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獨生子女死亡後父母可以領取多少錢
應該這個跟當地政策有關系吧;比如在2005年山西看見的一則新聞;獨生子女不幸去世;未婚;當地政府就每月給予不低於200/月的補貼;而且現在生活水平提高了!我想應該不低於每月500吧!至於喪葬費的話;應該屬當地民政部門處理報銷吧!這個你可以去當地民政局電話或者是親臨咨詢下!反正國家肯定是有一定的補貼的!希望能幫到你!
㈡ 我的親身父母不在了。那我的獨生子女錢。能不能
不能。
獨生子女獎勵金是讓獨生子女父母享受的,不是讓獨生子女本人享受的。
按規定獨生子女在享受獨生子女獎勵金的,因病或其它原因去世的停發獎勵金。
所以不能上帳發放了。
㈢ 現在的獨子女給父母錢用嗎,比如在外工作的
這個不能一概而論吧
還是要因人而異的
有點孩子不管是不是獨生子女仍然會照顧父母的
㈣ 獨生子女如何自立,不花父母一分錢
嘿嘿嘿,獨生子女握個手吧,其實獨生子女有好有壞的。小時候以及長大後,都會覺得有點孤獨,是家裡嬌生慣養的。如果想要獨立的話,我覺得自己的意識就得改變,我從小到大並沒有一直被父母捧在手心裡,我從高中開始暑期都回去做一些兼職,上了大學課余時間也會去的,這是自己的一種意識罷了。相信你也可以的,加油哦。
㈤ 獨生子女總愛亂花錢怎麼辦
答:孩子花錢大手大腳,這是獨生子女中較為普遍的現象。他們不會計劃開支,其主要責任往往在家長身上,如果家長能改變自己的教育觀點,這個問題是可以解決的。
綜觀當代的中國父母,實在是天底下最愛孩子的父母!他們對孩子的愛甚至已經失去了理智!尤其是在不斷高漲的消費熱潮中,獨生子女的家長們幾乎起了主要的推波助瀾的作用。當孩子要名牌運動服時,家長會將自己中午帶的飯菜簡單到不能再簡單,省下錢來滿足孩子的願望,他們會說:「唉,為了孩子……」;當孩子要買賽車時,家長仍會說:「不能委曲了孩子」;孩子考取了好成績,家長更會毫不遲疑地傾囊而出,給予物質獎勵……「為了孩子」,彷彿成了一些家長們生活的唯一宗旨,似乎活著就是為了孩子。正如您在信中所說的,「想控制孩子花錢吧,又不忍心,總覺得就一個孩子,應該讓他生活得幸福些。」我想,這是大多數家長們的心態,許多家長都認為自己從小吃夠了苦,絕不能再讓孩子吃苦了,一定要給孩子最好的生活。於是,家長們便對孩子有求必應,恨不能將孩子泡進蜜罐里。
然而,對於一個工薪階層的家庭來說,要承擔孩子的生活費用和讀書費用,已不是件輕松的事情、更何況讓孩子無節制地花錢呢?如果家長對孩子提出的不正當的消費要求也給予滿足的話,就會激起他們更高的消費慾望,把他們引入消費的誤區。因此,家長在孩子花錢的問題上,一定不能「心慈手軟」,而要堅持原則,視家庭經濟狀況,把好孩子的消費關。
要使孩子花錢有節制,家長首先要在思想上弄通什麼是對孩子真正的愛。在我們這本書里,有許多處都提到了這個問題。我想,這是家長教育好孩子的主課題。如果做父母的不能弄清這個問題,是無論如何也教育不出真正有出息的子女來的。對於孩子來說,消費已經遠遠超越了消費本身的意義。我們知道,一個人樹立什麼樣的消費觀念,具有什麼樣的消費行為,往往反映著一個人的人生追求和生活態度。我有一位擁有四千多萬家產的個體戶朋友,人人都以為他的孩子一定是個高消費者,可恰恰相反,她在班裡卻是最寒酸的一個,她向父親要一元錢比有的同學向父母要十元錢、幾十元錢都難。當我問朋友為什麼如此「小氣」時,他說:「不是小氣,是責任。要讓她從小就知道錢來之不易,養成節儉的習慣,大了才能有所作為。我家有保姆,但我不允許保姆為孩子做一件孩子本人能做到的事情。」如果每一位家長都能夠把孩子的消費看作是培養人的大問題,我想就不會出現孩子亂花錢的情況了。
第二,對孩子花錢上的「節制」,並不等於「剋扣」,而且要酌情處理。對孩子提出的合理要求,家長應該在力所能及的情況下給予滿足,而對於不合理的要求,家長就不能無原則地遷就。從小培養孩子正確的消費觀,會養成孩子勤儉節約,懂得珍惜父母勞動的好習慣.
第三,教會孩子計劃開支,合理花錢。當孩子手中有一定數目的錢時,家長要幫助孩子科學、經濟地使用。現在的孩子,每逢春節時都會得些「壓歲錢」,考試成績好時也會得到長輩給的獎金。這些錢到了孩子手中,如果沒有大人的指導,有的孩子就會胡花亂花,看到什麼好玩就買什麼,什麼好吃就吃什麼,把錢根快花光了,又向父母要錢。所以,家長要引導孩子計劃開支,提高孩子的消費能力。
第四,為了讓孩子從小就懂得生活的艱辛和自食其力的重要,應該鼓勵孩子積蓄,讓他們學會花「自己的錢」,而不必總是向父母伸手。
㈥ 獨生子女費發放新規定2017一個月發多少錢
獨生子女費發放來新規定:
1.屬於城鎮源居民的獨生子女從領證開始每個月有10塊錢的保健費。
2.在職職工的單位負責發放保健費,如果無職業則由當地政府發放。
3.獨生子女的父母男的滿了60周歲女的滿了55周歲可以領取計劃生育獎勵金。
4.農村戶籍獨生子女一次性獲得補助金,由當地政府發放。
5.獨生子女如果發生亡故,而父母未再生育的可以申請扶助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七條,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