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辦理獨生子女證需要什麼手續
獨生子女補辦可到發證單位領取表格,父母雙方單位、居委會寫出介紹信、表格蓋章。帶上身份證、戶口復印件、結婚證、父母雙人照片到發證單位補辦。 1、補辦申請人出示原《領取獨生子女證申請表》原件及復印件,無原件者,復印件上應有出證單位領導簽字、蓋章。寫明:法律效力同原件。 2、個人申請,說明丟失原因。 3、夫妻雙方單位出示的現在婚育狀況因故離開單位的由本人現單位或村委會出示證明,並註明何時由原單位轉入現單位,社區出示的證明需附本人下崗證明或失業證明復印件一份。 4、結婚證及家庭成員的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2. 沒有工作 喪偶 獨生子女證怎麼辦理
獨生子女父母抄光榮證:申請程序襲
辦理對象:
1、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
2、夫妻離異或喪偶,直接撫養子女一方;
3、沒有生育只收養一個小孩的夫妻。
辦理材料:
1、《計劃生育服務證》;
2、全家戶口簿。
已離異者申請時另需提供:
1、離婚證、離婚判決書或協議書;
2、前配偶戶籍地街道人口計生工作機構出具的前配偶沒有再批准生育的證明。
喪偶的另需提供配偶死亡證明。
女方戶籍地街道計生工作機構。子女隨父入戶的在男方戶籍地街道計生工作機構。
1、申請人到其戶籍所在地社區工作站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如實填寫。有工作單位的,交雙方所在單位加具意見並加蓋公章;
2、申請人將第二項規定材料及《申請表》交雙方戶籍所在地社區工作站(離異或喪偶申請人交本人戶籍地社區工作站),社區工作站對材料齊全的應即時進行初審;
3、申請人持審核過的《申請表》、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交街道人口計生工作機構,街道在材料齊全時應於3個工作日內進行核准。
4、對經核准符合條件的,街道人口計生工作機構應及時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3. 計生辦對獨生子女戶喪偶的扶助政策
按照《北京市獨生子女傷殘家庭特別扶助制度實施方案》的有關規定,獨生子女傷殘家庭特別扶助對象的審核以家庭為單位,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夫妻雙方分別領取特別扶助金:
1、本人具有北京市戶籍;
2、女方1933 年 1 月 1 日(含,下同)以後出生;
3、女方年滿 49 周歲;
4、合法生育(或收養)一個子女或合法生育(或收養)兩個子女現存活一個;
5、已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6、現存活獨生子女為三級以上殘疾 (含三級,下同),且持有第二代《殘疾人證》。
符合上述條件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夫妻,由政府給予每人每月160 元的特別扶助金,直至亡故或子女康復為止。
因喪偶或離異的單親家庭,男方或女方年滿49周歲、1933年1月1日以後出生,且符合以上其他條件的,單方申請特別扶助金。
4. 喪偶、無結婚證,能否辦理獨生子證
樓主你好,不可以的。
辦理的條件與步驟:
夫妻終身自願只生育或者收養一個子女,且子女年齡在十八周歲以內或者女方年齡在49周歲以內,可以申請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申請領取《光榮證》的,原則上到申請人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辦理。
一、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步驟
第一步:申請的夫妻可以到村(社區)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領取或者下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審批表》(一式四份),填寫申請理由。
第二步:申請人填表後,由夫妻單位予以初審確認,沒有單位的由戶籍所在地的村(社區)委員會初審確認。
第三步:由社區或本人將審批表送報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審核。
第四步:報區、縣(市)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審批,並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二、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要件
1、申請人的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婚姻證書或者婚姻狀況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子女的《出生醫學證明》、收養的出具合法的收養證明、居民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有居民身份證的,同時提供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5. 喪偶怎樣辦獨生子女證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請程序
辦理對象:
1、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
2、夫妻離異或版喪偶權,直接撫養子女一方;
3、沒有生育只收養一個小孩的夫妻。
辦理材料:
1、《計劃生育服務證》;
2、全家戶口簿。
已離異者申請時另需提供:
1、離婚證、離婚判決書或協議書;
2、前配偶戶籍地街道人口計生工作機構出具的前配偶沒有再批准生育的證明。
喪偶的另需提供配偶死亡證明。
女方戶籍地街道計生工作機構。子女隨父入戶的在男方戶籍地街道計生工作機構。
1、申請人到其戶籍所在地社區工作站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如實填寫。有工作單位的,交雙方所在單位加具意見並加蓋公章;
2、申請人將第二項規定材料及《申請表》交雙方戶籍所在地社區工作站(離異或喪偶申請人交本人戶籍地社區工作站),社區工作站對材料齊全的應即時進行初審;
3、申請人持審核過的《申請表》、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交街道人口計生工作機構,街道在材料齊全時應於3個工作日內進行核准。
4、對經核准符合條件的,街道人口計生工作機構應及時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6. 在以下情況下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是否有效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可以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1)夫妻婚後生育一個孩子後自願不再生育的;
(2)婚後符合政策生育兩個孩子,一個孩子在18周歲前死亡,現只有一個孩子的;
(3)再婚夫妻,一方只生育一個孩子,一方系未育,又不再生育的;
(4)再婚夫妻一方生育過一個孩子,判決或調解給原配偶撫養,一方未育,婚後生育一個孩子的;
(5)夫妻只生育一個孩子,離婚或喪偶後撫養孩子的一方沒有再婚的;
(6)再婚夫妻的雙方均只生育一個孩子,其中一方的孩子已判決、調解給原配偶,而又不再生育的;
(7)夫妻依法收養一個孩子,不再生育的。
(8)再婚夫妻中依法只生育一個孩子的一方
符合,但是各地政策有所不同,你最好還是具體到當地計生部門查詢,或到當地計生網站查看
7. 喪偶的一方領了獨生子女光榮證,為什麼不能辦理獨生子女優惠證
為什麼不可以?只要你沒有再婚並扶養其他的孩子,應該可辦理的啊
8. 我的父親和繼母都是喪偶後再組家庭他們再婚前都各自育有一子這種情況能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嗎
應該能。因為在結合之前屬於不同的家庭!我建議你還是咨詢一下當地的民政部門!
9. 我父親可以辦理獨生子女光榮證嗎
想弄清這個問題先得知道,領取獨生子女證的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領取《獨生子女證》:
(1)夫妻生育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2)夫妻按有關規定收養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3)夫妻原有兩個計劃內生育的孩子,其中一個意外死亡,另一個不滿十六周歲的;
(4)夫妻喪偶後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5)夫妻離婚前生育過一個孩子,離婚時孩子判由本人撫養,並且該孩子不滿十六周歲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過一個孩子,另一方未生育過孩子,現家庭只有這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各生育過一個孩子,其中一個由對方撫養,現家庭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8)經過批准可以生育第二個孩子的夫妻放棄生育,且現家庭孩子年齡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根據以上規定,結合你家的情況,如果你現在的年齡不滿16周歲,你父親就能辦理獨生子女光榮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