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獨生子女父母遺囑範文應該是怎麼寫的呢
如果是獨生子女
不需要立遺囑
如果有房產、汽車的
趁有生之年,提前辦理過戶就可以
辦理遺囑繼承費用好高,也很麻煩
2. 想立遺囑,給自己的獨生子女,需要什麼流程
為了避免以後產權證書的麻煩,最好公證手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六條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第二十條遺囑人可以撤銷、變更自己所立的遺囑。立有數份遺囑,內容相抵觸的,以最後的遺囑為准。自書、代書、錄音、口頭遺囑,不得撤銷、變更公證遺囑。
3. 怎樣給獨生子女房產寫遺囑,他可獨享
既然是獨生子女,就寫一人繼承,但還是要交繼承稅
4. 怎樣寫遺囑,給舉個例文、要完整的。
遺 囑
遺囑人:×××,男,生於×年×月×日,身份證號碼: ,現住址: 。
本人×××,在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有關法律,在×××和×××的見證下鄭重訂立本遺囑,並宣布本遺囑是本人至今為止唯一有效的遺囑。非本人經合法有效程序,此後的任何文件不構成對本遺囑的變更、補充或撤銷。
我現在意識清醒,行為自主,能夠完全理解自己行為的法律含義並完全自願訂立本遺囑。我有一次婚姻關系,就是現在的妻子×××,並與之生有一子×××,沒有其他或即將出生的子女。我的父母健在。我聲明我在本遺囑中所處分的財產均為本人合法所有的個人財產,擁有完全處分權。我的遺囑內容如下:
一、我位於 XX 的房產,系我個人所有的婚前財產,全部由我的父母繼承,在我死後辦理產權變更登記。若我的父母一方先於我死亡,則由存世的另一方繼承。若我的父母均先於我死亡,則全部由我的孩子繼承,在孩子成年前由×××代為保管居住。
二、我位於 XX 的房產,系我和妻子的夫妻共同財產,其中屬於我的份額,按上述第一條規定繼承。
三、我的銀行存款„„ 四、我現有的債權„„
若有遺漏的其他財產,除非此後經我補充,我宣布也按本遺囑的原則進行分配。
五、我指定×××和×××作為我的遺囑執行人,他們共同在我死後啟封和公布此遺囑,並負責我遺產的分配。若其中任何一人先於我死亡或因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執行職責,則由另一人獨自擔任我的遺囑執行人。若兩人均不能履行執行職責,則由他們指定的另外的人執行。指定文件須有兩人中任何一人的親筆簽名。
六、我與湖北旗開律師事務所 年 月 日簽訂的《遺囑執行法律服務協議》作為本遺囑的附件,協議中有關遺囑執行人的指定(包括委託變更指定)、遺囑執行人的權利、遺囑執行法律服務費用的支付等有關遺囑執行的條款,視為本遺囑的組成部分。
本遺囑於 年 月 日,由本人在 親自訂立,並由 和 見證。
遺囑人簽名: 見證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以上是我們草擬的遺囑格式之一。其實,法律上並未規定遺囑必須採用什麼樣的格式,只要是符合上述有效遺囑的形式和實質要件,均為有效遺囑。但一份完備的、方便執行的遺囑,一定是經過精心籌劃、字字考究的遺囑。為方便當事人,這里提供遺囑的一般格式以供參考,值得特別注意的地方有特別提示。
(一)首部
首部應該明示這是一份遺囑,並且將遺囑人的基本信息和立遺囑時的精神狀況和自主能力進行交代。通常包括:
1. 標題。通常為「遺囑」二字。標題不是必有項目。
2. 遺囑人信息。包括遺囑人姓名、身份證號、婚姻家庭狀況等。代書人信息(姓名、身份證號、工作單位)。
3. 遺囑人立遺囑時精神狀況。這一點是基於法律規定遺囑人必須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的考慮。
4. 遺囑人立遺囑時的意志自主狀況。這一點是基於法律規定遺囑必須是遺囑人真實意思表示。
5. 遺囑唯一性聲明或者與其他遺囑的關系。以免造成多份遺囑的煩惱。而且方便以後對遺囑進行補充或修正。
(二)正文
正文是遺囑的核心,也是進行遺產籌劃的重點。在這部分,遺囑人要對自己的財產進行分配。遺囑人可以先列明遺產清單,然後再一一分配,也可以不列清單,分項分配。這部分應充分咨詢律師意見,防止類似處分他人財產等導致遺囑無效情形的出現。另外,也要確保對財產的處分符合財產的最大效益,並具有可執行性。要照顧各方利益,並保證不違反上述遺囑實質要件的後三點內容。特別提示:
1. 個人合法財產是否列盡?有的人財產名目繁多,難免發生遺漏。千萬別忘了其他隱形財產,比如股份、合夥份額、債權等。若有遺漏的財產,可以通過事後補充條款進行補充。否則視為沒有遺囑,按法定繼承分配。
2. 個人合法財產是否列明?不光要列盡,更重要的是列明。比如,如果是房產,要寫清楚房產證號、房屋位置、面積等信息;如果是銀行存款,要寫清具體開戶行、存款類型、金額、銀行密碼等信息(密碼可單獨封存,交遺囑執行人在執行遺囑時交予繼承人)。
3. 是否處分了他人的財產?建議遺囑人立遺囑前學習一下《婚姻法》等法律知識,或向律師提供其財產狀況,並咨詢哪些財產屬於其個人專有,可以處分。
4. 是否為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份額,是否為未出生的胎兒保留了份額?遺囑雖然強調個人對財產的處分,但也不能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
5. 具體分配方案是否可行?比如房屋,由大兒子和二兒子各佔2間。這種寫法就不具體,到底占哪兩間?再如,地處××的房屋共2間80平米,由大兒子和二兒子繼承,大兒子居住使用,按遺囑人死亡時房屋市價的50%折價補償給二兒子。這個就具有執行性,但是也要注意,這又會增加繼承費用,因為如果大兒子和二兒子就房屋市價有分歧,就需要評估。另外,如果其中一人放棄繼承又會怎樣呢?大家可以自己想想這個問題。可見,一份簡單的遺囑,內涵是非常豐富且復雜的。如果不懂法律,不善於籌劃斟酌,則會影響遺囑的有效性,增加遺囑執行的難度。
(三)尾部
1. 指定遺囑保管人。遺囑最好由遺囑人持有一份,另外交給專業機構保管一份。
2. 指定遺囑執行人。遺囑執行人應該具有一定的公信力、最好指定專業機構中的兩人以上。
3. 遺囑人、代書人、見證人簽名。如果遺囑有多頁,最好每頁都簽名。注意是親筆簽名,不可用蓋章或按手印代替簽名。
4. 註明日期。
5. 註明遺囑訂立地點。 (四)附件
如前所述,有的遺囑人為穩妥起見,或請醫生進行精神見證,或請律師進行遺囑見證,在這些情況下,最好附上醫生和律師的見證聲明。專業的律師事務所都有格式化的遺囑見證書。
這樣,一份完善、健全的遺囑就產生了。
5. 我家是獨生子女,遺囑中寫明遺產留給女兒,如果不寫明,是否...
遺囑的享有者只能是繼承人,配偶不在此范圍。具體情況電話聯系溝通。
6. 自書遺囑留給獨生子女,如果寫遺囑的父母都去世了,兄弟姐妹是不是就沒有繼承的份
對。生者有權分配自己的財產,如果這些東西都是寫遺囑父母的。不是獨生子女么,怎麼還有兄弟姐妹啊,是父母的兄弟姐妹嗎!?配偶和子女是直系親屬,父母不在了,理應子女繼承啊,沒有遺囑,父母的雙方父母也有一小部分繼承權,一般老人怎麼會跟孩子爭,基本都放棄了,跟父母的兄弟姐妹好像沒有關系吧!?
7. 獨生子女的父母有沒有寫遺囑的必要
律師認為與多子女的父母相比,獨身子女的父母立遺囑的理由似乎少了一個,但是只要有一個理由存在,就有立下遺囑的全部需要。
首先,從家族財富傳承角度考慮,若無遺囑,配偶、子女、父母均可共同繼承遺產,而獨生子女僅能按份繼承;另外,如果子女已成家,更不可無遺囑,特別是夫妻雙方未對財產進行約定或約定採取夫妻財產共同所有制的情況,否則子女婚後繼承的遺產會被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當獨生子女發生婚變時,家族財富不可避免被外族人分割。
另外,從繼承的實際情況考慮,父母均立遺囑有效避免遺囑繼承與法定繼承並存時的不必要的訴累。如父親在先去世時立遺囑指定將房屋給配偶(即獨生子女之母)繼承,母親未過戶即去世又未留遺囑,發生法定繼承時,獨生子女要想作為單獨繼承人通過二次繼承來繼承父母遺產,就會發生遺囑繼承和法定繼承並存的問題。這時候如果自書遺囑繼承無法出證,則其無法通過民事繼承訴訟來實現繼承權,但可以按照相關規定,起訴房和城鄉建設局。母親生前辦理過戶立有遺囑就可避免訴訟發生。
8. 全部財產給獨生子女的遺囑,如何簡要寫
可有夫妻倆一起持各自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房產證,到本地公證處,申請辦理遺囑公證手續。那裡有遺囑樣板,你們照著填寫,完畢後夫妻一起簽字手印,註明年月日,一起做公證。把公證的遺囑注意保管就可以了。
9. 全部財產給獨生子女遺囑主要內容
法律分析:夫妻倆一起持各自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房產證,到本地公證處,申請辦理遺囑公證手續。那裡有遺囑樣板,照著填寫,完畢後夫妻一起簽字手印,註明年月日,一起做公證。把公證的遺囑注意保管就可以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法定繼承、遺囑繼承、遺贈和遺贈扶養協議的效力】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10. 父母的房子留給獨生子女遺囑怎樣寫
1.首部。(1)標題。寫明「遺囑」或者「××××遺囑」。(2)訂立遺囑人基本情況,寫明立遺人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住址等。2.正文。(1)寫明遺囑人訂立遺囑的原因。(2)寫明訂立遺囑人所有的財產名稱、數額及所在地。(3)寫明遺囑人對遺產的處理意見。(4)寫明所訂立遺囑的份數。(5)寫明訂立遺囑的時間和地點。3.尾部。分別由立遺囑人、見證人、代書人等簽名或蓋章,另外要寫明遺囑的日期。因為是房屋繼承,所以最好就去公證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