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農村有獨生子女證還要交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嗎
2. 農村戶口的獨生子女家庭到底能不能免交新農合
農村戶口的獨生子女家庭,是不能免交新農合的。在執行政策規范的地區,夫妻二人中,有一人可以獲得一份免單的社保福利待遇。
3. 獨生子女家庭還要交新農合嗎
沒有規定可以不繳納還享受醫療保險,只要不繳納就不享受醫療保險。
4. 獨生子女家庭需要交農村合作醫療嗎
要分情況,看獨生子女是不是有三級以上殘疾,有的話才可以免交新農合醫療保險金,並不是簡單的持有獨生子女證的家庭。但是如果是正常獨生子女家庭還是需要交的。1農村身體殘疾的人。只要持有殘疾人證明是可以免交新農合醫療保險金的。2農村五保戶人群。五保戶指沒有生活來源,孤兒,或者年老無人贍養等,他們保吃、保穿、保住、保醫、保葬(其中孤兒為保教)。申請五保戶應該由本人或者村小組提名申請,符合條件方可享受五保戶待遇。3農村低保戶家庭。低保戶指家庭經濟困難,家庭年收入低於當地低保標準的家庭。他們除了免交新農合保險之外,政府每年都會發補貼金。480歲以上老人。一旦到了80歲,已經沒有勞動能力了,無論家庭經濟情況如何,一律可以免交。5有繳納社保,並且工作穩定,已經連續繳納社保一年以上無間斷過的,也可以不交,因為只可報銷一種。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七條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
5. 獨生子女需要繳納農村合作醫療嗎如果獨生子交了父母還用交嗎
這個是要分情況的,看獨生子女是不是有三級以上殘疾,有的話才可以免交新農合醫療保險金,並不是簡單的持有獨生子女證的家庭。但是如果是正常獨生子女家庭還是需要交的。
1 農村身體殘疾的人。只要持有殘疾人證明是可以免交新農合醫療保險金的。
2 農村五保戶人群。五保戶指沒有生活來源,孤兒,或者年老無人贍養等,他們保吃、保穿、保住、保醫、保葬(其中孤兒為保教)。申請五保戶應該由本人或者村小組提名申請,符合條件方可享受五保戶待遇。
3 農村低保戶家庭。低保戶指家庭經濟困難,家庭年收入低於當地低保標準的家庭。他們除了免交新農合保險之外,政府每年都會發補貼金。
4 80歲以上老人。一旦到了80歲,已經沒有勞動能力了,無論家庭經濟情況如何,一律可以免交。
5 有繳納社保,並且工作穩定,已經連續繳納社保一年以上無間斷過的,也可以不交,因為只可報銷一種。繳納了新農合也有好處,所以有條件的可以選擇交,但不是必須的交的。
6. 在農村有獨生子女證還要交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嗎
可以不交,以哈爾濱市為例。
根據《哈爾濱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辦法》:
第九條凡本市居住在農村的居民,均可依據本辦法規定以家庭為單位參加戶籍所在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新農合。 國家和省對參加新農合人員資格有其他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十條參合人員不得同時參加城鎮居民、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或者重復參加新農合。參合人員應敗轎當以戶為單位進行登記,辦理參加新農合證(卡),持證(卡)就醫和享受新農合待遇。
(6)農村新農合獨生子女家庭需要交嗎擴展閱讀:
根據《哈爾濱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辦法》:
第含茄二十六條參合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發生的醫療費用,超過起付線標准以上的部分,符合政策性報銷范圍的,按照國家和省規定的住院費用支付比例報銷。
第二十七條參合人員在一個自然年度內,醫療費用報銷最高支付限額應當達到上一年度本統籌地區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的6倍以上,且不低於5萬元。
按照最高支付限額報銷後,參合人員仍難以承擔醫療費用且屬於醫療救助對象的,按照醫療救助有關規定辦理。
第二十八條農村低保家庭成員、五保戶、重點優撫對象和重度殘疾人、符合條件的貧困殘疾人等特殊困難人員住院的,各統籌地區可適當提高住院報銷比例三至五個百分點,降低或者取消起付線。
第二十九條參合人員持新農合證(卡)在統籌地區內規定的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門診醫療費用,在就醫機構直接辦理報銷手續,定點醫療機構先行墊付報銷費用。
第三十條發生下列情形且符合新農合報銷規定的,住院醫療費用先由參合人員個人墊付,治療終結後,持相關材料,到參合所在地新農合經辦機構辦理報銷手續:
(一)參合人員在統籌地區以外(不含境外)務工、探親、旅遊,發生疾病住院的,在入院後5日內告知所在統籌地區新農合經辦機構的;
(二)因病情治療需要轉往統籌地區以外醫療機構就診的。
本條前款規定的個人承擔費用和報銷比例,參照本地同級醫療機構標准報銷。
第三十一條各統籌地區應當根據籌資水平變化,及時調整新農合報銷政策,報經同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向社會公布。
各統籌地區應當引導、鼓勵參合人員在基層定點醫療機構就診,適當提高在基層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報銷比例。
各統籌地區應當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對利用中醫葯治療的參合人員適當降低起付線和提高報銷比例。
第三十二條各統籌地區應當按照國家和省談枯察規定的慢性病病種范圍,結合實際確定本地予以報銷的慢性病病種,並確定報銷起付線、報銷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額。
7. 獨生子女父母要自己掏錢交新農合醫保嗎
獨生女父母要交新農合嗎
8. 農村戶口的獨生子女父母,還需要交新農合的費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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