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子女戶口投靠父母的問題
二、外地親屬落戶合肥辦理指南:為子女辦理
辦理依據:《合肥市公安局戶籍辦理工作暫行規定》合公通【2004】42號
辦理條件:子女必須未滿18周歲。
收費標准:居民戶口簿工本費6元/本,遷移證工本費2元/張,准遷證工本費2元/張。
辦理時限:(1)市(縣)區內:當場辦理;(2)市(縣)區外:20個工作日以內;
申報材料:(1)申請書;(2)父母子女關系證明;(3)《居民身份證》和《居民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4)合法固定住所證明。
辦理流程:(1)市(縣)區內:申請→窗口受理→現場審查→辦理;(2)市(縣)區外:申請→民警受理→派出所審查→辦理。
辦理地址:戶籍所在地派出所
聯系電話:551-2928287(合肥市公安局督察部)
備註:我市農村、城鄉結合部、城中村地區的,此類戶口暫不辦理。
㈡ 已婚子女投靠父母入戶合肥可以嗎
要咨詢下合肥那邊的入戶政策了,我們這邊只有廣州這邊的入戶政策來的。不好意思
㈢ 合肥落戶政策
法律分析:1、2015年12月29日,合肥市人民政府發布了《合肥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合政〔2015〕210號),本實施意見自2016年3月1日
起施行,有效期5年。2、2018年5月21日,合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了《合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推動非戶籍人口在城市落戶實施方案的通知》(合政辦〔2018〕25號)。
法律依據:《合肥落戶政策》 1、落戶限制條件放寬(1)凡在我市城區合法穩定就業2年以上並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同時按照國家規定參加城鎮社會保險達到1年的農業轉移人口,可以辦理本人落戶及父母、配偶、未婚子女隨遷或投靠。(2)凡自願來我市工作的高校應屆畢業生、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應屆畢業生、留學歸國人員;年齡在40周歲以下本科學歷人才、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人才高級工(國家職業資格三級)及以上高技能人才;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人才,暫未落實工作單位的,可以先行落戶。(3)購買房屋、投資納稅等不作為落戶限制條件;符合我市城鎮落戶條件的,父母、配偶、未婚子女可以隨遷;已落戶城鎮的人員,父母、配偶、未婚子女可以投靠遷移。
㈣ 父母投靠子女落戶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你好!
1、投靠人女性滿55歲,男性60歲。
2、投靠人戶口所在地出具回身邊無子女照顧證明答。
3、個人落戶申請。
4、投靠人原籍出具戶籍證明。
5、被投靠人單位證明或辦事處證明。
6、被投靠人身份證復印件。
7、離退休證原件及復印件。
㈤ 父母能否將戶口遷到子女在合肥的房子里
您好,符合我市落戶政策的戶口遷入人員,通過購買等獲得商品住宅房,可以版按照有關規定辦理父母投靠子權女戶口遷移;
所需材料:
1、投靠人與被投靠人的戶口簿
2、投靠人與被投靠人的身份證
3、父母與子女《結婚證》(若遷入人為父母雙方)
4、直系親屬關系的有效證明(舊戶口本或街道居委會開具的證明)
5、不動產權證
6、需遷移人員的一寸照片一張
㈥ 子女戶口在合肥,父母能否隨時落戶到子女戶口上
不能的,父母投靠子女落戶是有條件的,已經退休或者年滿60歲
㈦ 合肥包河區老人投靠子女入戶條件
兒女居住地居委會開出准許落戶證明,居住地派出所開准遷證明,然後到原籍戶口地遷出。
㈧ 合肥落戶政策
法律分析:根據合肥落戶相關政策規定,申請人需同時滿足在城區有合法穩定職業連續滿2年;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參加城鎮社保達到1年的人員這三個條件,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在就業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租賃房屋的,戶口登記在集體戶。1、買房落戶:(1)國有土地上房產證規劃用途明確為「商品住在房」或「住宅」都可以辦理戶口。(2)凡在我市國有土地上購買成套商品住宅房、單位集資房、福利房、遺贈房、拍賣所得房等,通過合法途徑取得的合法固定成套住宅房(不包括回遷安置房和商業、門面、辦公、公寓式酒店等非住宅用房),准予其本人、配偶、子女、父母落戶。2、親屬投靠落戶:結婚後,實際生活於一處,夫妻一方或雙方在合肥有房產證,或者是夫妻關系要求投靠的一方實際生活在擬遷入的戶內(散居戶、空掛戶或集體戶除外)。
法律依據:《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促進全省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 二、進一步拓寬落戶通道 (四)全面放開放寬落戶限制。全面放寬農業轉移人口落戶條件,以農村學生升學和參軍進入城鎮的人口、舉家遷徙的農業轉移人口以及新生代農民工為重點,促進有能力在城鎮穩定就業和生活的農業轉移人口舉家進城落戶。凡在我市城區合法穩定就業2年以上並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同時按照國家規定參加城鎮社會保險達到1年的農業轉移人口,可以辦理本人落戶及父母、配偶、未婚子女隨遷或投靠。凡自願來我市工作的高校應屆畢業生、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應屆畢業生、留學歸國人員;年齡在40周歲以下本科學歷人才、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人才、高級工(國家職業資格三級)及以上高技能人才;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人才,暫未落實工作單位的,可以先行落戶。有自有產權住宅房的,在常住地直接登記為家庭戶;租賃房屋的,可以在就業地人才交流中心、居住地的公共(社區)集體戶登記戶口,也可憑同意掛戶和說明親屬關系的承諾書等材料將戶口掛靠在親戚(指三代以內直系或旁系血親)戶上。實行農村籍高校學生來去自由的落戶政策,高校錄取的農村籍學生可根據本人意願,將戶口遷至高校所在地;畢業後可根據本人意願,將戶口從高校所在地遷回原籍(入學前遷出地)或遷入就(創)業地;畢業後兩年之內可在入學前戶口遷出地(含入學時戶口未遷入學校,但畢業後戶口遷出的)、現工作地(城鎮)、實際居住地(城鎮)自由選擇落戶地,且不受遷移次數限制。(市公安局牽頭) (五)調整完善城鎮落戶及隨遷、投靠人員戶口遷移政策。購買房屋、投資納稅等不作為落戶限制條件;符合我市城鎮落戶條件的,父母、配偶、未婚子女可以隨遷;已落戶城鎮的人員,父母、配偶、未婚子女可以投靠遷移。(市公安局牽頭) (六)加大對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財政支持力度並建立動態調整機制。建立我市支持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財政政策體系,完善市對下均衡性轉移支付辦法,向吸納農業轉移人口較多地區和中小城鎮傾斜,切實保障農業轉移人口基本公共服務需求。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含開發區管委會,下同)要將獎勵資金統籌用於基本公共服務。落實各縣(市)區人民政府主體責任,引導其加大支出結構調整力度,依靠自有財力為農業轉移人口提供與當地戶籍人口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務。(市財政局牽頭)
㈨ 戶口怎轉到合肥
可以直接到現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戶政中心)辦理遷出業務。
合肥戶口辦理條件:
一、購房落戶合肥辦理條件:
1、凡在合肥市市區購買成套商品住宅房90平方米以上(含90平方米),並實際居住生活,允許其本人、配偶和未達法定結婚年齡(男未滿22周歲,女未滿20周歲,下同。)的子女,在我市落戶;購房一方的父母可同時在我市落戶。
2、凡在合肥市市區購買成套商品住宅房60平方米以上(含60平方米)90平方米以下,並實際居住生活,允許其本人、配偶和未達法定結婚年齡的子女在我市落戶;此戶口落戶後,不得再申請購房人父母戶口遷入。
3、凡在我合肥市區購買成套商品住宅房60平方米以下,並實際居住生活,允許其本人、配偶和一名未成年子女(未滿18周歲)等3人在我市落戶。此戶口落戶後,不得再申請購房人父母和子女戶口遷入。
4、具有合肥市區常住戶口的居民購房遷移戶口的,可同時遷移購房者本人、配偶和已在戶內的子女;購房一方的父母(可不受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的限制)需在我市落戶的,可申請遷入(含市區外遷入);戶內已有一方父母的,不得遷入另一方父母。
5、二人以上共有房,須經共有人協商一致,出具協議書,申報其中一人及其符合上述規定條件的親屬在我市落戶。
6、購買二手房時,新房主須在原住房戶內戶口遷出後,方可辦理《房地產權證》;公安機關憑《房地產權證》等相關證明,辦理新房主購房遷移戶口手續。
二、專業人士落戶合肥辦理條件
中級職稱以上專業技術人員,且在合肥有合法固定住所(或單位有集體戶口)
(1)中級職稱以上專業技術人員;
(2)應聘到合肥市各類企業、事業單位(含個體、私營及三資企業)工作;
(3)在合肥市有合法固定住所(或單位設有集體戶口的)。
合肥緊缺專業的大專以上畢業生,且在合肥有合法固定住所(或單位有集體戶口)
(1)合肥市緊缺專業的大專以上畢業生;
(2)應聘到合肥市各類企業、事業單位(含個體、私營及三資企業)工作;
(3)在合肥市有合法固定住所(或單位設有集體戶口的)。
各類管理人才,且在合肥有合法固定住所(或單位有集體戶口)
(1)各類管理人才;
(2)應聘到合肥市各類企業、事業單位(含個體、私營及三資企業)工作;
(3)在合肥市有合法固定住所(或單位設有集體戶口的)。
三、投資落戶合肥辦理條件
個體工商戶三年累計納稅五萬元以上,且業主在合肥市有合法固定住所
(1)個體工商戶三年累計納稅五萬元以上;
(2)業主在合肥市有合法固定住所;
(3)隨遷子女必須未滿18周歲。
私營企業年納稅五萬元以上,且業主在合肥市有合法固定住所
(1)私營企業年納稅五萬元以上;
(2)業主在合肥市有合法固定住所;
(3)隨遷子女必須未滿18周歲。
辦理合肥戶口時限及費用:
居民戶口簿工本費6元/本,遷移證工本費2元/張,准遷證工本費2元/張,初次辦理免費。當場辦理。
1.購房落戶合肥不收費,需要40個工作日。
2.專業人士落戶合肥,投資落戶合肥需要40個工作日;
3.組織調動安排落戶合肥需要20個工作日;
5.投靠直系親屬落戶合肥
(1)市(縣)區內:當場辦理;(2)市(縣)區外:20個工作日以內;
6.外籍人士永久居留合肥申請時交申請費用1500元,批准後領取證件時交工本費300元。(如未被批准申請費用不予退還)需時六個月。
㈩ 合肥落戶條件2021年新規
2021年合肥落戶條件新規具體如下:
1、買房落戶:國有土地上房產證規劃用途明確為「商品住在房」或「住宅」都可以辦理戶口。凡在我市國有土地上購買成套商品住宅房、單位集資房、福利房、遺贈房、拍賣所得房等,通過合法途徑取得的合法固定成套住宅房(不包括回遷安置房和商業、門面、辦公、公寓式酒店等非住宅用房),准予其本人、配偶、子女、父母落戶;
2、親屬投靠落戶:結婚後,實際生活於一處,夫妻一方或雙方在合肥有房產證,或者是夫妻關系要求投靠的一方實際生活在擬遷入的戶內(散居戶、空掛戶或集體戶除外);
3、新生兒落戶:新生兒可以隨父或隨母任意一方落戶,合肥新生兒須父母一方戶籍在合肥才可以辦理落戶手續;
4、畢業生落戶:大專及以上學歷落戶選擇合肥市區內四大區(包河、蜀山、瑤海、廬陽)任意派出所均可,所落戶口為該派出所所在的集體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七條 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第五條 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