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父母有服刑前科,影響孩子報考公務員嗎
應該有影響,因為它的手繪眾神,而且你孩子的檔案裡面應該有記錄父母的情況
Ⅱ 父親有坐牢歷史,子女是否可以考公務員
父親有坐牢歷史,子女是可以考公務員的。
公務員的報考條件為: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應屆畢業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8、具備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2)父母在服刑子女考公務員有影響嗎擴展閱讀:
公務員政審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視為考核不合格:
1、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有抵觸行為的;
2、受過刑事處分的;
3、受行政處分未解除處分的;受黨內警告、嚴重警告處分未滿一年,受撤銷黨內職務以上處分未滿兩年的;
4、有流氓、盜竊、貪污、賭博、詐騙等不法行為的;
5、組織紀律鬆懈,經常違反本單位規章制度的;
6、一年內病假累計超過兩個月的;
7、超計劃生育的;
8、有其它不宜到機關工作的問題。
Ⅲ 父母受過刑事處罰,子女能考公務員嗎
現在的公務員考試,對於考生的各方面的要求特別高,一部分考生,由於父母曾經罪受過刑事處罰,特別擔心這一點會不會影響自己參加公務員考試時的錄用。下面,就讓我們一起來探討一下這個問題。
總之,通常情況下,父母犯罪受刑事處罰,作為子女,並不會在考公務員上受到限制。但是,考人民警察,則有可能受到影響。
Ⅳ 父母進過看守所後,孩子還能考公務員嗎
Ⅳ 父親留有案底,對子女考公務員有影響嗎
沒有任何影響,讓孩子放心去考吧,任何崗位都可以!本人在體制內多年,曾負責過多次政審工作,回答下這個問題。
建議各位考生在報考公檢法前,提前咨詢一下招考單位。另外,受過行政處罰,比如拘留、罰款之類的,這些不會影響自己報考,因為不屬於刑事犯罪。
Ⅵ 父母服過刑,子女參加公務員考試有影響嗎
你好,公務員錄用之前是有政審的,即使通過了考試,政審不合格也不能錄用,國家公務員政治審查主要強調考生本人思想進步、品德優良、作風正派,有較強的組織紀律性和法制觀念。一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政審不合格:有反對四項基本原則言行的;有流氓、偷竊等不良行為,道德品質不好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直系血親或對本人有較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在境外、國外從事危害我國國家安全活動,本人與其劃不清界限的;直系血親中或對本人有較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為了保證錄用考核工作順利進行,各地根據需要可成立臨時性的考核工作班子,具體負責錄用考核的組織協調工作。
Ⅶ 父母有犯罪記錄,子女能報考公務員嗎
考公務員政審需要未受過行政處分的;沒有違反本單位規章制度記錄;沒有超計劃生育政策;沒有刑事處罰記錄;沒有直系親屬在境外、國外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活動或被判處死刑。
Ⅷ 父母坐牢對孩子考公務員有影響嗎
有。
對子女入黨和考公務員都有影響。政審的時候會審查家屬。
國家公務員政治審查主要強調考生本人思想進步、品德優良、作風正派,有較強的組織紀律性和法制觀念。一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政審不合格:有反對四項基本原則言行的;有流氓、偷竊等不良行為,道德品質不好的1、一般是有影響的,實際要視具體情況和單位政審標准來定,比如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孩子不可以報考公務員。2、父母正在服刑或曾經服過刑,對於子女報考普通崗位的公務員可能影響較小,但對於報考警察類崗位還是有一定限制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十三條_裨庇Φ本弒趕鋁刑跫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二)年滿十八周歲(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七)法律規定的其他條件。
Ⅸ 父親坐過牢,子女可以考公務員嗎
可以報考,參加考試,但是考試通過後政審環節可能不通過。
報考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視為考察(政審)不合格:
(1)散布有損國家聲譽的言論,組織或者參加旨在反對國家的集會、遊行、示威等活動的;
(2)組織或者參加非法組織,組織或者參加罷工的;
(3)玩忽職守,貽誤工作的;
(4)貪污、行賄、受賄,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私利的;
(5)違反財經紀律,浪費國家或集體資財的;
(6)濫用職權,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的;
(7)泄露國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8)在對外交往中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9)參與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賭博、迷信等活動的;
(10)因政治、經濟和其它問題正在接受審查且尚未有結論的;
(11)觸犯刑律被免予刑事處罰的;
(12)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的;
(13)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
(14)曾被開除公職、黨籍和學籍的;
(15)在國家法定考試中有嚴重舞弊行為的;
(16)曾受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留黨、留校)察看處分的;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受到「記過」以上校紀處分且尚未解除的;
(17)被黨政機關、事業單位辭退的;
(18)上一年年度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不合格)或上兩年年度考核兩次基本稱職(基本合格)的;
(19)嚴重違反職業道德、社會公德、家庭美德的;
(20)有配偶、直系親屬被判處死刑或正在服刑,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徒刑且正在服刑,直系親屬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被判處危害國家安全罪等情形,報考政法機關的;有配偶、直系親屬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正被立案審查,有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且正在服刑等情形,報考相關政法機關的;
(21)有其他違法違紀行為,不宜擔任公務員職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