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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父母與養子女按照親屬的分類屬於

發布時間:2022-01-19 15:35:45

Ⅰ 養父母與養子女之間適用法律規定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第三章第二十三條規定:「自收養關系成立之日起,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法律關於父母子女關系的規定;養子女與養父母的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法律關於子女與父母的近親屬關系的規定。養子女與生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因收養關系的成立而消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養父母、有撫養關系的繼父母同樣也是養子女、繼子女的監護人。養父母、養子女,有撫養關系的繼父母、繼子女都要摒棄「血濃於水」的傳統想法,養父母、繼父母對其子女長期的供養關系已超越血緣關系。對態度冷漠的養父母、繼父母,養子女、繼子女要向他們表達關懷與對親情的渴望;養子女、繼子女要了解撫養關系及權利義務,敞開心扉,接受養父母、繼父母的關心。

Ⅱ 養父母與子女間是屬於親權關系還是監護關系

這個問題問的有問題,有親權關系一定有監護關系,但是有監護關系不一定有親權關系。養父母與養子女之間在法律上是擬制血親,所以他們之間是親權關系,因為他們之間是親權關系,所以他們一定有監護關系。以資參考。

Ⅲ 親屬關系的分類

親屬關系發生的原因,可以將親屬分為配偶、血親和姻親三類。

血親包括自然血親和擬制血親,前者是指出於同一祖先具有血緣聯系的親屬;後者是指彼此本無該種血親應當具有的血緣關系,但法律因其符合一定的條件,確認其與該種血親具有同等權利和義務的親屬,如繼父母與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養父母與養子女之間就是擬制血親。

配偶雖是親屬卻沒有血緣關系,所以是特殊的親屬關系。一、配偶權是一種身份權,是基於配偶這一特殊的身份關系而產生的。

姻親是指除配偶外以婚姻關系為中介而產生的親屬,包括血親的配偶、配偶的血親、配偶的血親的配偶,姻親之間只有在法律特別規定的情況下才具有權利義務關系。

(3)養父母與養子女按照親屬的分類屬於擴展閱讀:

直系親分為直系血親和直系姻親。

直系血親:是指彼此之間有直接血緣聯系的親屬,包括己身所從出和從己身所出的兩部分血親。己身所從出的血親,即是生育己身的各代血親,如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從己身所出的血親,即是己身生育的後代,如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等。

直系姻親:包括配偶、配偶的直系血親。

婚姻法中的直系親屬一般是指直系血親,是指自己的父母和自己的子女上上下下的各代親屬,如父母與子女、祖父母與孫子女等。

Ⅳ 養父母與養子女之間的權利和義務有哪些

我國《收養法》第二十三條規定:「自收養關系成立之日起,養父母與養子女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法律關於父母子女關系的規定;養子女與養父母的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法律關於子女與父母的近親屬關系的規定。」根據該條款的規定,收養人與被收養人之間形成了法律擬制的直系血親關系,養子女取得與婚生子女完全相同的法律地位。養父母與養子女之間產生了與親父母子女間相同的權利義務關系。養父母與養子女之間的權利、義務具體如下:

養父母對養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養父母應當從物質生活上對養子女進行撫育和照料,從思想品德和知識上對養子女全面培育和正確引導,直到養子女獨立生活為止。如果養父母未履行其應盡的撫養義務,養子女有權要求養父母給付撫養費。該義務不因養父母的離婚而解除,即使雙方離婚,不撫養子女的一方也要依法給付撫養費。

養父母有管教和保護未成年養子女的權利與義務

養父母既要依照法律和道德的要求對養子女進行管理、教育和必要的約束,又要保護養子女免受他人的不法侵害。如果未成年的養子女實施侵權行為而對國家、集體和他人造成損害時,養父母須承擔賠償經濟損失的責任。

養子女對養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已獨立生活的成年養子女應當為缺乏勞動能力的和生活困難的養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資料與扶助和照料,直至養父母死亡時為止。對養子女不履行贍養扶助義務的,養父母有要求給付贍養費的權利。必要時,可以通過起訴,強制養子女給付。

養父母與養子女間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

養子女與婚生子女一樣,都是養父母遺產的第一順序的法定繼承人,雙方享有同等的繼承權。現實生活中,有些人千方百計阻撓養子女繼承養父母的遺產,或隨意減少養子女的繼承份額,這些都是違法的。同樣,養父母對養子女的遺產也享有第一順序的法定繼承權。

養子女與養父母的近親屬間形成擬制直系或旁系血親關系

依照我國婚姻法的有關規定,子女與父母的近親屬形成權利和義務關系的范圍,包括孫子女、外孫子女與祖父母、外祖父母之間以及兄弟姐妹之間。因此,養子女與養父母的父母之間形成法律擬制的養祖孫、養外祖孫的近親屬關系,他們產生了附加條件的撫養、贍養義務。養子女死亡時,養(外)祖父母可作為其第二順序法定繼承人。如果養父母先於養(外)祖父母去世,當養(外)祖父母逝世時,養(外)孫子女可以代位繼承養(外)祖父母的遺產。養子女與養父母的婚生子女及其他養子女之間形成法律擬制的養兄弟姐妹的近親屬關系,產生了附直條件的扶養義務。養兄弟姐妹之間可互為第二順序法定繼承人。

Ⅳ 養子女與養父母的父母是什麼血親關糸

A. 養父母與養子女關系
直系血親是指有直系關系的親屬,從自身往上數的親生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均為長輩直系血親。從自身往下數的親生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均為晚輩直系血親,是與自己同一血緣的親屬。
養父母與養子女屬於擬制血親,在法律上生父母子女和養父母與養子女權利義務是完全一致的,屬於擬制直系血親,是直系血親的一種類型。

Ⅵ 婚姻家庭法 多項選擇題 養父母與養子女,按照親屬的分類屬於( ) (3.00分) A.

這題只能是單選。D 養父母子女關系是通過收養的法律行為在收養人與被收養之間形成的權利義務關系。收養是指自然人依照法律規定,領養他人的子女為自己的子女,在本無自然血親關系的收養人與被收養人間形成擬制血親的父母子女關系的民事法律行為

Ⅶ 養父母和養子女屬於直系血親嗎

a.養父母與養子女關系
直系血親是指有直系關系的親屬,從自身往上數的親生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均為長輩直系血親。從自身往下數的親生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均為晚輩直系血親,是與自己同一血緣的親屬。
養父母與養子女屬於擬制血親,在法律上生父母子女和養父母與養子女權利義務是完全一致的,屬於擬制直系血親,是直系血親的一種類型。

Ⅷ 親屬的分類

親屬可以分為配偶,血親,以及姻親。
其中血親又分為直系血親跟旁系血親。
直系血親是指與己身有直接血緣聯系的親屬。包括己身所從出和己身所出的兩部分血親。己身所從出的血親即是生育己身的各代血親,如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增祖父母等;己身所出的血親,即是己身生育的後代,如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曾孫子女等。
直系血親還包括擬制的直系血親,即養父母與養子女,養祖父母與養孫子女;繼父母與繼子女。
舅舅是屬於旁系血親的。旁系血親是指除直系血親外,與己身同出一源的血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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