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子女殺人父母用承擔責任么
根據樓主提供的信息,提出如下意見,僅供參考:
1、滿14歲不滿16歲的人只對八種罪負刑事責任。(第十七條:「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2、但對於刑事附帶民事部分,應注意以下幾點:
中國《民法通則》第11條規定:「18周歲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16周歲以上不滿18周歲的公民,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2條規定:「16周歲以上不滿18周歲的公民,能夠以自己的勞動取得收入,並能維持當地群眾一般生活水平的,可以認定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第161條第1款規定:「侵權行為發生時行為人不滿18周歲,在訴訟時已滿18周歲,並有經濟能力的,應當 承擔民事責任;行為人沒有經濟能力的,應當由原監護人承擔民事責任。」因此,被認定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依法要對自己的行為承擔民事責任。
希望以上對你有所幫助,如覺得合理合法,望採納為謝。
Ⅱ 如果子女殺害了父母,是否能繼承父母遺產呢
將喪失繼承權。《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條繼承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喪失繼承權:
(一)故意殺害被繼承人;
(二)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
(三)遺棄被繼承人,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
(四)偽造、篡改、隱匿或者銷毀遺囑,情節嚴重;
(五)以欺詐、脅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礙被繼承人設立、變更或者撤回遺囑,情節嚴重。
繼承人有前款第三項至第五項行為,確有悔改表現,被繼承人表示寬恕或者事後在遺囑中將其列為繼承人的,該繼承人不喪失繼承權。
受遺贈人有本條第一款規定行為的,喪失受遺贈權。
Ⅲ 誰能解釋為什麼殺父母的罪和殺子女的罪不同
殺父母的罪是十惡不赦,殺子女是踢天行道
Ⅳ 如果子女殺掉父母,這一定是子女的錯嗎
這個在中國社會是這樣的,百善孝為先嘛,中國社會的寫照
Ⅳ 未成年的子女殺父母要不要坐牢
未成年殺人同樣會坐牢
何況還殺害的是自己的父母
可想而知這樣的未成年
還能留在社會上那就是對社會的不負責任
Ⅵ 如果子女因瑣事殺害了父母,還能繼承父母遺產嗎
這種情況下繼承不了父母的遺產
Ⅶ 父母殺害子女的案子是不是一般都判得很輕
很長一段時間抄確實是這襲樣,有的人覺得孩子的命是父母給的,就應該任由父母處置,所以即便發生了虎毒食子案,有關部門也只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生怕封建愚孝的遮羞布掉落下來。但是現在,別說是虎毒食子案,家暴都管的很嚴,別以為為人父母就可以為所欲為,更別以為父叫子亡子就不得不亡!
Ⅷ 為什麼父母殺子女不犯法,而子女殺父母就犯法
誰說的,父母殺子女犯法呀。
Ⅸ 成家的子女殺死人做父母親要不要賠錢
依法由當事人賠償一切被害者損失 如果沒有賠償能力 法院依法進行強制執行 父母仍然是監護人的身份 可以幫助進行賠償 但法院不會強行要求父母賠償
Ⅹ 子女殺人 父母需要負哪些責任
有行為能力的成年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