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辦獨生子女證的截止日期 是2017年的6月30日嗎
獨生子女證能否辦理是需要咨詢當地計生部門為準的,而且要求是孩子出生必須未滿16周歲,以及必須在2016年之前出生的才可以申請辦理。
⑵ 獨生子女證補辦結束時間
很多省市並未設置所謂的「最後期限」,網傳7月1日起停辦獨生子女證和回發放獎勵都是謠言。答
今後是否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分三種情形:
一是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2016年1月1日之前生育),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尚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仍可以辦理。
二是已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但遺失或損毀的,持證人可以向夫妻一方現戶籍地鄉鎮(街道)計生辦申請補領新證。
三是對子女在兩孩政策實施後(2016年1月1日之後生育)出生且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不予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政策,不再納入獎勵扶助和特別扶助范圍。
⑶ 辦獨生子女證截止時間是什辦么時候
國家衛計委早就明確表示:實施全面兩孩政策後,提倡按政策生育。自2016年元旦起版,對自願生育一個權孩子的夫妻,不再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等相關獎勵優待政策。之前已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繼續按規定的條件、標准、年限,享受各項計劃生育獎勵優待政策。已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要求再生育的,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優惠待遇,此前享受的不退還。
希望我的回答能對你有所幫助。
⑷ 新疆辦獨生子女證的截止日期是哪天
目前國家衛計委對於辦理獨生子女證的最後期限,全國並沒有統一的要求,具體請咨詢當地計生部門。
1、2016新政後,國家明確取消獨生子女證的辦理,對於2016年政策出台之前辦理的獨生子女證還是可以根據當地政策正常享受補貼。
2、按照規定,該證在子女18周歲之內皆可辦理。只要是2015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的孩子,尚未辦理獨生子女證的,仍然可以辦理。而2016年1月1日後出生的孩子,按照新政,將不再給予辦證。3、辦理須准備如下資料:
《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請書》原件(一式三份);本市辦理的第一個子女《生育服務證》;醫療機構出具的《出生醫學證明》;雙方當事人結婚證、身份證、戶口本以及第一個子女的入戶證明;雙方單位(無業人員及農民到戶口所在地村、居)出具的婚姻生育情況證明。
4、獨生子女證辦理流程
1)、符合條件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需雙方提出申請,所在單位(村、居)核實後到女方戶口所在地村、居填寫《申請書》。《申請書》需本人填寫,不得代替。
2)、《申請書》一式三份,由夫妻雙方單位(戶口所在地村、居)分別蓋章後,送女方戶籍街鄉計生辦,符合條件的,為其填發《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並將申請書交雙方單位、街鄉計生辦各保存一份。
3)、《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由街鄉統一編號並加蓋街、鄉計生辦的公章。
⑸ 獨生子女證明辦理終止時間
你好,現在國家並沒有出台什麼獨生子女證截止日期。
只要孩子是2016年1月1日之前出生的,申領人可以攜帶身份證、戶口證明、當事人只有且自願只要一個孩子的證明,到街道辦事處辦理、補辦獨生子女證。
⑹ 江蘇省申領獨生子女證有截止期嗎
一般情況下復獨生子女證制辦理是沒有限制日期的,公民也可以到當地計生部門進行咨詢。
由於實行二孩政策以後,對於2016年之後出生的小孩無法辦理獨生子女證,而對於2016年之前出生的小孩就需要根據當地相關情況為准考慮是否可以辦理獨生子女證。
⑺ 獨生子女證截止到什麼時候不辦理
一般截止到2016年1月1日。但具體日期各省市或延遲或提前。
2016年1月1日前只生一個子女、且自願終身只生一個子女的夫妻,可繼續申請《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存在期限問題;子女在2016年1月1日以後出生、且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不能申請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已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再生育子女的,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等,此前已經享受的不用退還。
拓展資料:
《獨生子女證》也叫《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從上個世紀70年代末開始頒發,延續了30多年,見證了獨生子女的成長史。根據當時相關法律法規,「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頒發《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證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獎勵。」
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可以按規定的條件、標准、年限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按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的,可以繼續享受獎勵扶助;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可以繼續按照規定獲得扶助。
⑻ 辦獨生子女證截止時間是什麼時候
2016年1月1日起,對自願生育一個孩子的夫妻,不再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等相關獎勵優待政策。但2015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孩子父母的《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補辦是沒有時間限制的。之前已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繼續按規定的條件、標准、年限,享受各項計劃生育獎勵優待政策。
(8)獨生子女證結止日期擴展閱讀: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領取《獨生子女證》:
(1)夫妻生育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2)夫妻按有關規定收養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3)夫妻原有兩個計劃內生育的孩子,其中一個意外死亡,另一個不滿十六周歲的;
(4)夫妻喪偶後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5)夫妻離婚前生育過一個孩子,離婚時孩子判由本人撫養,並且該孩子不滿十六周歲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過一個孩子,另一方未生育過孩子,現家庭只有這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各生育過一個孩子,其中一個由對方撫養,現家庭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8)經過批准可以生育第二個孩子的夫妻放棄生育,且現家庭孩子年齡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⑼ 2016雲南省獨生子女證辦理截止日期
你好,現在發放獨身子女證沒有截止日期。
只要孩子是2016年1月1日之前出生的,申領人可以攜帶身份證、戶口證明、當事人只有且自願只要一個孩子的證明,到街道辦事處辦理、補辦獨生子女證。
⑽ 獨生子女證的辦理時間是什麼時候
獨生子女證停辦日期是2016年6月30日,但只有在2016年1月1日之前生育一個子女的才可以辦理獨生子女證。也就是在2016年一月一日之前生育一個子女但沒有辦理獨生子女證的,可以在2016年6月30日前辦理。
【法律依據】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實施全面兩孩政策改革完善計劃生育服務管理的決定》第十五條
加大對計劃生育家庭扶助力度。切實保障計劃生育家庭合法權益,使他們優先分享改革發展的成果。
對政策調整前的獨生子女家庭和農村計劃生育雙女家庭,繼續實行現行各項獎勵扶助政策,在社會保障、集體收益分配、就業創業、新農村建設等方面予以傾斜。
完善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和特別扶助制度,實行扶助標准動態調整。
幫扶存在特殊困難的計劃生育家庭,妥善解決他們的生活照料、養老保障、大病治療和精神慰藉等問題。推進計劃生育與扶貧開發相結合,繼續實施「少生快富」工程。
對政策調整後自願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不再實行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優惠等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