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榮成的獨生子女費怎樣領取
縣計生辦或者鄉鎮計生辦,村(社區)計生專干處領取
『貳』 獨生子女費如何領取都需要帶什麼
向初審單位提出申請—遞交材料—辦理受理。需要本人的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等。
以廣州市為例,依據《廣州市獨生子女父母計劃生育獎勵辦法》第十條規定:獨生子女父母獎勵依申請辦理。獎勵對象行動不便的,可以向初審單位預約上門辦理。獎勵對象在到齡前2個月內可以向初審單位提出申請,也可以在市衛生計生委網站上預申報。
採用預申報的,應當在預申報後7個工作日內向初審單位遞交材料,辦理受理手續;逾期沒有辦理的,初審單位可以終止該申請。預申報被終止的,獎勵對象應重新申報。獎勵對象的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證上記載的出生日期為准。
獎勵對象提出申請時需提供以下證明材料:獎勵對象本人市民卡,沒有市民卡或者市民卡信息不全的,應提供本人的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本人免冠證件照1張;屬於本辦法第四條第二款第(五)項情形的,應當提供子女死亡證明和死亡子女婚育情況證明。
(2)榮成獨生子女費條件擴展閱讀:
獨生子女費的相關要求規定:
1、申請受理後需要變更姓名、證件號碼、社保編號、戶籍地址、獎勵金發放渠道或者發放賬號等信息的,由獎勵對象向初審單位提出申請。申請變更相關信息應當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需變更內容的相關證明材料。
2、獎勵對象遷出市外的,憑遷出地的《計生獎勵金發放關系轉移通知》依遷入地的政策接續獎勵待遇。遷入地沒有獎勵政策或獎勵政策不銜接的,獎勵金自動終止享受。
3、審核單位發現多發獎勵金的應當及時通知獎勵對象退回,經通知獎勵對象逾期沒有退回的,審核單位應當暫停其獎勵金的發放直至其將多領的獎勵金退回或者抵扣完畢。
『叄』 領取獨生子女費的條件有哪些
按規定必須持有獨生子女證的父母在子女18周歲以前和父母60周歲可以申請辦理享受獨生子女費,沒有獨生子女證的父母不可以享受,你不可以申請辦理享受60歲父母獨生子女費的因為你不符合條件規定。
按規定夫妻雙方只生育一個子女的並且符合辦理獨生子女證條件規定的才可以辦理獨生子女證,生育兩個子女不論任何原因現有一個子女的不能辦理獨生子女證,因此你獨生子女證都不能辦理更不可能享受獨生子女費了,所以不可以的。
『肆』 什麼條件可以申領獨生子女補貼
按照目前的政策,獨生子女父母六十周歲以後,如果有養老金的,可以一次性領取3600元獨生子女獎勵金,如果沒有養老金,可以每個月各領取80元獨生子女獎勵金。
『伍』 山東獨生子女費發放標準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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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關於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
《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一項規定,獨生子女父母憑《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以下簡稱《光榮證》)「每月發給10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獎勵費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發至其獨生子女滿十八周歲止」。
(一) 領取條件:
獨生子女父母憑《光榮證》領取。
1、辦理《光榮證》的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且子女年齡在十八周歲以內的,可申請辦理《光榮證》。
(1)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後不再生育;
(2)再婚夫妻雙方再婚前累計只生育(包括收養)一個子女,符合生育第二個子女條件,再婚後不再生育的;
(3)夫妻生育的第一個子女死亡後,又生育了一個子女,不再生育的;
(4)夫妻依法生育了兩個子女,其中一個子女死亡,現只有一個子女,書面表示不再生育的;
(5)夫妻依法收養一個子女後,書面表示不再生育的。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規定,無配偶的收養子女的,不予辦理《光榮證》。
2、辦理《光榮證》程序
辦理《光榮證》,需由夫妻雙方申請,並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無工作單位的和農民,由戶籍所在地居民委員會或村民委員會)出具證明,報女方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計劃生育辦公室審批發證。
(二)具體發放辦法:
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夫妻雙方各發給50%。原則上應當按月發放,經發放單位同意,也可以每年領取一次。當年沒有領取的,不予補發。具體發放渠道:
1、有工作單位的人員,由所在單位發給。
2、在人才交流中心、職業介紹中心存檔的人員,單位委託存檔者,由委託存檔單位發給;個人委託存檔者,由街道辦事處發給。
3、檔案關系在街道辦事處的無業人員,由街道辦事處發給。
4、農村居民,由鄉鎮人民政府發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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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 請問如何申請獨生子女費
一、什麼是獨生子女費?
獨生子女費是什麼呢?獨生子女費是計劃生育政策自實施以來,中國對獨生子女實行獎勵政策。凡領取了《獨生子女證》的夫妻,從領證之月起到子女14周歲止,每年發放獨生子女保障費60元,單方領證的對象發放30元(2006年發放對象為獨生子女出生於1990年7月1日以後的)。根據地區不同的情況,發放的獨生子女費是不同的,這就牽涉到獨生子女費的發放標准。
二、獨生子女費發放標準是多少?
國家為鼓勵個人參加計劃生育並為計劃生育者設立的獎金,目前中國的計生獎金金額較少。獨生子女父母憑證。「每月發給10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獎勵費自領取《獨生子女證》之月起發至其獨生子女滿十八周歲止」,是給獨生子女父母的一種獎勵政策。現行的法律體系中,規定了單位每月發給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總和為5-10元。
三、獨生子女證辦理流程怎麼走?
申請領取《獨生子女證》,需攜帶戶口簿、結婚證原件。
1、由女方到所在單位(無單位的到所在地居民委員會)領取《獨子女證申請審批表》。
2、經雙方單位(無單位的由所在地居民委員會)初審同意後,至本機關審核。
3、對於材料齊全的申請,在十五天內審核完畢,報區計劃生育委員會審批。
4、區計劃生育委員會接到本機關審核申請次日起三十天內審批完畢,對符合條件的,發給《獨生子女證》。
四、獨生子女費領取條件是什麼?
獨生子女費是不是任何生一胎的家庭都可以領取的呢?非也,下面來看看獨生子女費領取條件就知道了。
獨生子女費領取條件分兩種情況,一種是雙方申領,另外一種是單方申領。
(一)雙方申領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夫妻,女方年齡在49周歲以內且男方年齡在60周歲以內的,可以向雙方任意一方單位(無單位的向戶籍地)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1、夫妻合法生育一個子女或者依法收養一個子女,自願終身不再生育也不再收養子女的
2、再婚夫妻,一方只有一個子女,另一方無子女,再婚後不再生育也不再收養子女的
3、夫妻合法生育或依法收養兩個以上子女,只存活一個未超過18周歲的子女,且死亡的子女未生育也未收養子女的;
4、再婚夫妻雙方均有一個子女但都未直接撫養,再婚前沒有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再婚後不再生育也不再收養子女的;單方申領,用各自對方小孩的名字。
5、非婚生育一個子女後,已承擔了相應的計劃生育法律責任,辦理了結婚證,不再生育也不再收養子女的。
(二)單方申領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育齡人員(女方年齡在49周歲以內,男方年齡在60周歲以內),單方可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1、沒有結婚的公民依法收養一個子女,自願不再結婚生育也不再收養子女的;
2、離婚或喪偶前合法生育一個子女或依法收養一個子女且沒有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離婚或喪偶後不再結婚生育也不再收養子女的。
『柒』 領取獨生子女費用要具備什麼條件
根據《江西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四十四條規定:只生育1個子女,並已落實節育措施的夫妻,經雙方共同申請,其所在單位或者村(居)民委員會核實,由女方或者男方戶籍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對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從其領證之日起至獨生子女14周歲止,每月發給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
夫妻均為國家工作人員、事業單位和各類企業職工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由雙方所在單位各負擔50%;夫妻一方為國家工作人員、事業單位和各類企業職工,另一方為農民或者城鎮無業居民、個體工商戶的,由國家工作人員、事業單位和各類企業職工所在單位負擔;夫妻均為農民或者城鎮無業居民、個體工商戶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解決。
對終身只生育1個子女或者婚後終身無子女的農民或者無業人員,可給予一次性投保獎勵,或者在其年老喪失勞動能力時,由當地人民政府和集體經濟組織通過各種形式給予適當的經濟補助和生活上的照顧。
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後申請再生育的,從領取《再生一胎生育證》之日起停止享受獎勵和優待,生育後退還已領取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
《江西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四十五條規定:農村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家庭,除享受本條例第四十四條規定的待遇外,享受下列優待:
(一)優先列為重點扶持對象,在扶貧項目、資金、技術等方面給予照顧;
(二)在勞務輸出時優先安排其家庭勞動力;
(三)多增加1人份的集體福利分配份額;
(四)九年義務教育期間,學校可對獨生子女學生酌情減免雜費;
(五)在分配承包土地、幫助發展生產和審批宅基地等方面優先照顧,獨生子女的宅基地按兩人計算;
(六)當地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優待政策。
『捌』 獨生子女費的申領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夫妻,女方年齡在49周歲以內且男方年齡在60周歲以內的,可以向雙方任意一方單位(無單位的向戶籍地)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一)夫妻合法生育一個子女或者依法收養一個子女,自願終身不再生育也不再收養子女的;
(二)再婚夫妻,一方只有一個子女,另一方無子女,再婚後不再生育也不再收養子女的;
(三)夫妻合法生育或依法收養兩個以上子女,只存活一個未超過18周歲的子女,且死亡的子女未生育也未收養子女的;
(四)再婚夫妻雙方均有一個子女但都未直接撫養,再婚前沒有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再婚後不再生育也不再收養子女的;單方申領,用各自對方小孩的名字.
(五)非婚生育一個子女後,已承擔了相應的計劃生育法律責任,辦理了結婚證,不再生育也不再收養子女的.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育齡人員(女方年齡在49周歲以內,男方年齡在60周歲以內),單方可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一)沒有結婚的公民依法收養一個子女,自願不再結婚生育也不再收養子女的;
(二)離婚或喪偶前合法生育一個子女或依法收養一個子女且沒有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離婚或喪偶後不再結婚生育也不再收養子女的;
(三)一方再婚前有一個子女,但沒有直接扶養,另一方無子女的,依法再生育一個子女後,初育一方可申領;
(四)再婚夫妻雙方均有一個子女,只有一方直接扶養子女,且再婚前沒有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直接扶養子女方可以單方申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