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什麼是繼子女與繼父母的撫養關系
根據《婚姻法》第二十七條載明的「繼父或繼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的內容:(1)形成撫養關系的繼子女在其生父與繼母或生母與繼父再婚時應是未成年人;(2)形成撫養關系的繼父或繼母的配偶應享有直接的撫養權;(3)形成撫養關系的繼父母與繼子女應共同生活,特殊情況除外;(4)撫養事實達到一定年限。
㈡ 繼父母和繼子女如何形成撫養關系
繼子女與繼父母一同居住達到一定年限才形成撫養關系。未成年繼子女的父或母離婚後與另一方(繼父母)結婚在一同居住,形成繼父母與繼子女的撫養關系,形成撫養關系要求繼子女在其生父與繼母或生母與繼父再婚時是未成年人、該繼父或繼母的配偶應享有直接的撫養權、雙方共同生活並且撫養事實達到一定年限。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條繼父母與繼子女間,不得虐待或者歧視。繼父或者繼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本法關於父母子女關系的規定。
㈢ 離婚後父母與繼子女的關系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意見》第十三條規定:「生父與繼母或生母與繼父離婚時,對曾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繼父或繼母不同意繼續撫養的,仍應由生父母撫養」。根據該規定,繼父母離婚時,繼子女可由繼父母撫養,已形成的撫養關系不消滅。《關於貫徹執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第37條規定:「繼父、繼母與繼子女之間,已形成撫養關系的,互有繼承權。」
因此,判斷繼父母與繼子女的關系關鍵不在於繼父母的婚姻狀況,而在於是否形成撫養關系。
㈣ 繼父母離婚後對繼子女是否有撫養義務
繼子女也相應的對繼來父母有源贍養的義務。主要是因為生父或者生母再婚後,未成年的繼子女完全或者部分由繼父或者繼母撫養、教育,這種情況下,繼父母和繼子女的關系等同於親生父母和子女的法律關系。他們之間也就具有相應的相互繼承關系。
㈤ 繼父母與繼子女的關系是不是在離婚時自動解除
繼父母與繼子女關系能否解除
可以解除繼父母子女關系的情形包括:
第一,沒有形成長期共同生活和撫養教育關系的繼父母子女間僅存在姻親關系,在生父與繼母或生母與繼父的婚姻關系終止時,繼父母子女關系自然解除。
第二,已經形成了撫養教育關系的繼父母子女,在生父與繼母或生母與繼父離婚後,如果繼父母不同意繼續撫養未成年繼子女的,繼父母子女的關系解除,該子女由其生父母撫養。
第三,與繼父或繼母共同生活的生母或生父死亡或離婚後。生父母中的另一方將未成年子女領回的,該繼子女與繼父或繼母的關系解除。
第四,有長期共同生活或撫養教育關系的繼父母子女關系惡化,雙方或繼父母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解除繼父母子女關系的,可准許解除。但解除關系後,對年老體弱、生活困難的繼父母,成年的原繼子女仍應承擔贍養扶助的義務。
除以上情形外,即使繼父與生母或繼母與生父的婚姻關系終止,或者繼子女成年後另組家庭,因長期共同生活而形成了撫養教育關系的繼父母子女的關系都是不能自然解除的。一方如要求解除關系,必須通過訴訟的途徑,由人民法院視具體情況作出是否解除的調解或判決。
㈥ 繼子女與繼父母怎樣形成撫養關系
未成年繼子女的父或母離婚後與另一方(繼父母)結婚在一同居住,就形成了繼父母與繼子女的撫養關系。形成撫養關系要求繼子女在其生父與繼母或生母與繼父再婚時是未成年人、該繼父或繼母的配偶應享有直接的撫養權、雙方共同生活並且撫養事實達到一定年限。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條
繼父母與繼子女間,不得虐待或者歧視。
繼父或者繼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本法關於父母子女關系的規定。
㈦ 繼父母離婚對繼子女的撫養
一般情況下,繼父母離婚後對繼子女是不用承擔撫養義務,因為沒有法定撫養義務。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在繼父或繼母與未成年繼子女撫養關系存續期間,繼父或繼母對繼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但是如果夫妻雙方離婚了,繼子女不再與其共同生活了,繼父或繼母對繼子女也就沒有法律意義上的撫養教育的義務了。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條夫妻雙方平等享有對未成年子女撫養、教育和保護的權利,共同承擔對未成年子女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第一千零七十二條繼父母與繼子女間,不得虐待或者歧視。繼父或者繼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本法關於父母子女關系的規定。
㈧ 形成撫養關系的繼子女,繼父母離婚後,繼子女是否有繼承權
先說贍養義務,不贍養可能會失去繼承權
㈨ 繼父母離婚後還對繼子女承擔撫養義務嗎
繼父母離婚後對受其繼續撫養的繼子女承擔撫養義務。對其不繼續撫養的繼子女不承擔撫養義務。根據相關規定,生父與繼母離婚或者生母與繼父離婚時,對曾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除繼父或者繼母不同意繼續撫養外,繼父母與繼子女之間仍具有撫養的義務關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十六條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
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
第一千零七十二條
繼父母與繼子女間,不得虐待或者歧視。
繼父或者繼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本法關於父母子女關系的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十四條
生父與繼母離婚或者生母與繼父離婚時,對曾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繼父或者繼母不同意繼續撫養的,仍應由生父或者生母撫養。
㈩ 再婚夫妻離婚時,繼父母對繼子女有撫養義務嗎
繼子女也相應的對繼父母有贍養的義務。主要是因為生父或者生母再婚後,未成年的版繼子女完全或者部分權由繼父或者繼母撫養、教育,這種情況下,繼父母和繼子女的關系等同於親生父母和子女的法律關系。他們之間也就具有相應的相互繼承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