
《繼承法》規定的法定繼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順序是指上述繼承人繼承遺產的先後順序。《繼承法》將繼承人分成兩個繼承順序: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先由第一順序的繼承人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包括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及雖有第一順序繼承人但全部放棄或喪失繼承權的,才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繼承份額是指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時,份額一般均等。對於有特殊困難的人、未成年人、缺乏勞動能力又無生活來源的繼承人,應該予以照顧,適當多分配一些遺產。
對於有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撫養義務的,在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少分。繼承人經過協商一致,可以平均分配遺產,也可以不平均分配遺產,這一點在房產的繼承上尤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