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生二孩需退回已領取的獨生子女獎勵費嗎
單獨夫婦生兩孩不需退獨生子女費,非單獨夫婦就需要退回獨生子女獎勵了。 可以參考江西省的新聞報道: 根據報道,領獨生子女證不影響二孩申請。,要符合單獨二孩的申請條件,即使現在領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以後仍然可以申請生二孩,申請不受影響。按照《江西省單獨兩孩政策實施方案》規定,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單獨夫婦申請再生育的,從領取《再生育一胎生育證》之日起停止享受獎勵和優待,此前已經享受的不需要退還。」省衛計委工作人員稱,對不屬於獨生子女情況的家庭,不能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已發給的應當收回或作廢。
❷ 西安有沒有規定2016年 1月1日後領獨生子女證的生二胎要退回以前領的費用
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後又生育子女的,需要由發證機關收回其《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再享受陝西省政策規定的相關獎勵和優待。
政策規定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夫妻雙方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或者依法收養一個子女的,其子女為獨生子女。獨生子女的父母經女方單位、戶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審核確認後,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獨生子女父母,自領證之日至子女十八周歲止,領取獨生子女保健費。而獨生子女的保健費,每月不得低於三十元,之後也會隨經濟社會發展逐步提高。
此外,如果父母是職工的,職工的獨生子女保健費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各負百分之五十,在福利基金或者福利費中開支。
【法律依據】
《陝西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六十二條 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後又生育子女的,由發證機關收回其《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再享受本條例規定的相關獎勵和優待。
第四十九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夫妻雙方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或者依法收養一個子女的,其子女為獨生子女。獨生子女父母經女方單位、戶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審核確認後,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獨生子女父母,自領證之日起至子女十八周歲止,領取獨生子女保健費。獨生子女保健費每月不得低於三十元,並隨經濟社會發展逐步提高。具體標准和辦法由設區的市人民政府規定。
職工的獨生子女保健費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各負擔百分之五十,在福利基金或者福利費中開支。農村和城鎮其他居民的獨生子女保健費列入戶籍所在地的縣級財政預算,由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發放。
❸ 放開二胎政策,需要退還獨生子女費嗎
1、放開二胎政策,是否需要退還獨生子女費是根據當地的政策而定的,具體的需要根據每個地區的不同而定。 2、獨生子女費是計劃生育政策自實施以來,中國對獨生子女實行的獎勵政策,凡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從領證之月起到子女14周歲止,每年發放獨生子女保障費60元。你看,所謂的獨生子女費就這么一...點小錢,與其說是一種物質獎勵,還不如說是一種理念上的倡導。相信絕大多數的夫妻選擇只生一個孩子,並非是奔著這點小錢去的,一來是出於對國家政策的尊重和遵守,二來是自身生育觀念的變化。事實上,很多人甚至對領到沒領到獨生子女費並不那麼介懷,甚至有人尚不知道自己還可以領到這么一筆獎金。
❹ 生二胎獨生子女費退嗎
如果是2016年放開二胎後生的二胎,之前領取的獨生子女獎勵不用退回。
❺ 子女費取消了嗎,生二胎退還獨生子女費嗎
國家衛計委早就明確表示:實施全面兩孩政策後,提倡按政策生育。對自願生育回一個孩子答的夫妻,不再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等相關獎勵優待政策。之前已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繼續按規定的條件、標准、年限,享受各項計劃生育獎勵優待政策。已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要求再生育的,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優惠待遇,此前享受的不退還。
希望我的回答能對你有所幫助。
❻ 生二胎要退還獨生子女費嗎
領到手裡的,當然不可能再吐回去了。畢竟是政策改了,不會好意思往回要的,那不就是pia pia打臉了么
❼ 陝西省對退休職工獨生子女費的發放標准
退休後獨生子女一次性補貼按新政策,夫妻雙方均為城鎮居民的獨生子女家庭,在退休時可享受到每人5000元合計1萬元的補助,
雙方均為農村戶口的獨生子女家庭在年滿60歲後雙方均可領到每年720元的補助,但是一方為農村戶口一方為城鎮戶口的家庭則只能領到5000元補助。
以上條件必須為父母雙方年滿60歲。各地的標准也不一樣。
獨生子女費是計劃生育政策自實施以來,中國對獨生子女實行獎勵政策。凡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從領證之月起到子女14周歲止,每年發放獨生子女保障費60元,
單方領證的對象發放30元(2006年發放對象為獨生子女出生於1990年7月1日以後的)。根據地區不同的情況,發放的獨生子女費是不同的,這就牽涉到獨生子女費的發放標准。
發放標准
第三十七條,本省戶籍獨生子女父母,由當地人民政府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享受以下優待獎勵補助:
(一)屬於職工和城鎮居民的,從發證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歲止,每月發給獨生子女保健費十元,並可給予適當獎勵。獨生子女保健費和獎勵金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各負擔百分之五十。
職工以外的其他人員由當地人民政府統籌解決。對於城鎮居民中的獨生子女父母,男性滿60周歲,女性滿55周歲時,按一定標准發放計劃生育獎勵金;
(二)屬於農村居民的,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獎勵或者辦理養老保險;
(三)獨生子女死亡、傷殘後未再生育或者收養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給予一定的扶助金;
(四)就業、住房、扶貧救濟及子女入托、入學、醫療等方面,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照顧;
(五)產婦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產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護假。產假、看護假期間,照發工資,不影響福利待遇和全勤評獎。
前款第一項、第三項規定的計劃生育獎勵金具體辦法和扶助金具體辦法由省人民政府自本次修訂施行之日起一年內另行制定。
❽ 二胎政策放開,如果要二胎以前領過的獨生子女費退還嗎
10月30日 在十八屆五中全會決定實施「全面兩孩」政策後,國家衛計委網站今天發布國家衛生計生委副主任王培安答記者問。 記者:實施全面兩孩政策後,如果自願只生育一個孩子,能否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的獎勵優待? 答:已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要求再生育的,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優惠待遇,...此前享受的不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