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咨詢求助】父母雙方都已去世。孩子未成年。監護權由誰來承擔。
由奶奶或者姥姥承擔監護權,法律依據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
第二十七條版父母是未成年權子女的監護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1)父母去世子女未成年擴展閱讀:
監護權爭議的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
第三十一條對監護人的確定有爭議的,由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指定監護人,有關當事人對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指定監護人;有關當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指定監護人。
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民政部門或者人民法院應當尊重被監護人的真實意願,按照最有利於被監護人的原則在依法具有監護資格的人中指定監護人。
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指定監護人前,被監護人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以及其他合法權益處於無人保護狀態的,由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法律規定的有關組織或者民政部門擔任臨時監護人。
監護人被指定後,不得擅自變更;擅自變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監護人的責任。
B. 父母去世後未成年孩子怎麼辦
父母去世以後,未成年的孩子,可以由其親屬來撫養,例如,外婆外公,祖父祖母,或者是,其叔叔,小姨等等都可以來撫養,如果實在沒有人撫養的,可以送到當地的孤兒院,由政府來撫養,直至成年。
C. 父母都意外死亡,獨生兒子還未成年遺產如何繼承
可以繼承,他父母的遺產由他和他爺爺奶奶及外公外婆分別繼承他爸爸媽媽的遺產。父母死亡後,第二順序的監護人是爺爺奶奶和外公外婆。被監護人的財產由監護人代管。
《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2條有規定:「相互有繼承關系的幾個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確定死亡先後時間的,推定沒有繼承人的人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繼承人的,如幾個死亡人輩分不同,推定長輩先死亡;幾個死亡人輩分相同,推定同時死亡,彼此不發生繼承,由他們各自的繼承人分別繼承。」
民法通則
第十六條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人員中有監護能力的人擔任監護人:
(一) 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 兄、姐;
(三) 關系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願意承擔監護責任, 經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同意的。
對擔任監護人有爭議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在近親屬中指定。對指定不服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裁決。
沒有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監護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
D. 父親因病去世,孩子未成年,有撫恤金嗎
如果你父親是公務員,教師,企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參保人員,去世後他的配偶(你母親)享有撫恤金。其他人員去世後沒有撫恤金。孩子未成年人可申請辦理低保戶或者特困戶,國家予以扶貧。
E. 父親去世未成年子女可年滿18歲再辦理柤關手續嗎
這個是不可以的,因為。是盡早辦理。越好。因為時間拖得越久,相關人員就可能會有一些質疑,可能要你拿的證明就會多。
F. 父親去世了,未成年子女怎麼撫養
父親去逝,未成年子女由母親撫養與監護。其母親喪失撫養能力或母親缺失情況下,則由具有撫養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承擔撫養監護責任。
G. 如果父母雙方均因意外去世,孩子未成年但已具有獨立自主意識,房產證一類的證件會寫誰的名字
父母雙方去世,房產屬於遺產,沒有遺囑就按法定繼承,第一繼承人父母,子女,配偶有相同繼承權。
要是第一繼承人只有這個未成年的孩子,該房就有他一人繼承,不可以登記得到別人(包括確定的監護人)名下。
H. 父親病逝未成年子女應該由誰撫養
父親去世未成年子女由母親撫養,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監護人為父母。撫養權是指父母對其子女的一項人身權利,撫養有婚生的撫養與非婚生的撫養之分,擁有該權利的一方或雙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權決定是否與子女共同生活,該權利在子女成年時即消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十六條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
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
第二十七條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I. 父親死亡,子女未成年,怎麼繼承房產
您好,房產繼承是指按照《繼承法》的規定,把被繼承人所遺的房產轉歸繼承人的行為。繼承應當在被繼承人(在房產繼承中就是遺留下房產的人)死亡後才能發生。這是繼承的首要條件。有的房產所有權人為了避免繼承人在日後可能會因爭奪房產而產生糾紛,在生前就將房產權交給繼承人,如分給某個或各個子女,這也是合法的行為,但這不是繼承,因為這時繼承還沒有開始,而是生前的贈與行為。
辦理贈與手續的具體步驟如下:
(一)贈與人與受贈人訂立關於房屋贈與的書面合同即贈與書。
(二)受贈人憑原房屋所有權證、贈與書,根據《契稅暫行條例》規定交納契稅,契稅是房屋現值價格百分之二,領取契證。
(三)贈與人將房屋交付受贈人。這里的「交付」要以辦理了房屋產權登記為准。即贈與人和受贈人應在贈與房屋交付之日起三個月內持原房屋所有權證,贈與書和契證及雙方當事人的身份證明到房屋管理機關申請辦理所有權轉移登記。
J. 夫妻倆有人先去世子女未成年他們的遺產應該歸誰
1,夫妻一方去世後,如果有遺囑,按遺囑分配遺產。沒有遺囑,按法定繼承,由父母、配偶、子女共同繼承。繼承人之間可以平分或者協商彼此份額。
2,未成年子女的父母是其監護人,其繼承的遺產由監護人代為管理。
3,相關規定:
(1)《繼承法》規定:
第五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十三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2)《民法通則》規定:
第十六條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
第十八條 監護人應當履行監護職責,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財產及其他合法權益,除為被監護人的利益外,不得處理被監護人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