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為什麼法律要規定兒女必須贍養老人
那也要分善惡吧,現在惡毒的父母也有不少,孝敬他們本身就是在禍害自己,現在年輕人就是沒有那種沖破這條不公平法律的決心,我可以自己舉牌抗爭但始終沒人和我一起追求真理,勇於打破這條束縛
『貳』 法律規定子女贍養父母時,子女需要多大開始
根據法律規定,子女贍養老人屬於法定義務。中國《婚姻法》規定: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僅發生在婚生子女與父母間,而且也發生在非婚生子女與生父母間,養子女與養父母間和繼子女與履行了扶養教育義務的繼父母之間。
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尤其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條規定,遺棄罪,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11條規定,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所以完整的贍養義務包括物質供養,精神慰藉,生活照料3個方面。
一是,應當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強迫老年人遷居條件低劣的房屋。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侵佔,不得擅自改變產權或者租賃關系。老年人的自有住房,贍養人有維修的義務。
二是,贍養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擔力不能及的勞動。
三是,贍養人不得以放棄繼承權或者其他理由,拒絕履行贍養義務。贍養人不履行贍養義務,老年人有要求贍養人付給贍養費的權利。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護。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干涉老年人離婚、再婚及婚後生活。贍養人不得因老年人的婚姻變化而消除。
四是,子女不僅要贍養父母,而且要尊敬父母,關心父母,在家庭生活中的各方面給予扶助。當年老、體弱、病殘時,更應妥善加以照顧,使他們在感情上得到慰藉,愉快地安度晚年。
最後!因父母的錯誤行為給子女造成心靈、身體傷害的,子女是否有贍養老年父母的義務?
父母在撫養子女過程中,他們的一些一般性錯誤行為曾給子女造成心靈傷害的,子女成年之後,應當自覺履行贍養老年父母的義務。但是,父母犯有嚴重傷害子女感情和身心健康的罪行的,原則上喪失了要求被害子女贍養的權利。這些情形包括:父母犯有殺害子女的罪行的,父親姦汙女兒的,父母犯有虐待、遺棄子女罪行的等等。
『叄』 哪條法律規定子女必須贍養父母
根據《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11條規定,贍養人的贍養義務是指「對老年人經濟專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屬和精神上慰藉」以及「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經濟上供養是指要為老年人提供必要的衣、食、住、行的條件。與子女生活在一起的老年人,子女應該保證老年人暖衣飽食、營養充足。有條件的可以為老年人單獨安排一定住房,沒有條件的也要為老年人妥善安排一個住處。對於不能或不願與子女生活在一起的老年人,子女應根據老年人實際需要和自己的負擔能力,為老年人提供必要的贍養費用。
生活上照料是指幫助老年人解決日常生活中的一些困難。老年人年邁體衰,力所不能及,生活上需要多方面的幫助。
精神上慰藉是指滿足老年人精神上、心理上的需求。隨著年事增高,老年人企盼能經常與家人團聚,盡享天倫之樂,經常得到子女的關懷、問寒問暖,經常能夠與子女聊聊天、敘敘家常,同時老年人也渴望繼續得到尊重,能夠為家中大事提供意見。
除了上述三方面,子女還應滿足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如,義務耕種老年人的責任田,義務照管老年人的責任林和牲畜,等等。
『肆』 哪些國家法律規定子女有贍養老人的義務
具我所知除我國外,沒有任何國家,將贍養義務寫進法律中!
『伍』 兒女不贍養老人法律上有何規定
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輕者給予治安處罰,重者構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責任。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的撫養義務和子女的贍養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陸』 只有中國法律才規定子女有義務贍養父母
不是只有中國法律才規定子女有義務贍養父母,國外很多國家均有立法,但相對來說在經濟發達地區更加側重於精神贍養老人。
法國的現行法律不僅規定成年子女必須給無經濟能力的父母提供生活資助,還必須「尊敬和關懷」老人。
不僅法國如此,對於歐洲而言,「精神贍養老人」都成為主要義務。在瑞典、芬蘭等北歐福利國家的法律中,都有有關子女對父母「精神贍養」的具體要求,以保證老人們晚年的幸福。
這些要求以量化的方式具體規定了子女與父母的居住距離,每年、每月、每周乃至每日應當與父母接觸的時間和次數;連子女與父母談話的忌語都受到限制,從而最大限度地從立法上保證贍養行為的質量。
日本的子女應常回家看看「空巢老人」的問題是在上個世紀六七十年代經濟騰飛時凸顯的。日本是一個較典型的「男子中心主義」社會,婦女一直是贍養照顧老人的重要力量,但是在工業化和都市化的迅猛沖擊下,傳統的「男主外,女主內」的家庭觀念發生了深刻的變化,越來越多的婦女走出了家門,參加各種社會活動,使家庭的護理、贍養功能弱化。
上個世紀六十年代以來日本制定的《老年人福祉法》、《老年人保健法》、《高齡社會對策基本法》等,更多地強調國家、地方政府和相關社會組織的養老責任,很少見到家庭養老的內容。
近年來,由於社會養老成本過高,以及難於解決精神慰藉問題,政府開始強調家庭養老的價值,並對家庭養老給予政府補貼。
上世紀70年代,日本家庭的「空巢」現象十分嚴重,倫理學家提出了「一碗湯距離」的概念,即子女與老人居住距離不要太遠,以送過去一碗湯而不會涼為標准。這樣子女既有自己的世界,又能夠方便照顧長輩。
2007年,在印度南部城市海德拉巴,一個火葬場的工人正准備焚燒一具屍體時,屍體竟然「活」了過來!此人被救後哭著說:「我不想活了,為什麼要救我?!」此人已75歲,來自當地一個殷實家庭,但身患癌症後,子女不願付醫療費,於是他絕望地走向火葬場。
面對這一不斷嚴重的社會現象,印度立法「出手挽救」。印度立法文件中寫道:「大家庭系統消退,老年人目前正在被拋棄。」這部法律規定,如果孩子不照顧父母,將被關上三個月。
印度媒體大多認為這部法律出台的重要意義在於將來。
印度是個「年輕」國家,11億總人口中51%低於25歲,2/3人口低於35歲。但與此同時,老齡人口也在快速上升,到2016年估計會增加到1.13億,到2026年這一數字會攀升到1.79億。
1994年,新加坡制定了《贍養父母法》,規定在新加坡,如果發現子女確實未遵守該法,法院將判決對其罰款一萬新加坡元或判處一年有期徒刑。
1996年6月根據該法,新加坡又設立了贍養父母仲裁法庭,仲裁庭由律師、社會工作者和普通公民等組成,地方法官擔任主審,若調解不成再由仲裁法庭開庭審理並進行裁決。
韓國建設交通部2006年9月發布的《住房認購制度改革方案》規定,那些贍養父母、岳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家庭將獲得優先購房權。這項規定一方面緩解了孝順子女的購房壓力,另一方面也鼓勵了贍養老人的良好風氣。
『柒』 法律規定一定要養父母嗎
這是絕對的,我國《婚姻法》第二十一條 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在司法解釋中,子女作為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兒子和女兒都有義務贍養父母,已婚婦女也有贍養其父母的義務和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護法》的第十一條的規定,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 同時規定,贍養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擔力不能及的勞動。贍養人有義務耕種老年人承包的田地,照管老年人的林木和牲畜等,其收益歸老年人所有。贍養人不得以放棄繼承權或者其他理由,拒絕履行贍養義務。贍養人不履行贍養義務,老年人有要求贍養人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如果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需要贍養的父母可以通過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法院在處理贍養糾紛時,應當堅持保護老年人的合法權益的原則,通過調解或者判決使子女依法履行贍養義務。對負有贍養義務而拒絕贍養,情節惡劣構成遺棄罪的,應當承擔刑事責任。
『捌』 多少個國家規定子女必須贍養老人
我國《憲法》第45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的情況下,有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國家發展為公民享受這些權利的需要的社會保險、社會救濟和醫療衛生事業。
我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從家庭贍養與服務、收養的效力、收養關系的解除和法律責任這幾個主要方面對老年人的保護作出了規定。
(l)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
在家庭關系中,贍養人對老年人主要有如下義務:
①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②贍養人對患病的老年人應當提供醫療費用和護理。
③贍養人應當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強迫老年人遷居條件低劣的房屋。
④贍養人有義務耕種老年人承包的田地,照管老年人的林木和畜生等,收益歸老年人所有。
⑤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護。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干涉老年人離婚、再婚和婚後的生活。贍養人的贍養義務不因老年人的婚姻關系變化而消除。
⑥老年人有權依法處分個人的財產,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干涉,不得強行索取老年人的財物。老年人有依法繼承父母、配偶、子女或者其他親屬遺產的權利,有接受贈與的權利。
(2)在社會關系中,各國家機構和社會組織對老年人負有如下義務:
①當地人民政府負責救濟城市中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贍養人和扶養人或者其贍養人或扶養人無贍養能力和撫養能力的老人。對確實無力支付醫療費用的患病老人,可以給予適當幫助並提倡社會救助。
②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負擔農村裡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贍養人和扶養人,或者其贍養人或撫養人確無贍養能力和撫養能力的老人的吃、穿、住、醫、葬的五保供養。
③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逐步增加對老年福利事業的投入,興辦老年福利沒施。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引導企業開發、生產、經營老年生活用品,適應老年人的需要。
(3)根據《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的規定,在以下情況中,行為人損害老年人的切身利益,情節嚴重的,應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①國家工作人員違法失職,致使老年人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老年人,捏造事實誹謗老年人或者虐待老年人,情節較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③暴力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或者對老年人負有贍養義務、撫養義務而拒絕贍養、撫養,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④家庭成員盜竊、詐騙、搶劫、勒索、故意毀壞老年人財物,情節較輕的,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有關規定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玖』 子女贍養父母法律是怎麼規定的
孩子贍養父母法律規定是: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無勞動能力或生活困難的父母可要求子女給付贍養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八條 父母有教育、保護未成年子女的權利和義務。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損害的,父母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九條 子女應當尊重父母的婚姻權利,不得干涉父母離婚、再婚以及婚後的生活。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因父母的婚姻關系變化而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