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獨生子女證怎麼辦理需要什麼手續
因為我國的計劃生育政策作了調整,全面放開了二孩,並從2017年開始,已經取消了獨生子女證,全國都不再辦理獨生子女證,任何手續都辦不了獨生子女證了。
⑵ 辦理獨生子女證需要什麼手續
一、填寫《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請表》三份;
二、夫婦雙方身份證復印件;
三、夫婦雙方及子女的戶籍證明;
四、夫婦雙方單位證明(證明該夫婦系初婚,婚後只生育一個孩子,孩子的出生時間及姓名);
五、夫婦雙方及子女的戶口復印件;
六、子女的出生證明或合法收養子女的證明;
七、孩子的照片四張;
八、節育證明或婦檢證明;
九、結婚證的原件及復印件;
十、其它有關證明材料。
⑶ 給孩子辦獨生子女證要哪些證件和手續
一、 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子女未滿十八周歲或者子女已經年滿十八周歲但女方年齡未滿四十九周歲的,可以申請辦理《光榮證》。 (一)符合《條例》規定生育一個子女的; (二)符合《條例》規定生育兩個以上子女,只有一個子女存活並不再生育的; (三)只有一個依法收養子女並不再生育的; (四)符合《條例》規定生育一個子女或者依法收養一個子女的夫妻離婚或者喪偶後尚未再婚的。 (五)違反《條例》規定生育一個子女或者違法收養一個子女已做出結論的。 二、應提交的證件證材 (一)在辦理第一個子女生育登記時夫妻雙方或一方單位出具了《婚育狀況證明》的,產後一年內申請辦理《光榮證》的只提交《醫學出生證明》;一年以後申請辦理《光榮證》的,應提交夫妻雙方或一方管理單位出具的《婚育狀況證明》和《醫學出生證明》。 (二)通過承諾形式辦理了第一個子女生育登記的夫妻,申請辦理《光榮證》時,應提交夫妻雙方或一方管理單位出具的《婚育狀況證明》和《醫學出生證明》。 (三)未辦理第一個子女生育登記的夫妻申請辦理《光榮證》的,應提交雙方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以及夫妻雙方或一方管理單位出具的《婚育狀況證明》和《醫學出生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