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我離婚之後如何辦理獨生子女證
自2016年二胎政策放開之後,相關部門已經停止辦理此證件,如果是原有證件丟失可以補辦。
⑵ 離婚後如何辦理獨生子女證
離婚辦理獨生子女證的方式:由當事人填寫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請表;交由所在村(居、社區)審核並簽署意見,有工作單位的,由單位審核並簽署意見;當事人將填寫完整的申請表以及本人身份證、子女出生證、戶口簿等材料,前往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七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
⑶ 離婚後獨生子女證丟了怎麼補辦
38條規定: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經夫妻雙方申請,村(居)民回委員會或所在單位核答實,由生育管理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一般在孩子14周歲以前領取,因故未在14周歲以前領取的,1971年後出生的獨生子女家庭可以隨時申領。但領證前的相關待遇不再補發。 符合以下條件的也可以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一方未生育過,一方再婚前只生育過一個子女並不再生育的;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離異後,自願不再生育的一方。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辦理方式為,村(居)民委員會的計生部門領取申請表,按要求填寫好表格,由雙方單位蓋章(沒單位的由村民委員會蓋章),攜帶孩子的一寸照片兩張前去計生部
⑷ 夫妻離婚後如果一方獨生子女證遺失該怎麼補辦
獨生子女證,只有一本,不存在一方遺失,另一方還有。
如果遺失了獨生子女證,。可以憑孩子出生醫學證明,家長身份證,戶口本,婚育情況證明,到發放當年獨生子女證地方補辦,需要注意的是,孩子如果超過16周歲,就不予補辦,只能開具獨生子女證明。
⑸ 離婚了怎麼辦獨生子女證
一、自願終身只生抄育襲一個孩子的夫妻,可以共同向孩子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辦事處申請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領證夫妻具體對象包括:(1)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孩子的;(2)依法收養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的;(3)依照本條例規定生育了兩個孩子,其中一個孩子在未結婚生育子女前死亡,以後不再生育的。此外,屬於下面三種情形的也可以單獨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1)再婚夫妻中依法只生育一個孩子的一方;(2)再婚夫妻中一方系離婚者且只生育一個孩子,未育且不再生育的另一方;(3)夫妻婚後生育一個孩子,離婚或喪偶後,沒有再婚的一方。 二、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由符合領證條件的夫妻共同向孩子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城市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鄉(鎮)人民政府或城市街道辦事處負責審核並報縣級計劃生育部門審定,以縣級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名義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⑹ 離異了獨生子女證丟失了如何補辦
帶著身份證明到原辦證機關去申請補辦
⑺ 離異後如何補辦獨生子女證
夫妻雙方或一方戶籍在本省行政區域內,自願終身只生育或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的,即可向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申請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符合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條件且自願領證的,按以下程序申領:
(一)在所在村(居、社區)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請表》,填寫基本情況,並在「申請理由及承諾」欄中親筆簽名;
(二)所在村(居、社區)審核並簽署意見,有工作單位的,由單位審核並簽署意見;
(三)申請人或委託代辦的村(居、社區)計生服務員,需攜帶申請表及以下有關證件、材料到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1、《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請表》;
2、一孩《生育服務證》、《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其復印件;
3、夫妻雙方近期2寸橫排免冠合影照片;
4、依法收養子女的,應提供《收養證》及其復印件。
(7)離異後怎麼補辦獨生子女證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1)《獨生子女證》發給獨生子女父母,不發給獨生子女本人。
(2)領取《獨生子女證》以自願為原則,必須由獨生子女父母提出申請,不申請者不得領證。
(3)孩子年齡超過16周歲的,憑自願原則也可申請領證,但在《獨生子女證》上要加蓋「不再享受條例規定優惠政策」章
(4)孩子戶口未申報的,不予發證。
(5)未辦理《生殖健康服務證》的,需補辦後再辦理此證。
⑻ 離婚後怎麼辦理獨生子女證
律師解答:按照規定,離婚後,由符合條件的一方到所在單位(無單位的到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領取《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經所在單位(無單位的由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初審同意後,送符合條件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鄉(鎮)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審核(需攜帶戶口簿、結婚證、離婚證明原件),再報所在地的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審批(附戶口簿、離婚證明復印件)。對符合條件的,發給《獨生子女證》
⑼ 離婚後女兒隨母親生活,獨生子女證丟失怎麼補辦
獨生子女證遺失或者損毀,可以補領。補領《獨生子女光榮證》應當提交領取過《內光榮證》的相關證明材容料,需要提供原證辦理時的《<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審批表》作為補辦材料。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審批表》一式四份,分別由夫妻雙方單位在個人檔案中、原證辦理地街道(鄉鎮)和區縣級人口計生部門留存。只要取得任意一份復印件(加蓋出具復印件單位印章)即可到原辦理街道計生科申請補辦。