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全國獨生子女父母政策
2016年1月日全國開始實施二胎證策,獨生子女費還會繼續嗎?下面小編就為大家整理了2016年獨生子女費發放新規定,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在新的法律規定中,為了完善人口的發展的長期戰略,目前國家提倡一對夫妻可以生育兩個孩子,全面實施二胎政策和修改計生法和其他生育政策的相關聯的配套規定。
獨生子女政策
對於這次全面實施二胎證政策以後,對於現在的獨生子女政策的一些獎勵和扶助家庭的一些政策是不是要做一些新的調整,也是在二胎之後又一大家比較關注的問題。
獨生子女獎勵擬繼續
在國家提倡夫妻雙方生育兩個孩子,但是你要是還是終生堅持一個孩子的話,國家還是會給你夫妻二人頒布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書的。若是獲得獨生子女證書的的夫妻二人按照國家、省市、直轄市、自治區應該獲得獨生子女的相關獎勵。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書的父母的獎勵措施由其單位落實和一些相關的單位執行、獨生子女若是發生了其他的意外,比如發生了意外事故、傷殘和死亡等一系列的問題應該按照相關的規定記性扶助。
獨生子女費發放新規定:
在我國實行計劃生育政策後不久,開始對獨生子女家庭實行獎勵政策。從1982年陸續開始,全國各地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當年下發的《關於進一步做好計劃生育工作的指示》中有關「發給獨生子女保健費,由夫婦雙方所在單位各負擔50%」的意見,制定了每月5元獨生子女費的獎勵規定。對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在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後,可以在一定年限內領取獨生子女費。
中國內地計劃生育政策自實施以來,就倡導著只生一個好,國家對獨生子女實行獎勵政策。凡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都是可以領到獨生子女費。
凡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從領證之月起到子女14周歲止,每年發放獨生子女保障費60元,單方領證的對象發放30元(2006年發放對象為獨生子女出生於1990年7月1日以後的)。根據地區不同的情況,發放的獨生子女費是不同的,這就牽涉到獨生子女費的發放標准。
獨生子女費的發放標准,內容包括職工晚婚的、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或者未生育且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的、育齡夫妻符合規定可以再生育子女的夫妻,自願不再生育的,依法領取退休金的獨生子女父母等。
職工晚婚的,除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二天;晚育的,除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三十天;在產假期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另增加產假三十天,男方享受護理假十五天。增加的產假和護理假視為出勤。農村居民晚育的,減免本人當年村內集體生產公益事業所籌資金;城鎮無業居民晚育的,由戶籍所在地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給予適當獎勵。
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或者未生育且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的育齡夫妻,經本人申請,由所在單位或者村(居)民委員會核實,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憑證享受以下優待:
1、從領證之月起到子女十四周歲止,每月發給五至二十元的獨生子女保健費。夫妻雙方均有工作單位的,由雙方工作單位各負擔一半;一方有工作單位,另一方沒有工作單位的,由有工作單位一方的工作單位支付;夫妻雙方均無工作單位的,由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支付,所需費用由各級計劃生育經費分擔。
2、農村分配集體收益對獨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額(包括農村土地徵用後,土地補償費分配中對獨生子女家庭應當增加一人份額);在劃分宅基地(包括征地拆遷安置中,對農村獨生子女按重建安置房價的70%加房屋層次調整系數每人優惠購買40平方米)、扶持生產、介紹就業等方面,對獨生子女及其父母給予照顧。
3、有條件的地方和單位可以對獨生子女入托、入園、就學、就醫給予補助。農村貧困家庭獨生子女接受義務教育期間,有條件的地方可以減免雜費。
4、各級人民政府和獨生子女父母所在單位或者村(居)民委員會規定的其他獎勵與優待。
符合規定可以再生育子女的夫妻,自願不再生育的,是農村居民的按照不低於所在鄉(鎮)上年度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的標准發給獎金,是城市居民的按照不低於所在市、縣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標准發給獎金。具體辦法按長沙市人民政府規定執行。依法領取退休金的獨生子女父母,自法定退休年齡退休之月起,按本人基本工資百分之五的標准增發退休金。已建立了社會養老保險的單位,這項獎勵仍由原單位發放。
❷ 四川省也執行獨生子女父母年滿60歲享受獎勵扶助金的政策了嗎
是的。
四川省執行獨生子女父母年滿60歲享受獎勵扶助金的政策:
一是按《四川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取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機關、社會團體、事業單位職工中的獨生子女父母,退休時憑《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加發5%的退休金;取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企業職工中的獨生子女父母退休時,根據有關規定增發養老金。
二是按成都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辦公室印發《成都市城鎮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對象資格確認基本條件的通知》規定執行。即,享受由人口計生專項經費列支的每人每月80元獎勵扶助金的城鎮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對象應同時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本人為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城鎮居民,戶籍在本市,戶籍登記地與實際居住地一致。
2、依法取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包括《獨生子女證》)。
3、本人或配偶曾經生育子女,本人及配偶沒有違反計劃生育法規和政策規定生育。
4、本人及配偶現存一個子女,或子女死亡現無子女。
5、1933年1月1日以後出生,男性年滿60周歲,女性年滿58周歲。
三是農村人口享受由人口計生專項經費列支的每人每月80元獎勵扶助金的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但對象應同時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本人或配偶曾經生育子女,本人及配偶沒有違反計劃生育法規和政策規定生育。
2、本人及配偶現存一個子女或雙女戶。
3、1933年1月1日以後出生,男性年滿60周歲,女性年滿58周歲。
❸ 獨生子女父母退休補貼2021新政策
退休補貼按照《2020年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統計公報》顯示,2020年我國共有領取基本養老保險金待遇的離退休老人為12762萬人,另外還有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的人16068萬人。
考慮到離退休的時間要早於60歲,估計領取養老金的老人只有全部老人數量的40%左右。
第一,養老金增發一定的比例,過去確實有相應的政策,現在還有一些省市仍然保有這樣的政策。
按照過去機關事業單位退休的養老待遇計發辦法,獨生子女父母可以額外增發5%的基本工資計發比例。2014年10月實施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以後,有關提升比例的政策改為了一次性發放。
不過對於企業退休人員,由於實施養老保險制度較早,四川、重慶、海南、雲南等幾個地方,依然保留了對養老金提升的政策。
比如說重慶市對於獨生子女,父母是額外加發本人退休後基本養老金的3%作為獎勵。有關獎勵待遇跟本人的養老金水平掛鉤多繳多得、長繳多得。
四川省也是類似的政策,養老保險費繳費滿一年增加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0.1%。
如果是繳費年限30年能夠增發3%,40年能夠增發4%。本輪的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主要還是跟繳費基數相關的。雲南省是每月發給上年度全省月平均養老金5%的計劃生育獎勵金,這一標準是人人相等的。
第二,獨生子女父母一次性補助。像北京、山東、湖南、黑龍江等等很多地區,對於企業退休的獨生子女父母,都是要求企業一次性發放獨生子女補助。
拓展資料:比如說北京市是1000元,湖南省、上海市是5000元,黑龍江省是3000元。
只有山東省是跟社會平均工資相掛鉤的,是按照設區的市上一年度的年社會平均工資的30%確定發放標准,青島市今年達到了2.4萬余元。像上海等一些地區規定是街道政府或者養老保險基金承擔。
其實,職工在職時,用人單位也應當按規定發放給獨生子女父母每月獨生子女補貼,普遍每月在5~20元左右。
第三,獨生子女父母補貼。
像農村居民普遍沒有單位,他們就無法享受的獨生子女優待了嗎?
雖然說很多地方對於農村家庭都是通過宅基地劃分、社會救濟、扶貧等方面進行照顧,但是隨著社會的發展優勢並不大。
於是從前些年開始,由國家衛健委牽頭,對於農村獨生子女父母開始按月發放獨生子女獎勵補貼,標準是每人每月80元。發放渠道一般是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待遇發放渠道。對於城鎮居民不能享受養老金待遇的人員,有條件的地區也可以參照農村居民的有關補貼補助待遇發放。城鎮居民發放的有關待遇是由地方財政獨自承擔。
像財政實力雄厚的地區,相應的標准可以額外提升,比如廣州市有關獨生子女補貼標准已經提升至了150元。
所以,對獨生子女父母的獎勵待遇方式有很多,標准也是不一樣的,一般還是看退休後戶籍地的有關規定了。
❹ 獨生子女可以享受國家哪些政策
政策內容:一對夫妻生育(包括依法收養)一個子女後不再生育,其子女在十八周歲以內的,由夫妻雙方申請,經所在單位核實(沒有單位的和農村居民,經戶籍所在地居民委員會或者村民委員會核實),由女方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憑證享受以下獎勵和優待:
(一)每月發給10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獎勵費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發至其獨生子女滿十八周歲止;
(二)女職工除享受本條例第二十條規定的休假外,經所在單位批准,可以再增加產假三個月,但減免三年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
(三)獨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費和十八周歲之前的醫葯費,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依照有關規定報銷;
(四)獨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滿五十五周歲,男方年滿六十周歲的,每人享受不少於1000元的一次性獎勵;
(五)農村在推行養老保險制度時,應當為獨生子女父母優先辦理養老保險。農村安排宅基地,對獨生子女父母應當給予優先和照顧;
(六)鄉鎮人民政府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扶持獨生子女家庭發展生產。
第一胎生育雙胞或者多胞的夫妻,不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憑女方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出具的證明,享受前款第(四)項規定以外的獎勵和優待,但只享受一份獨生子女獎勵待遇。對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不落實本條例規定的計劃生育獎勵和優待政策,有關當事人可以向計劃生育行政部門舉報;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應當督促落實,並對當事人維護合法權益予以支持。
❺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有什麼優惠政策
一、獨生子女費發放標准:
第三十七條,本省戶籍獨生子女父母,由當地人民政府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享受以下優待獎勵補助:
1、屬於職工和城鎮居民的,從發證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歲止,每月發給獨生子女保健費十元,並可給予適當獎勵。獨生子女保健費和獎勵金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各負擔百分之五十。職工以外的其他人員由當地人民政府統籌解決。對於城鎮居民中的獨生子女父母,男性滿60周歲,女性滿55周歲時,按一定標准發放計劃生育獎勵金;
2、屬於農村居民的,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獎勵或者辦理養老保險;
3、獨生子女死亡、傷殘後未再生育或者收養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給予一定的扶助金;
4、就業、住房、扶貧救濟及子女入托、入學、醫療等方面,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照顧;
5、產婦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產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護假。產假、看護假期間,照發工資,不影響福利待遇和全勤評獎。
前款第1項、第3項規定的計劃生育獎勵金具體辦法和扶助金具體辦法由省人民政府自本次修訂施行之日起一年內另行制定。
二、獨生子女證有的好處:
1、每個月的時候給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十元錢的補助,只要在你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後開始領取一直到領取到你的子女十八歲的時候。
2、還享受產假的增加,在經單位的批准後,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可以增加三個月的產假,但是在享受這三個月的產假的時候,要減少三年的是、獨生子女獎勵費的發送。
3、獨生子女上幼兒園和十八歲之前的醫葯費,可以在相關的單位進行報銷。
4、獲得獨生子女的父母,在女方五十五周歲的時候和男方在六十周歲的時候,兩個人要享受過不少於一次性獎勵的一千元整。
5、當前的養老制度已經推往農村,辦理養老保險的時候應該獨生子女父母的優先辦理。
三、獨生子女補貼發放年齡:
目前,國家已明確表示自願只生一孩不再獎勵。這意味持續33年的獨生子女補貼發放政策將退出歷史舞台。按照以前的政策規定,我國對獨生子女補貼發放年齡規定為直至孩子年滿14周歲,有的地區發至孩子年滿16周歲或者18周歲。
從1982年起,對獨生子女家庭實行這一獎勵政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七條規定,「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❻ 四川省農村獨生子女家庭父母年滿60歲後領取補貼需要什麼條件
帶上獨生子女證,由其本人向村申請,經過村、鄉、縣三級審核確認後,就可以領取獎勵金。
以下是廣元市市人口計生委給予讀者來信的解答:
我只有一個女兒,96出生的,辦有獨生子女證,現在國家對這種情況有什麼優惠政策嗎?
王明:
你好!你在來信中咨詢有關「國家對農村獨生子女有什麼優惠政策」,現結合你的實際情況,答復如下。
根據《四川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六條規定,凡取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者享受以下獎勵和優待:(1)根據當地或單位的經濟條件,每月發給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總和為5元至10元,從取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發至子女18周歲止。(2)農村獨生子女家庭可多劃一人宅基地。
另外,根據國家、省有關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政策規定,沒有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現存1個子女或兩個女孩,1933年1月1日以後出生,男滿60周歲、女滿58周歲以上的農民,享受每人每年960元的獎勵金。
因你夫婦辦理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女兒未滿18周歲,符合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的條件,故請你夫婦及時與你們戶口所在地的村及鄉鎮人口計生部門聯系。對於你夫婦是否符合有關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政策,由於我們對你夫婦的詳細情況不清楚,所以不能直接答復你,建議你對照以上條件進行判斷,或者咨詢你夫婦戶口所在地的鄉鎮人口計生部門。
市人口計生委 2012-7-27 11:25:23
❼ 四川獨生子女父母年滿60歲獎勵新政策是否受鄉限制
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是規定女方在49周歲以下可以辦理,超過了就辦不了了。
如果是農村的,父母到60周歲可以享受獎勵扶助政策,每人每年發一定數額的獎金,一直到死亡為止。
城市的,下崗職工(退休工資+5%或退休職工的一次性獎勵)
孩子小於14周歲的,可以拿到不低於10元/月的獨生子女保健費。
❽ 獨生子女父母年滿60周歲享受獎勵扶助政策國家有規定嗎
在全國已實行獨生子女獎勵扶助制度的省份,是有獎勵扶助的,城市和農村獎勵標准各不相同。
以在重慶為例:
1933年1月1日以後出生,申請當年年滿60周歲。扶助標准為農村獨生子和雙女家庭父母每人每年1080元,農村獨生女家庭父母每人每年1560元。
(8)隆昌市獨生子女父母政策擴展閱讀:
《重慶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四章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第(三)項是對農村居民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者年老後,對其生產、生活、就醫等給予照顧的規定。鄉(民族鄉)、鎮人民政府或集體經濟組織對其生產、生活、就醫等給予照顧方式主要有:提供必須的生產生活資料、辦理養老保險、發給獎勵扶助等。
一、對農村計劃生育家庭實行的是獎勵扶助制度。
二、對參加了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獨生子女父母,開始領取城鄉居民社會基本養老金後,每月增發10元基本養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